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部分》3.21 根据和条件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21、根据和条件
根据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条件指同这一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着的其他事物,是事物发展的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教员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1]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
条件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教员指出:“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2]并且还指出:“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3]例如,鸡蛋是孵出小鸡的根据,适当的温度则是它的条件,没有一定温度鸡蛋便孵不出小鸡;但一定温度不能使石头孵出小鸡来,因为石头没有孵出小鸡的根据。又如,一九二七年中国大资产阶级战败了无产阶级,是通过中国无产阶级内部的机会主义而起作用的。这都说明,事物的发展决定于根据[4],但条件[5]也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6]条件只有通过根据才能发挥它的作用,这就是根据和条件的辩证关系。
实际生活中的矛盾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因而根据和条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种范围内、一个问题上是“根据”,在另一种范围内、另一个问题上又会变成“条件”;反过来,也是一样。所以,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新老修正主义者都是外因论者和唯条件论者,他们片面夸大外部条件的作用,抹杀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经济建设中大肆鼓吹洋奴哲学和爬行主义,[-]借口“雷厉风行作风”推行命令主义和使用强制手段,都是企图用形而上学的外因论来破坏无产阶级革命事业。
唯物辩证法关于根据和条件的辩证统一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内因论,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坚持民主讨论和说服教育的方法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这样,才能真正和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划清界限。
注:
[1] 《矛盾论》。
[2] 《矛盾论》。
[3] 《矛盾论》。
[4] “内因”。下同。
[5] “外因”。下同。
[6]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