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是1956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指示》中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在文化教育系统中和人民生活各方面推广这种普通话,是促进汉语达到完全统一的主要办法。”。同年2月10日,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基本简介】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指示》中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在文化教育系统中和人民生活各方面推广这种普通话,是促进汉语达到完全统一的主要办法。”。同年2月10日,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历史背景】汉语是我国的主要语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并且是世界上最发展的语言之一。语言是交际的工具,也是社会斗争和发展的工具。目前,汉语正在为我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学好汉语,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由于历史的原因,汉语的发展现在还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地步。许多严重分歧的方言妨碍了不同地区的人们的交谈,造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许多不便。语言中的某些不统一和不合乎语法的现象不但存在在口头上,也存在在书面上。在书面语言中,甚至在出版物中,词汇上和语法上的混乱还相当严重。为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防的进-步发展的利益,必须有效地消除这些现象。

【指示内容】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在文化教育系统中和人民生活各方面推广这种普通话,是促进汉语达到完全统一的主要方法。为此,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具体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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