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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死21伤!湘西永顺县9·9较大翻车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2-04-14 17:00 作者:中国工程报  | 我要投稿

中国工程报讯(张吉强 报道)今日(4月14日),本报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曾引发较大关注的湘西永顺县石堤镇“9·9”较大翻车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报告显示:2021年9月9日13时15分许,永顺县石堤镇团结村通组道路上发生一起中型客车翻车的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21人受伤,一台车辆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281万元。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查明,2021年9月9日12时40分许,郑生革驾驶湘UA8772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29人,途中下车2人)从永顺县石堤镇兴隆小区出发驶往该镇团结村。13时15分许,车辆行驶至该村月塔组连续弯路段,左转弯时转向不够,右前轮掉出水泥路面后车辆失控,车头左侧碰撞路外坎边树杆,往右倾翻滚,坠于落差约12米、斜坡长24.8米的坎下。

肇事车辆驾驶人郑生革,52岁,时任团结村党支部书记。该车由郑生革全额出资给永顺石堤兴达公交车有限公司购买,并由郑生革承包经营。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

(1)郑生革驾驶客车在通过事发弯道时疏忽大意,对路面边缘线判断出现偏差,向左转弯打方向时,转动方向角度不够,致车辆在弯道中段右前轮掉出水泥路面后失控,郑生革存在操作不当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郑生革驾驶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部分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3)路侧应当设置的波形梁钢护栏未安装,未能发挥对失控车辆的“导向功能”和“阻挡功能”,未能有效防范车辆驶出路面侧翻坠坎。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永顺石堤兴达公交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所属承包经营的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不力。

(2)郑生革驾驶营运客车未按许可的营运线路行驶,驶入不具备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村道。

(3)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及合同施工、未申请竣(交)工验收,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监理,项目业主单位未组织竣(交)工验收。

(4)永顺县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不力。


调查组给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1.郑生革,肇事车辆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已移送有关部门审查起诉。

2.王春林,兴达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已移送有关部门审查起诉。

3.王坤,兴达公司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已移送有关部门审查起诉。

4.蔡传平,事故路段建设施工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5.向绪怀,向绪怀施工队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6.陈跃虎,宏远公司监理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取保候审。

7.李永刚,宏远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取保候审。

(二)建议立案审查调查人员

郁传鲁,2012年7月至2021年9月任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事故发生后已先期免职。建议由永顺县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此外,有21人被建议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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