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置评价
先说大白话,后置评价就是在做完事之后再评价,与之相对的是前置评价。
最典型的后置评价,莫过于考试了。考生需要在考试之后才能看到成绩(评价),而且根据这个评价调整发展的方向。
而前置评价,就是在完事之前,对于事件的处理进行评价,比如你考试考了一半,老师过来看了看你的卷子,然后摇了摇头,这就叫做前置评价。
然后是结论。后置评价适用于时间较短,复杂度较小的事件,而前置评价适用于时间较长,复杂度较大的事件。然而这些都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其中的关系是乘积关系。也就是说,最终的决定要素是(时间×复杂度),而极限情况下会有所改变,例如时间过长而复杂度过小,会导致评价系统变得意义不大;而时间过短而复杂度过大,会导致评价系统来不及反应,自然也是无效的。所以,无论是前置评价还是后置评价,这些都是在中间(1.96置信区间)值时才能够讨论。而这一切也是在社会秩序(包括社会法律道德价值观)之下进行的。
然而,虽说如此,但是每个人对于评价的标准各有不同,有人会选择在40%的时候划分界限,有的人会选择在60%处划分。很显然,这样的划分依据是非控制的,混乱的。也就是说,在社会进化的过程中,这个评判标准没有了。而只留下了两个概念。在现代社会中,大家多是倾向于两者互用,而不是单单只用一个。所以,不要讨论什么“我是前置派,后置派8行”之类的话了。
不过这时候可能有人会问:“都没有这个概念了那你在讲什么啊?”
即使,二者现在已经没有了绝对的使用界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概念界限。而且,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倾向于简化自己,关于这个对于社会整体发展可有可无的概念,可以要,但没必要。但是,这仍是评价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实践中也存在有重要作用。
---如果需要看基本思路的话到这里就足够了---
所以,在具体的事件中,区分如何选择评价时间是很重要的。平常来说,当事件对自己的利益关联较大的时候,前置评价的频率就会增加。当事件对自己的利益关联较小的时候,后置评价的频率会增加。因为当涉及到利益的时候,人们会更多倾向于短期收益而非长期收益,所以在评价中,也会倾向于容易变现的前置评价。而在自我发展时,后置评价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前置评价。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你仍在进行一个事件的时候,此时的评价的概括性是不会比后置评价要好的,这最明显的特征就体现在学习中。然而,如果触及了社会秩序,那么就需要另当别论。比如考试中不能做前置评价;在社会交往的时候,如果触及法律或者道德标准的话,就需要前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