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阅读笔记(十二)
第三编 近代哲学
近代哲学的精神
第一节 近代的特征
新时代的历史可以说是思考精神觉醒,批评活跃,反抗权威和传统,反对专制主义和集权主义,要求思想、感情和行动自由。政治冲突以有利于国家的方式而解决,国家逐渐代替教会作为文化机构;国家掌权,取教会统治而代之。在国家内部出现了逐渐增长的、趋于立宪政治和民主政体的倾向,这种倾向现在依然存在:各个国家都要求平等权利和社会正义。在经济领域里也表现出同样的精神:奴隶制、农奴制和古老的行会制度逐渐消失,个人摆脱羁绊,要求独立自主地寻求经济出路(放任主义)。
在文化领域也有同样的情况,反对控制,要求自由。理性成了科学和哲学中的权威。注意力从探索超自然的事物转到研究自然事物,从天上转到人间;神学把她的王冠让给科学和哲学。
在文化问题上尊重理论性,在信仰和行为问题上注重信念和良心,并驾齐驱。
近代哲学独立地寻求真理,在这方面同古希腊的思想相仿。它追求知识时以人类理性为最高权威,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唯理主义的。它试图解释精神和物质现象时并不预设超自然的东西,因而是自然主义的。因此它是科学的,同新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有联系。
第二节 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
近代哲学按照它们以理性或经验为知识的泉源或准则而被划分为唯理主义或经验主义。(1)所谓唯理主义可以指出这种态度,它肯定知识的标准是理性而不是启示或权威。(2)所谓唯理主义可以指这种观点,它认为真正的知识由全称和必然的判断所组成,思维的目的是制定真理的体系,其中各种个命题在逻辑上相互有联系。(3)还有关于知识的起源问题,近代哲学对此有不同的答案:(a)真正的知识不能来自感官知觉或经验,而必然在思想或理性中有其基础。真理是理性天然所有或理性所固有的,那就是天赋、或与生俱来、或先验的真理。确实的真理起源于思想本身。这种观点虽然有些人愿意定名为直觉主义或先验论,也被成为唯理主义。(b)没有与生俱来的真理:一切知识都发源于感官知觉或经验,因此,没有所谓必然的命题根本不是必然或绝对确实的,只能给人以或然的知识。这种观点被称为经验主义或感觉主义。
唯理主义者宣称,只有唯理或先验的真理、清晰明确被理解了的真理,才确实。经验主义者否认有先验的真理,指出清晰明确被理解了的真理不是必然确实的真理。
除了哲学哲学运动外,还有怀疑主义和神秘主义(信仰哲学),大卫·休谟的怀疑主义结论可以说是洛克某些经验主义前提的归宿,比埃尔·培尔的怀疑主义的结论是笛卡尔唯理主义理想的运用。神秘主义可以流行在两个领域里;中世纪许多唯名论者是神秘主义者,而近代许多神秘主义者则以唯理主义为基础。
第一篇 英国经验主义
第一章 弗兰斯西·培根
第一节 改造科学
培根是新思潮的典型代表。他指出,思想的眼光永远不能脱离事物本身,应该如实地看待它们的影像。过去一事无成,它的方法、基础和结果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重新开始,使我们的头脑摆脱流传下来、因袭的偏见和意见。我们要独立思考。要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归纳法为方法,发明的技术为目的。
培根一贯强调实际的目的,“把得到的真理应用到人类的福利上,是始终要记在心里的目标”。
第二节 归纳法
培根认为过去科学和哲学之所以毫无结果,是由于缺乏正确的方法。
培根坚持必须清除头脑中的一切错误的意见、偏见或幻想,这共有四种。(一)种族的幻象是人类头脑的本性所固有的,其中有终极因的概念和把人的愿望加给自然的习惯。(二)洞穴的幻象是个别的人所特有的,这是由于他有特殊的性格、教育和交往,由于他所读的书籍和所崇拜的权威。(三)市场的幻象是最繁杂的一种,因语词和名称的联想而起。语词常被用来作不存在事物的名称,或者作现实事物的名称,但是混乱、定义含糊,由事物仓促抽绎而成。(四)剧场的幻象出自错误的理论或哲学,出自被歪曲了的论证规律。
在哲学中研究、发现和解释这个定律,既是认识的基础,也是活动的基础。培根称这定律为形式,形式已经通用的词。认识了形式,理解了极不相同的实体中的自然齐一性;就认识了自然中恒常、永久和普遍的东西,就为人类力量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这种力量是人类思想很难理解和预料的。
科学的发现的最重要的原因或规律是形式,而靠的则是归纳法。(1)一种特性或性质的形式是这样,有了形式,性质就丝毫不爽地跟随而来。(2)形式又是这样,如果把形式移去,性质一定消失。(3)最后,真正的形式是这样的形式,它从较多的性质所固有的某种存在之源,推演出某种性质,而这较多的性质所固有者,在事物的自然秩序中是比形式本身更清楚地为人所认识的。这一切都给我们提供了进行方法的线索。(1)给出一种性质,我们必须首先研究一切已知的事例,这些事例尽管质料上非常不同,在这同一性质方面却彼此一致(这是所谓肯定的事例)。这是本质表或存在表(穆勒称之为契合法)。(2)其次,我们应该检查缺乏这种性质的事例(这是所谓否定的事例)。应该给肯定的事例增补上否定的事例,只在那些非常类似具有和会有这种性质的事例的食物中,探究某种性质的缺乏。培根称之为差异表或接近中的缺乏表。穆勒称之为差异法。(3)再次,我们要考察这种情况,其中有我们所研究的对象,而大小的程度却不相等;这要靠比较它在同一对象中的增减或在不同对象中的程度。
第三节 哲学的梗概
培根认为人类必须重新开始科学工作。
哲学是理性的工作,研究由感官印象而来的抽象的概念;它的任务是根据自然规律和事实,组合和区分这种概念。
第四节 人的哲学
人的哲学包括人类哲学和市民或政治哲学。前者以单个的人为对象,后者以结合于社会中的人为对象。人类哲学研究肉体和灵魂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人的灵魂有神圣或理性的部分和非理性的部分。
逻辑讨论知性和理性,伦理学讨论意志、嗜欲和感情。政治科学的任务在于发现正义和公共利益的泉源。
第五节 形而上学和神学
广义的哲学是知识金字塔的顶点,建立在培根所提出的各种课题的正确、纯粹和严格的研究上。培根的目的不是要提供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而是“要打下更坚实的基础,更广地扩大人类力量和卓越的界限”。
培根把神学区分为自然神学和神感或天启神学。自然神学是有关上帝的知识或基本知识,这可以借助自然之光和人的沉思而得到。
培根区分开神学和哲学,这是中世纪末期情况的延续;他把教义归属于一单独的领域,这就为哲学扫清了阵地。
第六节 培根是经验主义者
培根认为除去天启以外,一切知识都产生于感觉;只有个别的东西存在。精神或理性能对感官所提供的材料加工,知识是理性的,又是实验的;而理性本身却得不出真理。
第二章 托马斯·霍布斯
第一节 目的和方法
托马斯·霍布斯是近代运动的最勇敢和最始终一致的代表之一。他认为希腊哲学是“幻想”;排除根深蒂固的意见是要进行处理的任务。他重视科学或哲学的实际效用:知识的目的是力量。他完全否定神学的科学性:没有关于上帝的科学,没有关于天使的学说。他还排斥关于灵魂的唯灵主义的概念。他大胆地在他的唯物主义哲学中推演出机械论的记过。他是一个经验主义者。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的著作有《论公民的哲学基础》、《论物体》、《论人》、《利维坦》、《自然和政治法原理》。
第二节 认识论
霍布斯认为哲学是从结果到原因以及从原因到结果的知识;因此,它的一部分是综合的,一部分是分析的。我们可以从感官知觉或经验进到原则(分析),或者从始初的、最一般的命题、或不言自明的原则,到结论(综合)。霍布斯是一个唯名论者,他也给推理下定义为一种计算:理性无非是计算,即加减为人所承认的普通名称,以记录和表示人的思想。
元始或第一哲学是关于一切科学的基本原则或定义的科学;它是其他分支的序论。哲学是关于自然物体和政治物体的运动和活动的科学。可以用运动或用力学解释一切事物:人类本性、精神世界、国家以及自然界的现象。
霍布斯表明需要论证或演绎法。
知识起源于感觉印象。感觉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只是在我们内部的运动。既然只有运动才能引起运动,外界出了运动以外,别无他物。一切感觉都是幻觉,但原因却是实在的物体。
第三节 形而上学
一个有物体存在于空间的真实世界存在着;除去想象的空间或事物所引起的空间概念以外,有实在的空间。哲学家不能回答运动开端的问题,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受权下令来崇拜上帝的人”才能回答。在创世的时候,上帝给一切事物以他认为好的自然而特殊的运动。
实体或物体是同样的东西,谈论无形体的实体,就等于谈论无形体的物体,这是用词矛盾或用语荒谬。霍布斯认为上帝本身是一物体或有一形体的存在物。
第四节 心理学
精神是头脑中的运动,或者它是头部中的一个内在的基质,一个精微的物体。影像或观念是头脑和心中的运动,是物质实体的运动。这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他又指出心理作用是运动的现象或幻象,是精神的偶性,却“与运动不同”,这样,他就修订了他的唯物主义:在这里意识状态不再是运动,而是运动的效果。这种观点近代学者称之为随附现象论:意识是随后产生的现象。
第五节 政治学
人生来就有权利享有一切事物,对他想讨好的人做他愿意做的事,占有、使用和享受一切他能掌握的东西。自然已经把一切东西给所有的人,因此,权利和利益是一回事。处于自然状态,每一个人都努力追求这种权利,每一个人都可以侵犯别人的权利和抵制别人侵犯他自己,这就造成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连绵不断的战争。霍布斯认为人是凶恶的动物,人对人像狼一样;争夺财富、名誉、统率或其他权力,会引起竞争、仇恨和战争,因为竞争者要满足他的欲望的办法,就是杀害、制服、排挤或拒斥别人。
理性训诫应该有和平状态,每一个人都要寻求和平。理性的第一道告诫,或自然规律,是要人自我保全。第二道告诫是要人放弃天赋人权;满足于这样一点自由,即如果为了和平和自卫他认为有必要时,他可用以抵制别人,这相等于他容许别人抵制他自己的自由。他放弃他的权利以后,他的责任是不要是他那自愿的行动归于无效。而一个人转让权利,是为了得到互惠地转让给他自己的某种权利或某种好处。因此,某种权利,例如自卫权,说是转让了,那是无法理解的。他转让权利,目的是为了使他的生活安全。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契约。因为,第三条自然规律是人要执行所缔结的契约。这就是正义的源泉和开端。
道德哲学不过是关于人类交往中和社会中的善恶的科学。这些规律是理性的训诫,所以叫做自然规律;它们涉及人对人的态度,所以叫作道德规律;就其制定者而言,它们也是神圣的规律。
建立国家和位置和平唯一的途径,是把人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通过大多数人投票把全体人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
臣民不得改变政体,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能撤销;谁也不能抗议由群众所确定的共同元首的制度。
统治权可以掌握在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手里,那就是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君主政体是最好的形式:在君主身上公私利益得到最密切的结合,君主的行动同一个团体的人相比,更能前后一致。不管归谁掌握,统治权必须是绝对的。
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可以看作是反对人民的要求,为英国斯图亚特君主专制王朝作哲学的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