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益全部用于月底发红包,发到每户业主账户上
富田兴合苑业主的大事小事528、小区收益全部用于月底发红包,发到每户业主账户上
2020年12月19日下午17:19,33-3-501:各位邻居,实在不好意思,发个寻物启事

33-3-501:@所有邻居,今天下午3点到3点半有没有哪位邻居在东门大门口外捡到下图这个暖气片的?在纸箱里装着的,谢谢!
2020年12月20日下午17:19,小男孩头像:
一位业主表示,业委会先是只有总账,后来再公开明细,其中奇奇怪怪的账目说不清楚。比如,一把景观遮阳伞的报价是1700元,说是在淘宝上买的,而实际上类似的遮阳伞不过200元上下。
——《春江花园业委会名声远播全国 8年来平稳自治》
不花钱,就没有那么多事
(不花钱时,小区收益全部用于月底发红包,发到每户业主账户上)
花钱,就会增加小区财务(管钱)、业委会主任(管账)工作。
[小区钱,一般由立法长(周末在小区摆摊供业主开例会的岗位)管;业委会主任,法律上叫小区行政长]
财务、业委会主任是兼职,工资不多,工作量能减就减
小男孩头像:
花不花钱、花多少钱,由业主例会决定,业委会主任无权决定。
业主例会和业委会主任的工作内容,是人定的吗?
不是
是推导出来的
人和人平等,所以人不必听从另一个人
既然不能听从人,那听从什么?
听从规定。
人都听从规定,就符合平等。
建立规定的权力叫立法权,行驶规定的权力叫行政权,按规定处罚违规行为的权力叫司法权。
把平等当公理,进行推导:人和人平等→一个人有立法权、行政权情况下,其他人就都有立法权、行政权→所有人都有立法权、行政权
就是说,每户业主都有小区的立法权、行政权。
业主通过选业委会主任,行驶行政权。
业主通过选票,把行政权交给业委会主任,所以业委会主任工作内容是“行政”。
决定小区事务的权力叫立法权,业委会主任工作内容只有行政,没有立法,所以无权决定是否买遮阳伞。
业主在业主例会直接行使立法权:半数以上业主匿名投票同意买遮阳伞,才能用小区钱买遮阳伞。
2020年12月23日晚上20:21,8-2-406发送图片。

8-2-406:谁的车以后不要再停我的位上了
已经不是第一次停了
28-2-603:你去物业上 让物业给车主打电话看看
8-2-406:上边贴着车牌号,还往里停
28-2-603:你就去物业上问他们吧
8-2-406:嗯
28-2-603:让物业给车主打电话 给他说 以后不要再停了
我以前是这样解决的
8-2-406:好
2020年12月25日下午13:08,32-1-205:弱弱问一句 可以往这个群拉一个业主吗
28-2-603:拉不了吧 5百人以后就拉不进去了吧
32-1-205:有个业主不在这住 想进群
还有其它群吗
28-2-603:你看看会不会拉过来
32-1-205:好 我试试
28-2-603:有
下午13:18,32-1-205:这个群满了 拉不了 其它业主群可以进吗
@28-2-603
28-2-603:可以啊
22-2-506发送图片。

2020年12月26日下午17:17,小男孩头像:
还有业主表示,现在聘请的物业公司仅由业委会主任自己签约,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确认,对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也不甚满意。
——《春江花园业委会名声远播全国 8年来平稳自治》
业委会主任无权决定小区事务,这个之前证明过了
(业委会主任决定小区事务,就会出问题:这样的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物业矛盾越来越大)
小男孩头像:
小区物业离开后,曾留下上百万元资金,钱是由社区保管的,但业委会主任自行保管公章,自行领钱。“我们问过社区,为啥他能随便领到钱”,一位业主介绍说,社区的想法是,他们认可公章,以为业委会有一套制约规范。但实际上,对于公章的存放,业委会成员之间并没有明确的说法。
出于成本和收入流动性较大的考虑,小区至今没有进行过正规的物业收支审计。
——《春江花园业委会名声远播全国 8年来平稳自治》
周末在小区摆摊供业主开例会的业主(小区立法长)管钱,业委会主任管账,就不用办事处为小区管钱了
[业委会成立后,办事处要为小区管钱管账,工作量变大,这是办事处不想让业委会成立的原因之一
选信誉好、不差钱的业主做立法长,拿钱跑路的可能性就小(即便跑了,也能把房子租出去抵债)]
把“月底分红”定为小区法律后,每月月底,遵守这条法律的立法长,会把小区收益平分到每户业主账户上。
(业主例会上,50%以上业主投同意票,“月底分红”成为小区法律)
月月分,小区账户的钱就少,发生意外可能性就小。
人不同,分钱方法就不同
常用方法是打银行卡上(公司发工资的办法)
还有一种办法是:收益/小区户数=红包钱数;在33个楼栋群发等额红包,红包数和本楼户数相等(不必每次想红包要发多少个,减少工作量)。
(没领的红包退款算作小区收益,下月底再发红包)
业委会主任(管账)把每月收支明细(流水截图)做成文件,在业主群、网上公开。这样,每位业主、每位网友都是审计员,不用另外聘请审计机构。


“《民法典》第282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请看下集《富田兴合苑业主的大事小事529、小区发钱啦~》”
若不知晓历史,便看不清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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