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业企业资质二级
企业直接申报二级资质(包含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按照首次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增项该类别二级资质,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
申报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规定,上报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审查意见通过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审查合格的企业,办理资质证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