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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603322)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索赔条件提示

2023-11-03 22:19 作者:上海王金龙律师  | 我要投稿

超讯通信(603322)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索赔条件提示

近日,投资者诉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超讯通信,证券代码:603322)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新的进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超讯通信应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回顾:超讯通信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超讯通信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2020年12月30日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19500万元,2019年12月12日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22576万元,违规担保总金额42076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至今未解除。 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依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案已取得一审胜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起诉获赔的概率较大。

超讯通信(603322)股民索赔条件: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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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王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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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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