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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权法律讲堂|夫妻共债:如何确定?

2023-05-23 13:59 作者:十权法律  | 我要投稿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

夫妻双方应共同签署借据或者有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共同承担债务的行为,方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共同意思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如签订借款协议、短信、微信等方式表示。非举债配偶以其名下财产为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后曾归还借款等追认行为也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未做出追认的不能认为就债务达成夫妻共负债务的合意。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时均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夫妻共同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以及正当的娱乐、文化消费等。判断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要考虑债务金额、当地经济水平、借款名义、夫妻社会地位、职业、资产、收入等因素,综合认定是否超出合理家庭日常开支限度。

三、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畴的情况,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支出。债权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借款用途、借款人的工作、收入、资产等情况,以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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