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丝绢案历史原型—明代徽州丝绢案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自立为吴王在徽州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
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行中书省发现徽州修改元税后税务数字有问题,便开始【乙巳改科】,对徽州府 的六县歙(she,四声)县,黟(yi,一声)县,休宁县,婺(wu,四声)源县,祁门县,绩溪县,所欠下的【夏税生丝】折麦征收。
嘉靖十四年(1535年):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歙县单独给税【人丁丝绢】,共计银6146两,而徽州府下其余五县不用给。并多次将这个情况越级上报给徽州府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因巡抚和巡按很快调离,而具体负责官吏是其余五县出生,此事一直拖延,直到程鹏,王相莫名去世,此事不了了之。
隆庆三年(1569年)歙县,隶属于徽州府境内新安卫的军户帅嘉谟查到税【人丁丝绢】让歙县单独承担,并通过徽州府志里记载的【乙巳改科】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便继程鹏、王相之后继续呈文,给歙县讨回公道。
隆庆四年(1570年)帅嘉谟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了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了当时的应天巡按御史刘世会、应天巡抚海瑞,对就是那个笔架博士海瑞,海刚峰。这份呈文很有意思,可以成为如何写文章领导才会重视的写作典范:
一、修改史料。
呈文具体内容为:”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其实徽州府志没有说明是六县均输,只是含糊的说明了下国初的用生丝补缴夏麦,但是这一改动却成了后面事件的一个关键点。
二、打感情牌
他在呈文中写道“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我们徽州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了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承担-这一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其实没有,他在统计上只统计了其他省份解往南京承运库的丝绢税,所以不高,但这样写适合打感情牌,让歙县的税赋看上去触目惊心,
三、打政治牌
并且呈文中的一句话:“天下之道,贵呼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
当时江南在推行一条鞭法,口号便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所以帅嘉谟两次提到【均平】,把这次税赋争议拔高到响应中央政策的高度,并且一条鞭法的核心便是合并田赋,徭役,取消米麦之外的实物税,他这一提便和中央精神紧紧的挂上了钩。
四、解决方案
呈文中写道:“要么按照《大明会典》的原则,六县按照人丁分摊;要么按照《徽州府志》,六县按照田地分摊,折麦再折银再折丝。”我解决方案都给您做好了,您朱笔批准便是。
这样一个呈文递交上去过后,果然得到了巡抚和巡按的高度重视。
隆庆四年(1570年)二月初二,巡抚海瑞给出批示【仰府查议报夺】,巡按刘世会批示【请徽州召集六县负责官吏、乡绅、耆老等民众,进行合议】
隆庆四年(1570年)二月二十五日,巡抚海瑞调职,改任南京粮储。
隆庆四年(1570年)四月十八日,绩溪县回复申文【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是还是按照以前的来吧,免得激起民变),就在这段时间,帅嘉谟也查了历代户部给徽州的勘合(收据),便猜测式徽州户房的书手舞弊导致所有人丁丝绢全部落在了歙县身上。(府、县一级的三班六房职务都是属于世袭)
隆庆四年(1570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帅嘉谟将他的新发现提交徽州府,无回应,便决定进京上访。(这里指南京,当时大明中枢分为南北二京,南北二京组织架构一致,南京在南直隶很有发言权。)
隆庆五年(1571年)六月初二,南京都察院回复【典有所遵,赋当均派,合从抄出酌行】,南京户部批【侯本处巡按衙门题】,还专门给徽州府发出了一份咨文【转行该府从公查勘,前项人丁丝绢起自何年,因何专派歙县。其各县有无别项钱粮相抵,如无相抵,今应作何议处。】
帅嘉谟也因此遭遇了杀生之祸,不敢回到徽州,携带家人逃回了老家湖广江夏县避祸。
但是这一逃,也让丝绢案陷入停滞。
隆庆五年剩下的日子平静的过去了
隆庆六年(1572年)万历帝即位,张居正成为内阁首辅(关键)。
万历三年(1575年)年初,南京户部下发一道文书,责问徽州府,四年前让你们查勘的人丁丝绢如何。文书前面写得很清楚是,奉圣旨(皇帝还小,内阁授意。)
万历三年(1575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知府突然向歙县下发逮捕令,要求捉拿帅嘉谟。
逮捕令的意思大概是:你帅嘉谟有本事去两院告状,怎么没本事留下来配合调查?一直躲在外头,一定非恶即盗!
前面说到,现在帅嘉谟已经在外省了,而且他还是隶属于新安卫的军户,所以逮捕他,歙县还需要和卫所协调。在三月底,所以就只抓了他一个看家的亲戚,而且歙县并不是很想捉拿他,毕竟帅嘉谟是为了自己县的利益才导致于此。
万历三年(1575年)四月初十,徽州府收到帅嘉谟呈文,把【人丁丝绢】的前因后果重述了一遍,并解释了自己为什么逃离他省,因为他中途遇害。
万历三年(1575年)四月十二日,徽州府让歙县详查人丁丝绢案,歙县知县姚学闵联合本地乡绅乡宦(关键)联署亲自背书表示人丁丝绢是有人篡改通过夏税生丝才落到歙县一个县头上,必定是胥吏从中作祟。有曾经当过大官的乡绅乡宦背书,这份申文分量非常重。
(自古以来,中国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乡绅乡宦(都曾经是大官)才是歙县真正的统治者,知县是流水一般来了走走了来,他们在当地对基层平民的控制力度很大,上有官场脉络,又有地产财富,知县想干事情也必须得到他们的支持。)
万历三年(1575年)五月十日,应天巡按鲍希贤下文给徽州府,说歙县申文干系重大,必须详查,一有结果,立即上报。并直接让兵备道发出宪牌(有乡绅乡宦背书,大家的态度立马变得很积极),为很么让兵备道发宪牌呢?因为兵备道手里有武装力量,暗示徽州府这次不能用恐生民变的理由来拖延此事了。
万历三年(1575年)五月二十二日,婺源县知县吴琯发回申文,先说这个夏税生丝本来就是歙县自己的事情,人丁丝绢是南京承运府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吗?然后提出了一个四两拨千斤的事情:查阅黄册。
什么是黄册?黄册是大明的重要赋税档案,一手资料,非常权威,涵盖每一个大明府县,具体到户。
五月二十五日,绩溪县知县陈嘉策回文辩驳,《大明会典》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府独征一县很正常。
六月十三日,休宁知县陈履则详细回文,从数据方面入手,条条辩驳帅嘉谟之前的统计数据和缘由,非常犀利。
其余两县回文平平,此处不谈。
这一神仙打架,让几县的百姓也纷纷为了自己县份的利益去应天巡抚和沾边的衙门那儿去走了个遍。
万历三年(1575年)十二月初一,帅嘉谟又呈文详述,徽州府转发五县,处处偏袒歙县。
万历三年(1575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县知县吴琯指出帅嘉谟的折算数字不对,并且《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可以不用注明哪个县,重要的是帅嘉谟计算错误了夏税生丝。这个呈文让天平导向五县,歙县吃瘪。
万历四年(1576年)二月,六县决定尽快查阅黄册。
七月二十三日,徽州府调查团到达南京。
八月初二,进入管理黄册的后湖。
九月中旬,整理完相关黄册抄件,出了一份报告,但是相关记录已经完全丢失。
所以一切都回到了远点。
户部发文给了一个均平的方案,一条鞭法的核心。
十月,徽州府按照户部方案计算,在均平方案下,人丁丝绢确实是歙县额外负担。
万历四年(1576年)十一月初八,太平府推官刘垓,宁国府推官史元熙,徽州府推官舒邦儒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人丁丝绢由歙县独交,但是从四司银、砖料银、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减去5000余两,分摊给其他五县。
兵备副使冯叔吉驳回上述方案并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将摊派5260两改成3300两。
于是,这件事就成了搁置历史争议,和和稀泥,大家都吃点亏,完事儿。
万历五年(1577年)正月,最终方案呈给户部,户部批【其名尤正、其言尤顺、其事尤易】。
四月五四,方案上奏天子,得到皇帝批准,下发圣旨(此事应该也是内阁的意思,皇帝还未亲政)
六月初七,圣旨已经传达至徽州府,六县各有反应。
五县明明已经提出了极为有利的证据,但是还是白白挨了一刀。
这时候帅嘉谟觉得自己“为民请命八年有功”给自己用钱买了一副冠带(转折关键),其余五县憋不住了。
六月十一日,休宁县人及乡绅半路拦截徽州府推官舒邦儒(他去婺源县上任新知县,以前的知县去职),并殴打随行书吏,递了一份抗议申文,把火发在了户部尚书身上,这位户部尚书也是歙县人,骂他是奸臣。
六月二十九日,婺源县人及乡绅五千人,围绕在舒邦儒身边请命,而且婺源县就在这十几天中被一个叫程任卿的生员成立的议事局(主要为了对抗丝绢税)几乎接管了。
之后公文都被当地人拦截检验,之后休宁县,其他五县相继发出檄文,围堵歙县商人,一时间内徽州府风烟四起,政务瘫痪。
歙县人也没有闲着,散步谣言说其余几县要造反。
休宁县直接挟持休宁知县陈履,伪造公文,给浙江、江西、福建、广东等布政司衙门发去飞报,声称休宁,婺源县遭到一万多名歙贼入侵。
因徽州特殊地理位置,徽州府的上级主管是应天巡抚,出了乱子,也该报往南京,于是,这几个衙门的长官认为南京已经被歙贼占领,江南震动,诸省哗然。
南京方面眼看整个江南震动,责令徽宁兵备道尽快查明【歙贼】,兵备道副使冯叔吉率先做出反应,连发两道安民告示,语气温柔。
休宁县乡宦看出了苗头不对,虽然此事都是乡宦在背后支持,但是他们并不是为了造反,于是准备了一份揭帖,上书徽州府,说明我们这是反奸臣不是反皇上,是大大的忠臣。
其他几县纷纷效然。
七月二十日,巡抚都院发出安民告示,杀气腾腾,还加上了一份兵备道捉拿帅嘉谟的公文,里面写的是正是因为帅嘉谟拿着歙县百姓的钱,去给自己买冠带,还显摆,才导致了五县闹事。
于是帅嘉谟稀里糊涂的以诈骗罪进了监狱。
巡抚都院发出数份公文,点了五县里领头闹事的一群人,全部抓捕入狱,各级政府强力弹压,当地乡宦拼命安抚,徽州之乱,恢复平静。
但是大家心知肚明此次事件起因在于丝绢税。
经过这一闹,还是有效果。
户部尚书殷正茂在重重压力下,丝绢税的方案,必然要做修改。
万历五年十二月,丝绢税第三版改革方案出炉,均平银从原来的3300两调整到2000两。但是五县百姓还是不满意,此事再议
万历六年(1578年)十一月初四,第四版方案《豁免五县均平方案》出炉。
减免均平银的数额调整到了2530两,但是这2530两不会落在五县头上,而是由徽州府在各个款项中抵扣,把这笔钱抗了下来,但是有几百两平不了。
万历七年(1579年)的三月,第五版方案出炉,人丁丝绢6145两,由歙县承担,但他们负担的均平银,减少2530两,由徽州军需银1950两,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抽出580两,合计2530两进行冲抵。
到此,整个丝绢税尘埃落定,兵备道发布大字榜宣布此税,自万历七年为始,明载赋役册,永为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