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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我市不文明行为治理初见成效

2022-10-25 12:18 作者:坚守良知  | 我要投稿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我市不文明行为治理初见成效


  昨(10月25)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人士表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市五届人大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今年6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人员组成调研组,专题调研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显示,该条例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公安、生态环境等20余家市级部门查处行人乱穿马路1800余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6万余起,2000余人因违反条例受到不同程度处罚,不文明行为治理初见成效。

  “不文明行为减少了”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德法并举,问卷调查显示,80.11%的受访者表示,条例实施以来,“不文明行为减少了”。

  该条例施行以来,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20余家市级部门各司其职,集中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乱吐乱扔、乱闯红灯、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养宠不牵引、餐饮浪费等不文明行为,2000余人因违反条例受到处罚,查处行人乱穿马路1800余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6万余起。市级网信部门开展网络专项行动30余项,查删网上有害信息2万余条,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50余个,行政处罚网络媒体平台10余个,为网络文明创造良好空间。各区县通过运用法规和“村规民约”劝阻大操大办、婚丧礼俗违规敛财和调解处理不孝父母等行为5000余起,整治“活人墓”2200余起;整治老旧小区4018个、农贸市场1090个、卫生死角5.4万个;推行积分制等,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或散落垃圾26万余吨,城乡风貌焕然一新。

  文明行为渐成风尚

  自条例实施以来,维护家庭文明,全市家庭暴力投诉量明显下降;倡导文明使用网络,网络环境持续净化,更多网民文明理性上网;推动文明旅游,遵守景区规定形成常态;主张文明观赏,爱护场馆设施、展品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宣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已成为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全市文明行为渐成风尚,并稳步提升。

  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设置“一米线”“请排队”等,以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组织垃圾分类、健康知识讲座等主题活动3万余次,全市已累计建成无烟党政机关2839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1468家,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含专科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戒烟门诊覆盖率达100%。

  维护社区文明、乡风文明,以社区(乡村)治理带动社区(乡村)文明提升,开展治理大操大办、不孝敬父母等移风易俗相关志愿服务活动4万余场次,评选美丽庭院2.17万户、星级文明户1.9万户。

  倡导文明出行、文明用餐,开展“关爱生命、文明驾驶”等示范活动,两年多来,出租车信访、热线投诉持续下降,2021年三季度、四季度分别环比下降11.33%、12.57%。在机关和学校食堂、各类餐厅发放摆设节约用餐桌贴、提示牌、倡议书等200万余件。今(2022)年上半年,累计发动3000余名志愿者开展宣传倡导活动,提醒消费者文明用餐3.2万人次,如江津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自主实施率达85%。

  维护校园文明、医疗秩序,全市累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4所,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48所,评选市级文明校园300所,形成向善向好向上的校园新风尚。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推动医患关系有效缓解,2021年,全市三级法院办理医疗纠纷类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共271件(不包括执行类),较2019年(432件)下降37.27%。

  在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方面,重庆轨道交通全线网2021年日均客运量300.6万乘次,同比增加71.2万乘次,增长31%;地面公交全线网全年日均客运量392.9万乘次,同比增加57.9万乘次,增长17.3%,低碳出行正成为社会新风尚。

  建议倡导群众抓拍举报不文明行为

  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强文明创建和培育,进一步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应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条例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互联互通、采集与互认等制度,细化执法标准,增强执法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职责,探索“多勤联动”执法工作组、“部门+部门”“部门+街道”等模式,综合应用执法手段,加强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发挥公职人员、代表委员、先进典型人物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探索各类激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通过手机拍照、网络投诉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不文明行为,增强社会监督力量。

  记者 唐孝忠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报告

  市人大社会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依托重庆文明网和“文明重庆”微信公众号,开展了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

  2022年6月8日-14日,共有83543人参与有效问卷调查。参与调查问卷人员涵盖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充分体现了开门调查的原则。其中,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党政机关人员以及其他职业三者之和超过有效问卷总人数的一半。群体分布合理,网民涵盖了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和文化程度。其中,女性占比56.58%,男性占比43.42%;18—35岁占比为39.99%,35—60岁占比为52.5%;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党政机关人员占比为36.17%,本科或专科学历占比为63.53%。

  对调查内容分析认为,自我市实施条例以来,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损坏公物、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传播不实信息等不文明现象大大减少。但是,随地吐痰、丢烟头、乱扔乱倒废弃物、溜犬不牵引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对市民生活和城市形象造成影响。

  群众满意度高。数据表明,93.61%的调查对象对条例实施情况表示很满意、满意,充分说明《条例》治理有效,得到了群众的回应。

  陋习顽症仍然存在。数据表明,一些违反公共秩序、破坏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在我市仍然较为突出。其中,分别有70.86%、68.23%、58.36%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较为突出的不文明行为”是:随地吐痰、丢烟头、乱扔乱倒废弃物;遛犬不牵引,不清理犬只粪便,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交通护栏。因此,我市应该加大宣传、治理力度。

  自主治理意识明显增强。89.04%调查对象在遇到不文明行为会主动劝阻,71.7%的调查对象会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宣传教育监督的力度应加大。83.7%的调查对象认为推进条例实施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宣传教育上,71.65%的调查对象认为重点应该放在加强监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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