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延续人员要求
设计资质延续不考核企业业绩。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需要配齐资质等级所需的工程设计资质人员 。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延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二、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需要以下人员 :
1、照明工程工程师3名;
2、建筑工程师1名;
3、电气工程师2名;
4、概预算工程师1名;
5、结构工程师1名;
6、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