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长安三万里》官博因侵权致歉


前言
《长安三万里》上映之后,一度成为口碑较好的上映电影。据网友统计,《长安三万里》一共出现了48首古诗,电影上映正值暑假期间,因此这部电影成为了寓教于乐、亲子教育的首选电影。
截至8月16日23时,《长安三万里》电影票房已达17.33亿元,成为2023年动画片内地票房榜冠军,跻身中国影史动画电影票房第二位,仅次于《哪吒之魔童降世》(50.35亿)。在取得高票房的同时,《长安三万里》因知识产权侵权和致歉登上了热搜,一起来看下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电影涉及侵权的为2023年中信出版社出版、追光动画编著的《长安三万里艺术设定集》。书中第162页画面的背景,未经授权使用了博主“EXCA_包小汪不开班”的个人作品《伎乐天》作为素材。根据相关素材进行对比,设定集中该图右侧的两个敦煌飞天造型,与《伎乐天》中的造型实质性相似,侵权作品只进行了简单的缩放和翻转处理。追光动画也核实并承认了该素材的确为未经其原创设计者授权使用。经过和原创设计者沟通,《长安三万里》官博发布了致歉声明。

原创设计者也紧随其后发布了相关事情说明 :

似乎关于围绕《长安三万里》的争议已经解决了,但是这些年围绕影视作品的抄袭争议一直不断,拿来主义盛行。
律师观点
根据2020年《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无论怎么样,这样的赔偿数额和影视作品的收入相比如九牛一毛。甚至某些影视作品故意选择一些知名作品来碰瓷、搭便车以获得更高的市场热度,即节省了宣发费用,又通过获得的市场热度来为影视作品宣传,被权利人以侵权起诉的时候也只是道歉和部分赔偿,无法伤筋动骨的处罚似乎对某些从业人员没有震慑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基于已有版权作品的创作应当经过原作者许可。这几年大家观看影视作品时总是说某些场面非常熟悉,剧情烂大街,其实也是某些人追求经济效益的结果,很多人不愿意花费时间去沉淀,去创作原创作品。希望影视作品以及其他作品尊重原创作者的劳动成功、智慧结晶,一起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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