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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无约定的资金占用损失和买卖合同的罚息

2023-02-17 19:58 作者:珠泪哀歌-西施海壬  | 我要投稿

民间借贷资金占有损失:有约定时从约定,无约定时无利息。资金占有损失从违约之日起算。

 

1、资金占有损失依据可预期获利

《民法典》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釆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章1  最高院:坚决不允许因违约而受益,到底应如何确定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2、资金占有损失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无论主张多少费用,总和不能超过4倍LPR的利息。

 

一般的具体数额:一年期一倍LPR。

(2022)苏0922民初4948号:其要求xxx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的请求,于法无悖,本院予以支持。

(2022)陕0103民初1013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自借款之日起的利息,本院不予支持。(没约定利息借款期间绝对无法主张利息)

原、被告虽对利息约定不明,但被告在原告起诉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偿还本金属于违约行为,造成原告资金占用损失,被告应自2022年6月17日其按逾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标准支付至实际清偿日止。(违约之日起,没约定利息也可以主张1倍lpr利息)

 

3、诉状怎么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xxx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xxxxx元人民币;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违约金xxxx元,并赔偿以xxxxx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支付完毕之日为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的利息;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逾期罚息利率的标准: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30%—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其中第18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参考文章2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损失“加计30%-50%”的含义?

 

5、结论

先看是民间借贷还是买卖合同。

如果是民间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违约之日起1倍lpr。

如果是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不明的,按照逾期付款之日起1.3-1.5倍lpr计算

 

6、与执行部分的债务利息有何关系?

没有任何关系。

买卖合同的1.3-1.5倍lpr和民间借贷的1倍lpr都是在“判决作出之前”进行计算,而执行的依据是生效法律文件,在进行执行阶段的罚息计算时,基础是“判决的内容”,判多少按多少算。(这里已经不关主张多少损失的事了)

 

参考文章3  最高法:关于完善利息损失计算标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情况良好,故尚不需要修改。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判决书上的:以xxxx元为基数,自x月x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为止,按照xx利率计算。(xx利率一般是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xxxx元-已经还了的钱)x0.0175%x天数。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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