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41)——对先验神学的批判(2)
一、对本体论证明的批判
本体论,ontology,其本意就是存在论。严格翻译来说是存在论的证明。通常是通过谓词,即“上帝是”,推出上帝存在。既然上帝是无所不包的最高实在,那么上帝就是“有”。
这一证明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经院学者安瑟伦,他是个唯实论者,相信形式逻辑。他在《宣讲》中提出了上帝的本体论证明,声称上帝就是“全在”。但是如果说“上帝不存在”,这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上帝本身就是“全在”,是最完满的概念,不存在的说法与上帝概念本身就是矛盾的。上帝概念本身就包含着“全在”概念,上帝的完满是绝对的。
笛卡尔的证明的思路是类似的,不过比安瑟伦的证明要精致些。笛卡尔是从“我思故我在”推出的,他认为我们都具有对“完美实体”的概念,由于我们不可能从不完美的实体上得出完美的概念,因此必须有一个完美实体的存在,那便是上帝。只有上帝才能把“上帝”这一概念放到我的心中,由此证明上帝的存在。
本体论的证明是很难驳倒的,因为反驳就依赖于逻辑,一旦进入逻辑就进入了本体论证明者的圈套。然而在康德看来本体论证明的缺陷是很明显的,本体论的证明已经预先确立了一个“上帝是一个必然存在者”的概念,然而这个概念恰好是偶然的。基督徒的头脑中的上帝概念是偶然的,从这一偶然性推出绝对必然的存在者的概念在逻辑上就是必然的,但是你为什么会具备这一概念呢?“绝对必然的存在者”这一存在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康德举例,“三角形有三个角”是合乎逻辑的,但是如果一个人说“我不承认有三角形,所以三角形没有三个角”,这就不自相矛盾。
这一反驳的例子是比较表面的,康德也承认拿三角形与上帝类比有人会不信服。反驳者会认为,三角形可以不存在,但上帝作为一切存在的存在怎么能不存在?上帝在逻辑上的层次更高,上帝本身就是最实在的存在者。康德抓住了这点同样进行了反驳,康德指出“最实在的东西存在”是一个分析命题还是综合命题?如果是分析命题,那就是得不出知识的同义反复,没有意义;如果是综合命题,那就是自相矛盾,即存在(sein,或者说on)这一概念到底是逻辑谓词还是实在谓词?存在(on)翻译为“是”的意思时,“是”就是一个系词,当我们理解为“上帝是”的时候只是为“上帝是什么”,留下了一个解释的余地,当这个余地并未被填充时——就是“上帝是”——就相当于只说了半句话,这是无意义的,是不能够证明上帝的存在的;存在翻译为“存在”(sein)这一实在谓词的时候,那它作为系动词的含义又被略去了,它不能够指出在何时何地,因为上帝的存在就是超验的,因此存在不可能作为实在的谓词,单纯的”ist”是不能作为实在的谓词的,如果要作为实在的谓词就要加上时间与空间。康德举了一个通俗的例子,100元的概念与现实口袋里的100元都是100元,二者在逻辑上是等同的,但是二者在实际是完全不同的,康德认为上帝的本体论证明就是凭借着脑子里想出的100元就觉得自己真的有100元了,“就像商人在他的现金簿上多加几个0来改善他的财政状况”。
这样一个证明要么是自相矛盾,要么是同义反复,所以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二、对宇宙论证明的批判
在对先验宇宙论的批判的第四个二律背反——模态的二律背反中已经过渡到了上帝的证明,即在宇宙之内寻找上帝的存在。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在世界之内不存在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只能在世界之外才能找到。进入到先验神学就是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
宇宙论证明与本体论证明有内在的关系,本体论证明是从“绝对必然的存在者”推出“最高实在的存在者”的概念的,就是说是从逻辑中推出的绝对必然性中再推出其最高实在性,先已经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的概念了,再从这个这概念推出后者。但是本体论证明使人口服心不服,本体论证明只是立足于概念之上,通过论述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来反驳本体论证明。
宇宙论证明是利用充分理由律的证明,也就是只要有某物存在,那么必然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存在,就是说从某物追溯到的源头就是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宇宙论证明直接从“最高实在的存在者”概念推出“绝对必然的存在者”概念。因为宇宙论把一切因果链条都收集完备了,一切偶然性都变为了必然性,充足理由的存在者就是绝对必然的存在者,而最实在的存在者才符合绝对必然的存在者的概念。
这也就引出了对上帝存在宇宙论的证明:在宇宙中,如果有某物实存,那么可以从充分理由律推出,必定有一个包含着所有因果链条的最高存在者以必然的方式实存着,那么这一实存的最高存在者就是上帝。这一最高存在者——上帝就有一种选择,它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选择了最好的世界,最好的世界就是包含了一切存在谓词的,与存在谓词相对立的谓词都被上帝筛选掉了,这样一个上帝才是现实中任何一个事物的充足理由。
宇宙论证明就是依据充足理由律推出最高存在的实在。这一证明表面上看是从可能经验出发追溯到上帝的,比起本体论证明好像更令人心服口服的,本体论证明是立足于形式逻辑的,是脱离现实的,而宇宙论证明最起码可以从“我”开始,毕竟“我”的存在就是最大的幸运,可以从这一偶然性的幸运出发追溯到上帝——类似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
此处的圈套就在于把“我”视作了经验存在。康德指出,宇宙论证明其实是多余的。从“我”出发,凭什么就一定要成为一个“幸福的基督徒”?“我”也可以成为唯我论者,像贝克莱、洛克、休谟一样。世界上没有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又怎样呢?“我”也可以从眼前的现实出发,成为一个唯物主义者,这样的话对“我”而言物质的存在本身就是充足理由,没有必要再去寻找一个充足理由了。也就是说,从任何一个可能的经验出发证明上帝,最后还是要依赖于本体论的证明。“我”的最后一步跨向哪里,就决定了“我”是独断论者、唯我论者还是唯物主义者。康德认为,宇宙论证明在无条件的绝对必然存在者与最实在的存在者之间保存着某种逻辑上的链接,这一链接是相通的。宇宙论证明本身就是要通过最实在的存在者推出绝对必然存在者,这一点明显是单纯依据一般经验性的证明所无法达到的。所以宇宙论的目的就等于是抛开了一般经验去思考最实在的存在者这一概念本身,这种做法就是回到了本体论证明。最高实在的存在者的概念就是绝对必然的存在者的概念。砍掉这一步就什么都无法证明,要么退回到唯我论,要么进入到唯物论。可能性、现实性和必然性的范围在康德的范畴表中是等同的,从范围上来看,最高实在的存在者的概念(现实性)与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必然性)也是等同的。形式逻辑认为可能性>现实性>必然性, 对于先验逻辑而言三者的范围一样大,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我们看待的角度不同。最高实在的存在者与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只是一回事的看待角度区别,二者本质是一样的。
康德对宇宙论的证明虽有批判,但是也指出了宇宙论证明的某些作用。康德指出本体论证明在实践方面能有所效用,宇宙论证明在自然科学方面能有所效用。尽管这个证明是错的,但是它作为一种理想对自然科学有范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