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鹤堂×你】最怕欢情
纯脑洞,渣文笔,勿上升
BGM:迢迢【孟老师专属曲目】
前情提要:金莲和关九海打赌,要是她能追到孟孟【某著名主持人,她干爹栾云平的好友】,她就和关老师结婚,可是出乎意料的,她爱上了孟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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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叔”你借着酒意,吐气如兰。
“怎么啦”孟鹤堂看着你摇摇晃晃的模样,怕你摔着,忍不住把你往怀里揽一揽。
“我,我有……”你不经意在他耳边吹了口气,让他心里酥酥痒痒的。
“莲儿是不是困了?”他好脾气哄你,仿佛你是友梅的大姐姐,他的另一个女儿。
“不是”你摇头,认真的神情让他觉得可爱
“怎么啦?”
“小叔叔”
你顿了顿,仿佛耗尽了浑身的力气,像一只蝴蝶,扑了一下疲惫的羽翼,沾在他有香气的衣襟∶
“我,我喜欢你”
他不马上回答,低头,触及你湿漉漉的唇珠。
“那小叔叔呢?”
“你,我最欢喜”
最后一个字,不偏不倚,落进唇齿里。
周国平说,男人之所以爱女人,是因为她一半像女儿,一半像母亲。
这句话大概是孟鹤堂和金莲关系最好的形容。
在和金莲交往期间,孟鹤堂总有一种奇异的错觉:金莲既像他的大女儿,又能给友梅母亲一样的关怀,还能给他情人的新鲜感。她小他六七岁,没有一丝细纹的娃娃脸,清澈的眉眼,还有和刚磨出的米浆一样新鲜的肌肤让他有一种自欺欺人的错觉——自己依然还青春年少。
就在这样的自欺欺人中,他仿佛忘了自己最初的择偶标准:聪明。他的前妻是个过于聪颖明慧的女子,让人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缺点。活泼可爱的友梅在她面前都不敢有一分出错。友梅四岁,她就让孩子分床睡,半夜女儿哭闹,他心里揪着,想去安抚,却被她冷漠阻止。他泪窝子浅,想哽咽着说几句,却发现身边这个女人,眼神冰冷。
那一刻,他觉得,他们仿佛来自两个世界。
原来,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不是没有道理。
金莲的缺点很多,也很明显,难怪栾哥提起她总是摇头。她从小就不缺爱,也不缺天才,像个小太阳。又有人保护,因而活得张扬肆意。
她带小友梅逃课,带她去小河边摘花,教她成为她自己。
这样的张扬肆意,是多少人都不敢奢求的呢。
他不可遏止地想到自己灰暗的青春岁月,从阿城来了北京,住在北漂的地下室。顶着一张电影明星的脸不甘心地当大堂经理,背地里一支唇膏眉笔可以用好久。逢人赔笑脸,遇到不怀好意的客人刁难只能咬碎了牙和着血吞进肚子里咽下去。遇到喜欢的姑娘没有底气约会,因为没有钱。
在没有遇到贵人干爹于大爷没有参加主持人大赛出名的时候,他有且仅有的,不过是回家一盏孤灯,一碗面。窗外雪落无声,一个对着未来张皇失措焦虑不安的青年,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他知道自己是好看的,也是有智谋和理想的,双十年华,芳华正好,一身骄傲,却没有资格理会和妄想,墙外可曾有佳人笑。
他不是没有虚荣过,假期没有钱去旅游,看见橱窗里最新的时装,哪怕买不起也想试试。见惯一掷千金的富豪们的店员们投来都是不理解的目光。
有一天,有个刚上任的年轻女经理不仅不赶他出去,还邀请他当模特。
后来,这个女人成了他的妻子,也是女儿孟友梅的母亲。
他们是一路人,聪明勤恳会来事,从外地一路打拼到北京再到这里站稳脚跟。
可是他们都太冷太好强,都不够能温暖彼此。每一次消费,每一次给友梅买书玩具和衣服,她都算的很精,两口子过日子表面相敬如宾,心底都很累。她产后气血亏空生病也不想他花事业之外的时间来探望,都推说没有问题,直到友梅看到她枕头上的血迹,才发现了一点端倪。可是她还是对吓得心惊肉跳的女儿说:妈妈身体没有不好,不要告诉爸爸。
她走的那天,他哭成泪人,她还是神色严厉地留下一句话,像是训斥:“你一个爷们哭成这样做什么”。
如果不是金莲,他和友梅这辈子,估计也不会有这么多温暖和阳光。
都说后妈难当,可是金莲却不这么认为。
“友梅是最乖最漂亮的小朋友”她总是这样说。
“那你将来有了孩子,还能待友梅这样好吗?”干妈于大娘这样问她。
“大娘,不瞒您说,如果友梅不喜欢,我可以不要自己的孩子”金莲眼神恳切又纯净:
“孟哥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哪怕友梅不是我生的,我也会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好好疼爱她”
二婚带娃当后妈,短时间内还不能有自己的孩子。这样吃亏的事,聪明人不会接手,顶多像干妹妹于九叶一样蜻蜓点水似的撩着玩,还能一下撩好几个。可是即使这样,金莲却郑重点头答应了。
倘若换作他之前的妻子,聪明得体不会让自己吃亏,他不敢继续想。
都说孩子是天使,其实对于孟鹤堂而言,金莲也算。
她把温暖留在了俗世,带给了近乎绝望的父女俩一丝温柔明媚的天光。她营造了一个不可方物的绮丽的梦,让他一直沉醉其中,不知归路。
难怪友梅很喜欢她,甚至不介意她当后妈。
他想带她出去玩,她放心不下友梅一个人在家孤独。
没想到友梅顺水推舟说:姐姐,你跟我爸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我就不孤独了。
“堂堂,其实,我,根本没有爱过你”
最后那一天她一字一句地说完,扭头就跑了。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不敢面对他。
虽然她明白他不算真心,自己也不是多真心。
但是她不想让孟鹤堂伤心,比起跟关九海这个轻薄的风流浪子打赌,她是真的不愿意他的大眼睛再度蓄满盈盈泪光。
第二天,他听说友梅的学校附近出了事,心里不由得一紧。当他看到毫发无损的友梅时,心里终于踏实,伸出手:“乖,友梅跟爸爸回家”
“爸爸,友梅不想回家”
“怎么啦”
“我们去送一送金莲姐姐好不好”友梅抽抽搭搭第地啜泣着:“她为了救我,被撞了,在医院里”
孟鹤堂想都没想直接往医院赶,急救室门外,听到医生对金莲的亲弟弟高筱贝说:
“很抱歉,我们尽力了”
高筱贝眼中少年意气和稚气不再,泪落如注,滴在金莲尸身盖着的白布上:“多谢医生”
身后有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跟来,极有可能是关九海。想起初见时金莲和他眼色暗相勾,秋波横欲流的私情蜜意,孟鹤堂不敢多想,却窥到高筱贝从金莲无名指上取下那枚带血的戒指,正是自己一个月前送她的那一枚。
或许她那天只是骗自己呢?倘若她不爱不在意,为何还留着这枚戒指?她是爱恨分明当断则断的人,且以她天真个性,栾哥的严厉管教,怎会做出如此水性杨花之事?
孟鹤堂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带女儿回的家,那天晚上他不敢睡着,一闭眼,脑海里全是金莲的模样。
那个唤他“小叔叔”的明媚少女,无私善良将友梅视若己出,表面叛逆内心细腻,有着不食人间烟火不合时宜的纯净温柔。深夜,她也会隔着一堵墙,卧在被子里给自己发消息:“堂堂,夜太冷,闻着红玫瑰都像枯松”,天真又不失情趣。空窗了五六年的他,头一次感到心弦如竖琴一般被柔情撩拨。
他情不自禁推门过来,怕她着凉。她起身,有被子和发丝恰到好处地从肩膀滑落,写尽了深夜的风情与乖张。
她的纯真无瑕让他发觉自己原来是这样的自私,或许他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纯粹地爱过她,只是沉浸在青春仍在和被少女仰慕关怀的虚荣和侥幸之中。毕竟她一点也不符合他自己对配偶的标准:聪明得体。
是的,别看金莲原来成绩不错,能考上高翻,只是因为她擅长读书学习,其余时间,她被一手遮天的干爹和武艺高强的大哥二哥保护得很好,导致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若说人情练达逢迎机变,她可一点也不聪明,干爹干妈也只认她是个实心眼的好姑娘。甚至对于自己这种自私薄情的男人,她也充满了信任。
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金莲跟他也不要名分,甚至说“就算你是骗我的,我也心甘情愿”这样的话。她真的不聪明,她不要钱不要地位,只要他这个人和他纯粹的爱。可惜他和关九海,都给不起,一个端坐高堂一个流连风月,都辜负了她和她的爱。
而和她一样天真的梅九亮,过于年轻,护不了她一生一世。
可是若说他没爱过她,她也只是跟老情人关九海打了一个赌,可是为什么她会在上回让他陪自己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她会有如此热切的眼神地对他说:“咱们要是再来这里是产检就好了”。而他也很自然地捏一捏她肉肉的脸颊,仿佛他俩真的是恩爱两不疑的夫妻:“好啊,友梅早就想要弟弟妹妹了”。
没几天,金莲被他带去骑马。
她联想到知否里打马球的剧情,羡慕明兰“有顾二叔保护”,他笑了,把她搂得更紧:“我难道没有冯绍峰好看?在我心里,你可比明兰好看”。
她面上飞起一片红云:“小叔叔过奖了,我可没有人家明兰厉害,怀着孩子还能骑马呢”。
不是自作谦虚,金莲只要略施粉黛,也不比剧里的明兰差,圆圆的大眼睛圆圆的鹅蛋脸,干妈都认证的喜气。当时他想:顾二叔和盛明兰隔着辈分挚爱一生,大概他俩也会吧。
东风恶,欢情薄,人情更薄。
他情愿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女人,甩了他去找关九海和梅九亮都可以。只要她幸福平安,退出他的生活,好像也没什么,只不过少了很多惊喜罢了。
又过了几日,他又见到了故友栾云平。
“栾哥,我对不住金莲,是因为友梅她才……”
话到一半说不下去,泪光在一双美目中打转。
“小孟,不怪你”
栾云平叹了口气,颇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味道:
“金莲这个姑娘,本来就不食人间烟火,纵情任性到了极处,没想到这回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正是初秋时节,暑热已尽数散去,身上隐隐有几分凉意,风却不能再像春末夏初那般轻佻。
孟鹤堂接友梅回了家。一进家门,女儿先看到的是半个月前金莲买来的碗莲:
“爸爸,夏天过了,莲花要谢了呢”
梦醒西楼人迹绝,菡萏香销翠叶残,不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