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及费用
阐述了软件作权处理程序:
1、编写、修改、打印操作指南和代码文档:申请人在源代码和文档页眉上标记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的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标记页码,源代码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为程序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照片除外。源代码和文档应在提交前后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全部提交。
2、在线填写申请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平台上注册用户,然后登录,在线填写计算机技术版权申请表,确定、提交并在线打印申请表。
3、手机微信预约:提前预约现场处理时间,微信关注中国版权服务微平台,注册预约(预约人和处理人需要实名认证,必须为同一人)。
4、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打印好)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计算机技术作权申请表③操作指南④代码文档⑤申请人/办理人/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天桥版权保证登记大厅)。
5、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当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再次预约。
6、审查:经核实符合《计算机软件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申请文件有缺陷的,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更正通知的要求提交更正材料。逾期未更正的,视为撤销申请。
7、取得登记证: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可在官方网站状态处查询办理环节和办理状态),携带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北京天桥版权,确保原版权证在登记大厅兑换。
软件作权申请所需信息:
1、填写申请表。
2、识别材料;软件包括过程和文档的识别材料。过程和文档的识别材料应由源代码和任何文档的前后30页组成。申请软件的整个过程和文档不足60页的,应提交整个源代码和文档。除具体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证明文件;作为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拟办理软件作权登记的软件有书面作权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软件作权程序: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查--→获得登记证
注:注册软件作权继承(转让、负责或继承)的,权利继承人在办理作权登记时,应首先查询软件作权登记的概况(查询申请表应填写我中心网站)
1.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先注册用户,然后用户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确定、提交并在线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3.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并向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技术登记方法,申请文件有缺陷的,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正材料。逾期未更正的,视为撤销申请;登记机关符合《计算机软件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4.审查
经核实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作权登记办法》的,应当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申请文件有缺陷的,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正材料。逾期未更正的,视为撤销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5.取得登记证
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登录我中心网站查看软件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申请人或代理人查看申请软件登记公告后,可在软件登记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通讯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通讯地址。
申请计算机技术作权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办理计算机技术作权登记,也可委托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保留提交的申请文件,以确保文件内容在更正系统中的一致性。
3、办理软件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登记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在线打印,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更改;申请文件应按规定签字,签名应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名称或名称完全一致。
5、对于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中的详细地址,请填写准确的实际通讯地址,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送证书或其他书面邮件。
6、作权人为公司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的,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交非职位发展保证书或非职位发展证书。(下载非职位发展证书和非职位发展承诺书)。
8、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的中文翻译,并由翻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