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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演伙伴Juliana Hatfield对Jeff Buckley的回忆

2023-03-22 21:28 作者:网友浩志  | 我要投稿


       我当时正在车里,被堵在波士顿市中心的马路上,这时收音机里传来了Jeff·Buckley的死讯。

 

       当我大口喘着粗气时,我没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不由自主地移向了我的嘴边,压抑着我的呼吸,仿佛也想压抑住心中的恐惧一般。过了好几秒,我仍然动弹不得。我的手僵在原地,手掌压在张开的嘴上。

 

       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且出乎意料了。他溺死了?怎么会?这太可怕了,太不可思议了。但它发生了,就在WBCN摇滚电台,在一个突发而阴沉的新闻快讯中。


       我周围被汽车所包围,投来的阳光没有任何改变,这是如此痛苦,我只想现在冲回家里,打电话给人们(那是在手机普及前的事),打给朋友,看看其他人是否也收到了消息,问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了解事实,去联系,去见一面——我只是想做点什么。


       当终于回家时,我立即打电话给我的鼓手Todd。Todd和我都在1995年乐队与Jeff的巡演中跟Jeff关系密切。Todd和我都喜欢Jeff。我们俩可能都有点“爱上”Jeff;我想每个认识Jeff的人都或多或少爱上了他。

 

       几个月后,Todd和我再次进行巡演,我们坐上了前往纽约市参加Jeff葬礼的飞机,而我的乐队和工作人员则在亚特兰大为我们当晚的演出做准备。我们把两件事安排得很紧凑,但我们认为我们可以两全其美:参加葬礼,再飞回乔治亚州演出。要不是回程航班没有延误几个小时,我们本能成功的。我们不得不在最后一刻取消演出,我的助理对我很生气,因为我选择在演出当天飞回纽约。但我和Todd真的很想去那里。这很重要。

 

       一长串的人沿着街道排队进入布鲁克林的圣安教堂。教堂内充满了爱与音乐,服务很贴心,苦乐参半,但葬礼不会解决-也不能平息任何问题,没人回答我“他怎么会死”“为什么是现在?”。或许Todd和我本该跳过这场追悼会,选择在那一夜的亚特兰大献上并享受我们最好的表演来纪念Jeff。因为那是Jeff一生所做的,他致力于每一场表演,他充分利用了每分每秒。

 

       Jeff天赋异禀,超脱凡尘,令人眼花缭乱。他的歌声和吉他无所不能,而他将二者编织在一起的方式叫人叹为观止。他是各种音乐的爱好者,那么多不同种类的音乐,他用摄影版精确的音乐记忆吸收了这一切,毫不费力地整合起各种不同的元素。有时,这么多摆在眼前的选择是沉重的,让他难以浓缩出他想向世间表达的事物。他不像我们这些人一样受到眼界的限制,但这种自由,这份几乎随心所欲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也让你寸步难行;如果你的眼界狭窄,这也意味着你的任务简单得多。

 

       有时Jeff似乎在尝试新的流派,试图弄清楚他想成为什么样的音乐人,今天他尝试了某种音乐风格,第二天又进入另一种音乐风格。有时,他做出的某些选择似乎试图证明了他的朋克/独立之心,就像他的乐队演奏的一个我认为过于自我满足的“Kick Out the Jams”版本一样。Jeff的吉他演奏能力——他真正的技术,以及他对音乐的敏感性和成熟度——那不是朋克摇滚,对于朋克摇滚,你更多像是不知道如何演奏你的乐器一般。你只做一件事——那就是你能做的事——然后你再做一遍又一遍。

 

       Jeff可以做很多事情。他的音乐无所不在。它得到了体现。它是探索性的。这也让一些人感到烦恼。音乐批判家Robert·Christgau将Jeff——好吧,更像是《Grace》这张专辑本身——描述为一个“混蛋”(一个“融合性”的混蛋)。“混蛋”是个很严厉的描述,这伤害了Jeff,但Christgau没有用错形容词。(摘自O.E.D:融合性syncretic:旨在融合或调和不同的信仰、行动与体系)

 

       Jeff有明星味。他会利用它,也会将其淡化。他会经常穿一件穿脏的、曾经是白色的、不合身的V领T恤(他在《Last Goodbye》MV中穿的那件),好像是为了抵抗自己的魅力。但后来他还有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金色夹克(他在《Grace》专辑封面上穿的那件),他在纽约罗斯兰宴会厅的大型演出中穿上了它。

 

       当我们在罗德岛普罗维登斯一起做首场演出时,我的鼓手Todd还从未听过Jeff的任何音乐,而第一晚他就被Jeff超凡脱俗的独奏表演“Hallelujah”所震撼。当Todd在舞台一侧看得着迷时,Jeff翘起头,直视着Todd的双眼,说道:“妈的!我唱得也太好听了!”他真是太逗了——而这也让Todd立刻喜欢上了Jeff——这也是真的。

 

       当我和Jeff一同巡演时,他的星光正冉冉升起。人们逐渐意识到了《Grace》神秘而自信的魅力,爱上它——深深爱上它。我能感受到我们巡演时的势头。我能感觉到全世界在他脚下天旋地转,而他试图保持重心,脚踏实地。

 

       Jeff有时会开玩笑说他越来越红了,也许是为了缓解心中的压力。但与此同时,有一丝严肃和一种感觉,即他不会浪费或滥用他的魅力(不只是音乐方面)——他接受且尊重它,尽管它一定会是种负担,他身上散发出的激情,所有对他未来的设想,让人们想要接近他,从他身上获取些什么,那时,所有的期望和压力都寄托在他准备中的第二张专辑上,而那是一张与《Grace》同样奇妙、完整、具有野心、怪异、精彩而独特的专辑。而《Grace》本身拥有更多。它令人费解,即严肃又俏皮、既传统又是异类、静谧而响亮、纯净而粗野、自傲而谦逊、好奇的、美丽的、悲伤的、快乐的、具有挑战性的、良好的——就像Jeff一样。但那些不认识Jeff的人并不知道的是,他是个幽默的人。

 

       我记得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当我们一同走在路上时,他穿着糖果粉色的“TAKE THAT”T恤。90年代的男团logo印花和少女心的粉色让一切如此讽刺——对他本人,一个流行男星。但它也同样向其欢呼致敬。

 

       Jeff对其他歌手的模仿很搞笑。他做过一个伟大的Chris·Cornell(乐队Soundgarden主唱)模仿;如果你闭上眼睛,你几乎可以相信Chris就在屋里。他还逐字逐句完美地模仿了乐队Bad Brains主唱H.R的“I Against I”。Jeff还能够模仿女歌手。这太不可思议了。爱,且钦佩——他所有的模仿都是为了致敬和欣赏,而不是鄙视或嘲笑。

 

       这一切都与包容与分享有关。他的天赋,他的音乐,他喜欢的事物,他的时光。Jeff是品味世间一切的典范,他全身心投入到每一刻,而不是袖手旁观,仅仅观察或思考。他所做的每一场演出都像是一个分享的仪式,一个神圣的仪式,一场积极向上的正念冥想,但同时也有趣。每天晚上,当我从舞台一侧观看,听他唱歌和演奏时,我知道,在那些时刻,我是个幸运的人。他完全沉浸在每首歌的每一秒,也与观众完全连接在一起。

 

       有一晚,一个女人晕倒在地上,当她被抬起来,在歌声间被带走时,Jeff目光毫无恶意地跟随着那女孩,对着麦克风甜蜜地说着:“噢,亲爱的”带着如此低调的同情与接受,就像这都是演出的一部分,都没有问题,无论发生了什么,无论事情如何发展。一切都很好。

 

       有时,Jeff会上台跟我一起表演我的歌。有一晚(在波士顿),在一首歌结束后,他跳向观众,在人群间冲浪,人们用手将他托过头顶,直到他重新回到舞台上。但当我们回到更衣室时,Jeff发现有人趁机偷了他口袋里的钱包。他径直走向厕所旁的公共电话亭,开始申请停用他的所有银行卡。那一刻的他是如此具有人性。他不再是那个拥有超凡天赋的Jeff·Buckley,仅仅是个因为信任的举动(跳向观众)招致的结果而变得脆弱、开始实事求是地处理后果的普通人。

 

       Jeff早逝令人心碎的一点在于他本不愿与他的父亲,Tim·Buckley一样英年早逝(Tim因药物过量死于二十八岁)。那不是Jeff会谈起的事,但你能感觉到Jeff被父子间阴暗的联系与遗产所吸引。他本想塑造并驱使他自己的命运,远远逃离,到一个没那么悲惨、属于他自己的地方(事实上他也确实比他的父亲长寿了几年)。即使Jeff并不熟悉自己的生父,也只在孩童时期与他见过一面,但当他改回生父的姓氏并以艺术家的身份出道时,这是对彼此间联系的肯定。被与他的父亲绑定似乎即有痛苦,也有骄傲。

 

       当Jeff在波士顿的舞台跳向人群时,那是个完全放纵的时刻,纯粹的欢愉和享受。他相信人群会托起他并最终将他送回舞台,而也的确如此。当他在孟菲斯的河流游泳,唱着“Whole Lotta Love”时,或许也是同样的幸福、自由与相信——相信着河水会将他托起,最终将他送回岸上。他没有料到波士顿的观众会从口袋里偷走他的钱包,也没有料到暗流会将他拽入孟菲斯的水底。这不过是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做出的选择。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因此,不妨好好享受此刻的感觉。Jeff似乎明白这一点。他的演奏是如此,他的一生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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