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调味料需要遵循植物源性准入要求吗?
2021-10-14 10:06 作者:清关OG-Vivian | 我要投稿
为防止境外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我国境内,海关总署对输华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蜂产品等8大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符合评估和审查要求的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复合调味料是由两种以上调味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油脂、天然香辛料及动植物等成分,采用物理的或者生物的技术措施进行加工处理及包装制成可供安全食用的一类定型调味料产品。里面含有天然的香辛料,因此有的企业就会纠结,到底复合调味料是否需要遵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海关总署回复如下:

植物源性食品涉及的主要指是经初级加工(未改变属性)的植物源性食品,经过萃取、解析吸附、结晶、干燥等工艺,经过深度加工已改变食品本身属性的植物性食品不适用准入目录。
如果复合调味料是经过深加工已经改变香辛料本身的食品属性的,是不需要遵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