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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2-12-02 17:52 作者:HUIYIN-1128chen  | 我要投稿

按照省政府部门开门决策、公平竞争审查等有关规定,现就《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首。2022年6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优质中小企业的三个梯度,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既有利于不同层次的企业看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满意度。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了《细则》。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决策部署,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了一大批在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截至目前,累计培育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77家,其中756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92家企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重点“小巨人”企业数量分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放眼未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机遇和压力并存,必须加快补齐精准服务和要素保障等短板,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始终保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领先发展。根据《办法》关于“各省需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着眼更好推进《办法》落实,围绕我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和培育实际情况,在对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各类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对象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了《细则》,为今后一段时间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提供指引。
三、起草过程
2022年6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认真学习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办法》,启动《细则》编制工作。《细则》编制先后经历了前期调查研究、初稿撰写完善、吸收外部经验、专家研讨论证5个阶段。厅创新创业指导处4次集体研讨《细则》初稿,在落实《办法》各项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工作流程、特色化指标、培育扶持措施等部分进行细化;学习借鉴浙江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等部分省市实施细则;组织召开2次座谈会,听取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省瞪羚企业发展促进会和10余家企业等20余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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