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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上是被“点赞”的,那就不可能是犯罪

2021-09-04 23:55 作者:知识课代表  | 我要投稿

写了4个小时,终于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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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的双重机能

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

(这个原则不仅是用来惩罚犯罪人的,也是用来限制国家公权力的)


3、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

①允许扩张(适用规则)

形式:语言范围内的极限化

实质:未超越公民合理预期,未创造新规则

②禁止类推(创造规则)

形式:语言范围内外的过限化

实质:超越公民合理预期,创造新规则


4、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

形式解释:形式解释是一种注重法条的形式逻辑,在语言范围内进行解释的方法(例如进口妇女案)

实质解释:实质解释是一种不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注重法条实质的解释方法(例如性侵双性人案)


5、形式形式与实质解释的关系

罪刑法定要求在形式的基础上追求实质,司法机关只能适用规则,不能创造规则


6、出罪与入罪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


7、刑法解释的三道防线

①不能超过语言极限的形式解释

②基于法义的实质解释

③基于伦理道德的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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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笔记



一、刑法的双重机能


知识点: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


案例:邓宝驹案


01:16

曾任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农村信用社主任兼深圳都之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邓宝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伙同他人侵占资金2.3亿元,用于包养情妇和赌博。1998年11月,他携款外逃蒙古,后被引渡回国。2000年,他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他从认识第五个情妇到逃亡近800天里,花在该情妇身上1800多万元,平均每天花费2.3万元。其中,他花560万元在深圳为这位情妇买了一幢高级别墅。



问1:为什么邓宝驹不按贪污罪处罚?(贪污罪有死刑)


02:52


答:他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只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所以他不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有死刑的,他只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问2为什么邓宝驹只被判15年?


03:15


:因为按照当时的刑法(1997年),职务侵占罪最高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最高只能判15年有期徒刑。


附:

1997年刑法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1年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3为什么不能按照人民情感给他判处死刑?


04:35


:因为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同时又要限制这种惩罚犯罪的权利本身,也就所谓的保障人权。如果刑罚权不受到刑法严格的约束,那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历史悲剧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二、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


知识点:

①允许扩张(适用规则)

形式:语言范围内的极限化

实质:未超越公民合理预期,未创造新规则

②禁止类推(创造规则)

形式:语言范围内外的过限化

实质:超越公民合理预期,创造新规则


案例张三拐卖了三个30岁的成年男子做宠物,天天牵着三个男的逛商场,法院把张三抓起来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这样判合理吗?


08:23


答:不合理,因为刑法规定的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没有规定拐卖成年男子罪。现在如果人民法院把成年男子解释为妇女这是在创造规则,创造规则不再是司法权,而是立法权。



三、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


知识点

形式解释:形式解释是一种注重法条的形式逻辑,在语言范围内进行解释的方法(例如进口妇女案)

实质解释:实质解释是一种不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注重法条实质的解释方法(例如性侵双性人案)


例一: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

二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9:36


问1:家教、驾校教练、钢琴陪练老师算不算负有照顾职责人员?

:个人认为包含家教和钢琴陪练老师,但是不包含驾校教练(因为只有满18岁才能学驾照)


问2:本罪里面的性关系该怎么理解?包不包含猥亵

正说:一切的性行为,既包括奸淫也包括猥亵(例如老师亲吻女生)

反说:只限于奸淫行为

折中说:除了包括奸淫,还应该包括和奸淫具有等价值性的进入性性行为



例二:张三性侵一女孩,第二天被抓起来了。但是经鉴定这个女孩是双性人,有两套生殖系统,染色体为XY(男性染色体为xy,女性染色体为xx)


问1:张三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11:29


:构成,法院解释是强奸罪的既遂,因为法院认为强奸一个XX的女性跟强奸一个有两套生殖系统的性质是一样,这种解释就是一种实质解释。


问2、如果张三(男)主观想性侵一个男的,并且也性侵了男的。张三构成强奸罪吗?

:男的强奸男的不构成强奸罪,但根据造成的结果不同,可以构成伤害罪,侮辱罪,猥亵罪等。



四、形式形式与实质解释的关系


12:21


知识点:罪刑法定要求在形式的基础上追求实质,司法机关只能适用规则,不能创造规则


例一:一女生被抢劫后去公安局报警,结果发现接待他的那个民警就是抢劫他的人张三

:张三构成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吗?


12:55


:不构成,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必须是冒充,不包括真警察。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指导文件: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真警察抢劫不能够适用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只能属于普通的抢劫罪。如果要改,只能通过立法途径来改。


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例二:持炮抢劫

张三认为只有持枪抢劫罪,没有持炮抢劫罪。所以拿了一门意大利炮去抢劫银行,后来张三被抓。

:持炮抢劫属于不属于持枪抢劫?


14:42


:属于,因为枪支管理法规定枪的定义是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失去知觉的物品。火炮是管状,并且是以火药为动力,足以致人死亡。所以可以把火炮解释为枪。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五、刑法解释的三道防线



1、不能超过语言极限的形式解释


17:28


:不能将用普通弩解释为枪支



2、基于法益的实质解释


例一:罗老师的学生在520当天,用P图软件把自己和明星P成结婚证,并发在了网上。

:罗老师的学生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吗?


18:30


: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背后所保护的利益是国家机关的尊严、证件的证明性。同学这么做只是为了好玩,所以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例二:张三P了一个假的大额存单,骗女孩说有250万。张三当晚和女孩发生关系,第2天女孩拿大额存单去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说这是电脑P的,并且很假。

:张三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吗?


20:12


:张三 P的大额存单很假,没有侵犯金融的安全,所以不构成犯罪,至少不构成文书类犯罪。



3、基于伦理道德的实质解释


案例:张三给老婆庆祝生日,喝了很多酒,结果造成老婆突发疾病需要紧急送往医院。但是张三家离医院很远,救护车来往需要两个小时,于是张三自己开车把老婆送往医院。结果半路遇到查酒驾的交警,张三被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这叫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如果张三送的是小三构成犯罪吗?


23:03


:不构成,可以解释为紧急避险。



结束语(罗老师原话)

刑法不仅仅要惩罚犯罪,还要限制这种惩罚犯罪的权利本身。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一经滞后。因此一个成熟的法律人最重要的是要去学会去解释法律。这种解释既要探究法条文显明的文字意义,还要探究它背后的精神,表面上符合刑法的行为不再理所当然被认为是犯罪,除非它侵犯了一定的法益。即便侵犯法益也不一定是犯罪,除非他是道德生活所谴责的。法律不是冰冷的文字,它的背后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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