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公司


房屋鉴定,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专门房地产评估、咨询、经纪业务的机构。
设立房屋鉴定的条件:
1.有必要的组织机构;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3.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和符合规定的资产;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设立房屋鉴定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验资手续。
房屋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是房地产估价师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无背景人员房地产估价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方可以注册并使用房地产估价师名称及名义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办法》的实施对规范我国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03]17号)精神,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房地产企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五条”)。根据新“五条”的规定,凡未按规定申领房地产项目手册或将房地产项目的有关事项委托他人代理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手续。“五证”不全的项目不能办理销售许可证,“五证”不齐全的房屋也不能交易流通.
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形势需要,2003年10月31日住房部发布8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已废止),该办法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继续沿用原办法执行。”同时废止了1994年6月13日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新“五条”的实施使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了;
二是房地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是房地产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挑战和考验;
四是对房地产经纪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即从单一的中介服务向综合性的中介服务体系转变。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由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方法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房产价值测算活动及其相关的经济行为的总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