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社交行为之网络社交和媒介诱导
人的社交行为敢是分为:
1.自然自我行为,
2.媒介诱导行为。
一、本篇说网络社交。
现代人打交道不必亲见,
网络上,可以点对点,
电视、电台可以点对面。
那么,今天的网络社交,使我看到两种力量,它们在博弈。
比如:
第一,自媒体中的个体,出名的人。
一个男人做饭,发短视频,属于自然自我行为。为什么?
因为他的作品获得的关注是自然产生的,是有交流厨艺诉求的群体自然关注,
进而发展成为一个供求关系稳定增长的社会现象。
不论是心理的还是有物质交易的。
又如:
第二,电视媒体。
电视台邀请知名自媒体主播,参加节目录制,这是媒介诱导行为。
确切的说,媒体诱导个体的传播行为。
在人格上,媒体是复杂善变的,个体是稳定发展的。
在力量对比中,媒体是强者,个体是弱者。
强者帮助弱者需要理由。
我认为,
电视台帮助个体的原因,或者理由就是引导舆论向亲电视媒体方向增大关注,巩固自己的利益。
总结一:
为什么作者要把“自媒体个体”概括成一种力量呢?作者认为,自媒体总还是媒体吧?
媒体本不是生产者,而是生产资料拥有者。自媒体的力量来源于人民。
电视虽然式微,仍然是强者。
二、痛处:
个体通过电视宣传自己,可能需要谨慎。
也就是说,弱者与强者合作需要谨慎。
尤其是独家宣传之后,个体可能要接受更大的舆论监督。
如果没有权利结构的分力,
或者本乡、本土的保护、或者一个体量拥趸的干涉,
纯粹的个体在生活中会有困扰。
我认为,作为自然人的角色就已经够了,或者通一艺者,或者是行业人员,
纯粹的“网红”可能会引起社会舆论强烈的反应,
这将是不能承受之重。
这是个体与电视媒体合作的谨慎点。
还有一些例子,
在某些年轻人进入驰名中外的国际组织中,他们试图宣传“善良、博爱、美好、公益”的时候,
在他(她)那么干之后---
会成为“圣母”(网络词语)。
他们(她们)同样会遭遇强大舆论的监督,
从而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不可逆的变化。
我认为,这对青少年来说,
是宠溺、折磨、讽刺,而不是爱护、锻炼、提高。
平地起飞,又重重落下,
这不是他们的家长愿意看到的吧?
熊猫可以过得很幸福,
也许是因为他们容貌出众,
性情贤淑,品味清雅,不会说话。
我琢磨着,
也是因为高学历、肯吃苦的年轻人,一个那么大的群体在付出;
少年可不像熊猫,将来没有谁愿意像伺候熊猫一样伺候人。
总结二:
网红也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