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大熊猫: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加湾石首鱼)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Totoaba macdonaldi),又名加州犬型黄花鱼或麦氏托头石首鱼,是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特有的一种石首鱼。它们以往数量很丰富,但因过度捕捞令它们变得很稀有,故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TIES)的保护及被列为濒危物种。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每年只会产卵一次,群落生长缓慢,要4.5-15年才可以令群落数量达到双倍。它们是在科罗拉多河三角洲产卵,这里也是幼鱼成长的地方。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的群落主要分为两群。幼鱼会在科罗拉多河三角洲生活,而成鱼则会在较深水的加利福尼亚湾中栖息。成鱼在4月及5月间会迁徙至科罗拉多河三角洲产卵。1岁大的在盐度约为2%的盐度中代谢能力最高,这个盐度的环境正是科罗拉多河分流前的天然环境。由于失去淡水,三角洲的盐度一般为大于3.5%。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主要捕食辐鳍鱼类及甲壳类软体动物。个别的寿命可以达15岁,一般6-7岁就会达至性成熟。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仅分布于因在美国分流科罗拉多河令三角洲的淡水大幅减少,严重影响三角洲内的环境及加利福尼亚湾的盐度。于1910年至1920年间,因建筑水坝而令淡水流入科罗拉多河河口只余约4%。这是它们数量大幅减少的原因。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渔业于1920年代开始。于1943年渔获就有2000吨,但于1975年因墨西哥保护它们就下降到只有50吨。在渔业前它们的数量很丰富,但却没有实际的证据。研究发现它们的数量很少但稳定,比1975年渔业被禁止时稍高。但现时仍有一些非法捕渔,且被出口至美国。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及被列为濒危物种。 我国于2018年10月9日将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核准为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含人工养殖个体)。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2020年 ver 3.1——易危(VU)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CITES)2019年版附录Ⅰ。 加湾鼠海豚是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的伴生物种,与加湾石首鱼同属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特有物种,是世界上体型最小的鲸豚类海洋哺乳动物,数量不足100头,由于当地渔民使用流刺网非法捕捞加湾石首鱼,会兼捕加湾鼠海豚型,导致其数量急剧下降,据国际捕鲸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18年加湾鼠海豚仅存10-30头,如再不加大保护力度加湾鼠海豚将会在2018年底灭绝。 为阻止加湾鼠海豚的数量继续下降,2005年,墨西哥政府在它们的栖息地设立了一个海洋自然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商业性捕捞,同时加强了执法力度;并投资3000多万美元来补偿渔民并鼓励他们弃用流刺网捕捞,换用其它捕捞方法。 另外,墨西哥也建立了一个国际科研团队来监测加湾鼠海豚的数量、繁殖率和栖息地。该团队的成员都来自诸如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国际捕鲸委员会、美国海洋哺乳动物委员会及挪威海洋研究所等权威机构。由于加湾鼠海豚的数量太少,因此该团队称他们只有一个办法:在加利福尼亚湾的北部区域,包括加湾鼠海豚保护区周围的海域,禁止流刺网非法捕捞。该禁令必须严格实施,即使对合法捕捞也应如此,同时必须在海上和陆上部署更多的警察巡逻队伍。 2017年1月9日,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原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现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在广州举办了“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黄唇鱼及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开启为期一个月的针对非法经营利用黄唇鱼及加湾石首鱼鱼鳔(市场名:金钱鳘鱼胶)的市场清查与宣传教育活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和野生救援等支持单位参加了启动仪式。执法人员在广州、深圳和汕头等地的海鲜干货市场、酒店、饭店张贴了禁止买卖金钱鳘鱼胶的海报并分发了相关宣传资料。 黄唇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商业性捕捞.其鱼鳔干制品被称为金钱鳘鱼胶,一直被视为最贵、最好的花胶。而加湾石首鱼系仅分布于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特有濒危物种,早在1976年列为CITES附录I物种,严禁开展商业性国际贸易。多年来,加湾石首鱼一直面临着栖息地质量退化和非法捕捞的严重威胁,野生种群数量持续下降。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旨在落实CITES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决议和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磋商成果,通过渔政、工商和濒管办系统共同努力,实现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我国黄唇鱼资源、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黄唇鱼及加湾石首鱼的目的。
国家濒管办、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野生救援、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联合制作的“禁止非法经营利用黄唇鱼及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宣传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