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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些事儿

2023-08-31 10:53 作者:春日部的小法师  | 我要投稿

❤️关于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72条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材料你可以选择自己交给上级交通管理,也可以选择交给原交警部门。原交警部门收到材料后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交给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这样可以方便申请人复核,简化复核流程。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在诉讼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之一,如果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的事实或者责任划分是错误的,法官是可以不予采纳的。这也是当事人如果错过了复核时的补救方法之一,所以我们接待时,仍然需要认真询问当事人事实部分。 ❤️我们在写诉状的时候,有的地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十分详细,很多信息都能从中找到,而且实务中关于是否构成逃逸,其实根据公安机关用的条文和用词,也有辩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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