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尤利西斯》“我兜里有一小簇:被贪婪和贫困所玷污了的象征。”

2023-06-29 01:36 作者:阿撒lll  | 我要投稿

叛逆·开拓·创新——序《尤利西斯》中译本

萧乾


匈牙利文艺理论家卢卡契(1885—1971)在《小说理论》(1971)中,认为文艺复兴后诞生的西方小说,是以探索人类内心世界为主旨的。小说描绘的是内心的探险,也就是灵魂自我寻找的历程。就英国小说而言,他这一论断未必能概括十八世纪以来的所有的小说。但本世纪确实有好几位小说家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如法国的普鲁斯特、英国的维吉尼亚·吴尔芙和美国的福克纳其中,以乔伊斯的成就最为显著,影响也最深远。《尤利西斯》是意识流小说的开山之作。

意识流是十九世纪末西方小说发展起来的一种写作技巧。这一名词最早是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1890)一书中开始使用的,原指人类的意识是流动的,千变万化,而不是固定的,有条不紊的。后来心理分析家弗洛伊德进而提出意识与潜意识的学说。在文学上,则指小说家不加评论地描绘人物通过联想、回忆等内在的思想活动,随时对外界事物所起的反应,也可以称作内心独白。

法国作家纪德在一篇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演讲中,曾指出在十九世纪就已有人用这种内心独白写小说了。除了《罪与罚》的作者之外,英国诗人勃朗宁以及美国小说家及诗人爱伦·坡都曾使用过。自然更早还见于莎士比亚的戏剧。狄更斯在小说里,也曾使用过这种手法。还有一位与乔伊斯同时代的英国女作家多洛泽·瑞查德逊(1873—1957),她著有《朝圣旅程》洋洋十二卷,写的也都是人物的思绪、印象、回忆和感觉,也都属于“内心独白”。

内心独白是指人物想表达什么,不说出来,只在心里想,然而还是有条不紊的。乔伊斯笔下的意识流则捕捉人物头脑中那毫不连贯、变幻无常、东一鳞西一爪的思绪。它凌乱芜杂,漫无边际。令人惊奇的是,这部主要以布卢姆为主人公写都柏林几个市民从早晨八点到午夜共十八小时的活动的小说,一方面纷纷扬扬,而在结构上又是最周密严谨不过。

常有人把意识流同心理分析混为一谈。其实,心理分析乃属医学范畴。当然,文艺批评家也可使用这一方法来分析作品中的人物心态。说来真巧,乔伊斯写《尤利西斯》时,心理分析在欧洲正方兴未艾,而乔伊斯所侨居的瑞士苏黎世,又正是心理分析大师卡尔·容格(1875—1961)的故乡。他们两人有过交往,但是谈得并不投机。容格读完《尤利西斯》之后,曾给作者写过一封毁誉参半的信,说:“我花了三年时间才读通它。我很感激你写了这么一部大书,我从中获益不少。但我大概永远不会说我喜欢它,因为它太磨损神经,而且太晦暗了,我不知你写时心情是否畅快。我不得不向世界宣告,我对它感到腻烦。读的时候,我多么抱怨,(按:指第十八章中摩莉的独白)真是心理学的精华。我想只有魔鬼的祖母才会把一个女人的心理捉摸得那么透。”容格最后这句话似是称许,又似是调侃。他说三年才把此书读通,并非夸大其词,再也没有比我们这两个中译者更有同感的了。


理查德·凯因在《寓言式的航海家》(1947)一书中,认为“乔伊斯就像十八世纪写《格列佛游记》的斯威夫特和后来写《培尔·金特》的易卜生那样无情地揭示了社会的痼疾。他描写的是人在空间时间永恒中所走过的道路。他是以显微镜般的准确度来反映现代西方文明的矛盾和缺陷的”。


尽管《尤利西斯》第十章写了总督大人,但那是通过街头市民的眼睛写的。全书的主人公是替报纸拉广告的布卢姆和他的妻子,女歌唱家摩莉,还有年轻教师迪达勒斯。此外还写了送牛奶的老太太、报童、女佣、护士、酒吧女侍、马车夫、妓女和老鸨。总之,都是市井日常见到的凡夫俗子,芸芸众生。

小说就是通过他们脑中倏忽闪现的思绪勾勒出来的。斯蒂芬满脑子净是抽象的思维和深奥的哲理(所以译来最为吃力),丰腴娇艳的摩莉成天想的不外乎饮食男女。主人公犹太人布卢姆则喜欢吃有着骚味的羊腰子,连在博物馆看到裸体女神像也要想入非非,是个充满七情六欲的大俗人。艺术手法上,我觉得乔伊斯好像把一张写就的文稿故意撕得粉碎,抛撒出去让读者一一拾起来,自行拼凑。


乔伊斯写的是本世纪初叶的生活,使用的是前无古人的技巧,然而这位立意挣脱传统、大胆创新的作家,自幼就酷爱古典文学。他十一岁就读了兰姆所写的《尤利西斯冒险记》,对于这位伊大嘉王在海上漂泊十年的非凡经历,他早就感到浓烈的兴趣。他也曾经把但丁的《神曲》当作《圣经》那样的精神食粮。《尤利西斯》中有些章节(例如第十五章花街柳巷的描绘),读来就宛如置身于《神曲》中那黑洞洞阴惨惨的地狱。乔伊斯还酷爱《浮士德》。乔学家们在研究第十五章时,就感觉到《尤利西斯》中歌德作品的影子。

象征主义、写实主义以至自然主义等等都不足以概括乔伊斯作品的风格。他不但把人物从里到外写得那么立体化,书中连写海鸥、写猫狗处,读来也令人叹为观止。


读《尤利西斯》首先得过语言关。全书除了夹杂着法、德、意、西以及北欧多种语言外,还时常使用希腊、拉丁、希伯来等古代文字,包括梵文。有时三个句子中竟混几种语言。要么就只取字头字尾。有些近乎文字游戏,但有时也表现了作者的艺术匠心。

例如在第八章,戴维·伯恩同大鼻子弗林聊天,突然出现一个很长的词:

Smiledyawnednodded

其实就是“微笑哈欠点头”三个字过去式的连写。作者显然是用以表现三个动作的同时性。也许是为了加深作品的难度,作者经常使用一些生僻字眼。尤其是古语、俚语及行话。有些字早已失传,因而一般字典是没法查到的,例如Old foggot(十七世纪的土语“老妪”)或funky(十九世纪初叶的“害怕”)。都柏林土话如rawmeah(胡扯),我们问过几位爱尔兰朋友,他们也感到茫然。即便极浅显的句子,他的写法也尽量不同于一般。例如“他的手从架子上拿到帽子”,“他的慢脚使他朝河边走去”。

中国文字形容声音的语汇本来就比较贫乏,《尤利西斯》偏偏这种地方较多。尤其是第十一章,简直是一篇用文字组成的交响乐。中译文只能表达出个大概来。


《尤利西斯》中的描写是包罗万象的,然而文章内容又各有重点,因而语汇也各异。第七章用的主要是新闻语言,我比较熟悉;第一章及第五、六章多涉及宗教,洁若曾经接触过。第三章及第十四章谈哲学及医学医学,我们就得四处请教了。另外,关于音乐、天文、法律、医学等我们都是门外汉,名词术语我们没把握,都得到了朋友们的热心帮助。


关于此作,既然乔伊斯毫不掩饰地表示过要故意把它写得令人难懂,我们就面临这样一种选择:是尽量少注呢,还是该注则注。这里我还想说明,我们心目中的本书对象既有一般读书界,又希望它对研究者也有些用处。这样一来,注就多了起来。像第九章,注与本文的篇幅几乎相同,因而只能集中在每章之后,而不能采用脚注的办法。

这种安排也是出于不得已,有违我的初衷。我看书就讨厌这么翻来翻去。大陆版和台湾版的《神曲》译文基本相同,然而台湾版的注均在本页上,读来就便当多了。可惜这种排法对我们这个译本行不通。

因此,我们是怀着十分矛盾的心情来加这么大量的注的。就我个人而言,倘若不对某书进行专门研究,只是一般阅读,那么凡是不看注大致也能懂的,我就把注略去。比如,历史性质的注。一般的注主要是针对人名地名等专用名词的。此书在这方面要注的数量已很不少,尤其由于乔伊斯十分喜欢套用古书或歌曲中的句子

……

摘选自

《尤利西斯》译林出版社 译本序


《尤利西斯》“我兜里有一小簇:被贪婪和贫困所玷污了的象征。”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