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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博只强会梦到御医吗

2023-06-19 22:34 作者:苗苗老师不会振刀  | 我要投稿

当我们说品格的某些性质是美好的或邪恶的,或者某些行为是正确的活错误的时候,我们是从某种普遍或“共同视角”,即明智的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待这些品性和行为的,并不涉及对我们自身利益的考虑;通过做出道德判断,我们表达的是我们的赞成和不赞成的态度。

                                                                                                                                     ——休谟


对圈外小鬼,一般的脸谱是——絮絮不止的烂梗复读,无处不在的KY言论,以及四处爆典拉低圈内门槛,圈外和圈内显然是一种对立关系——除非圈外人乐意服从圈内的叙事,那它可以作为这个例外。


与此同时,部分圈外人对圈内人也会勾勒出这样一个脸谱——遗老魔怔人上人自命不凡,对他人的娱乐方式指手画脚,并且带有某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倾向


去年8月24日,我发表了《只狼圈早已抖音化》,这篇文章论述了“只强”如何作为一个烂梗,迎合伸手党、圈外人士攀附风雅的心态,并且最终导致云玩家的一场狂欢与圈子整体素质下降的结果,当时御医还是被很多人作为朋友理解的——有这么一个口径:我们反对的不是只强这个皮肤本身和只强的视频,我们反对的只是同质化的烂梗风气。


现在推敲当时的口径,或许已经有所端倪,因为这里设置了一种伦理期望:对于所有只狼玩家而言,要以高的技术力为善,要以高技术力本身为目的,娱乐和流量当然喜闻乐见,但是倘若是非技术力造就的,那便是德不配位,是非正义的。


这或许只是狼圈(其实狼圈的一致性是通过“非狼圈”完成的,这里所谓狼圈当然只是为了有意谓,但是对它的摹状是不可言说的)的一厢情愿,毕竟在基本价值上,打游戏为何不能娱乐至上呢,又或者为什么不能就是为了恰米呢?——功利主义并不是望文生义,追求财名,功利主义先设置了一个作为基础的可被量化的根本目的X,最终推广这个X,使其最大化(对于个体或者对于整体而言都可以)的结果论。恰米显然是功利主义的,毕竟它对恰米有着一个良好预期,但是恐怕追求技术力也并非价值理性,因为倘若追求技术力仅仅是目的论,那它就不必要对结果有预期,自然,它无所谓有没有小鬼引入,对于一个高质量的“抖音风格”视频,它只是认可它的高技术力。因此,狼圈追求的是纯然的价值吗,恐怕并非如此,狼圈追求的是一种持久的可能性——从结果上,要有减少低质量视频的产出的可能。


因此,毋宁说圈外小鬼和狼圈,并非是娱乐至死与高风亮节的对抗,反而是构成性与非构成性的必然结果,圈外人只注重那个娱乐的结果,它本来就无所谓圈内如何,只有圈内人,才会试图把圈外人放到自己的叙事中,这种外部性实则是构成性的,圈外小鬼的存在给了圈内人带来了对结果的追求的合法性。


也许老狼批会说:我单纯不想让狼圈里都是云小鬼,污染圈子环境,到处误导他人。

而云小鬼或许会说:我单纯玩个梗,我怎么打游戏碍着你什么事了?


你可能觉得,我写了这么多,怎么都是些大家都知道的废话?我的确认为这些废话需要排版出来,只需要指出一些并不被注意到的方面。


譬如,狼批指责云小鬼的时候,正如我去年那篇文章,理由是他们“志趣低俗”,而云小鬼则指责狼批“社会达尔文主义”。


还记得我上边说什么了,狼批和云都是结果主义——可他们攻击对方全是诉诸价值。


如果这样的论述还不清楚,我可以这个时候引入一个第三者出来,在他眼里,无论狼批还是云,都是一群玩世不恭、沉迷网络、“娱乐至死”的人。


症结在哪?请翻到本文开头休谟说的话,不要擅自评价价值,大家都是互联网上找存在感的,你也别觉得我低俗,我也别觉得你打个游戏还能优越,再强调一遍,大家都是结果论的,我为了我的爽,你为了你耳根子清净,不要拿目的论标榜自己。——当然,这里还存在一种例外性,即狼批的价值也并非“技术力——作品”这样的劳动应得理论,而是就是,“只有凹片打mod打比赛”才是高尚的值得追求的(甚至还能更细,比如打某些片的可能瞧不起另一群打片的),那这种情况下,确实是目的论了,不过这里不作过多评价,会跑题。


写到一半突然想起来,还有一种暧昧不清的东西,叫“热爱”,我觉得你的热爱是装逼,你觉得我的热爱是攀附风雅,这玩意的可量化程度是最低的,它甚至都不能作为目的来考察。


好了,回归正题,明天还得考试,我懒得遣词造句谋篇布局了,大白话搞起来。


首先盒狗biss哦,这个东西是底线,你再占理你搞这个我也只能说你是个老坛,虽然哥们已经和狼圈狠狠切割了,但你这样搞恐怕到时候狼圈可能得出一次名。


所以我强调,讨论御医这事,我们要有一个商榷性的姿态。我们讨论的是彼此理念的差异,讨论要围绕只强本身。假设这就是一个辩论场,辩题为“我们是否应该包容只强”,我方辩手上来一句,对方辩友欠钱不还,我觉得评委估计得第一时间给你把分扣完了。有别的事情我希望另起炉灶,不是说不解决,而是一码归一码,混为一谈最容易陷入塔西佗陷阱。


商榷性的态度是什么呢,不要过多评价理念性的东西,只讨论最有利于达成双方(再多一句嘴,“双方”这个词出来就说明预设了两个割裂独立的面,但我本意并非如此)结果上最大化的可能性,就御医而言,我首先批评他,为什么呢?


重要的话多说几次,盒狗biss,我在打字的时候御医又被人身骚扰了


御医说,那些看不惯只强的人“不够成熟”,“非要让别人顺着他的意”,这句话首先没有问题,因为符合“免于干涉的自由”,确实,我发个只强管你什么事了? 但是,御医忽视了,对方同样也有“免于干涉的自由”,只不过对方从长远的结果预期考虑,考虑到只强之风如果再度掀起,新出现的狼小鬼对自己的干涉。 在洛克那里,你我都有这种消极自由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无限地互相被害妄想和预防,所以要找一些共识,譬如自然法,但是这毕竟是社会理论,只狼就一臭打游戏的圈子,不可能存在这种自然法,所以要有一个商榷的态度,但明显,御医没占理,因为他预期里“我和你们都管不着狼小鬼”,但是因为他自己无所谓狼小鬼的热潮的可能性,就误认为狼圈也不应该抵触这种可能性(可是狼圈的结果论里天然就是与这种可能性相悖的啊),所以御医错在不该以己度人,擅自评价狼圈的价值基础,至于他的行为,实际上是他的自由,我们能做的是商榷。


但是,御医确实有不妥之处,但是你盒狗biss,再说一遍,biss。


第二点,是我作为个人对御医说的,和这件事情没关系,是关于流量和技术方面的一些问题,这个确实涉及价值了,但我并没有在狼圈的功利链上(套个盾,至少说这话的时候,我并非代入到一个正在面对狼小鬼热潮的有一个价值标准的人物中),在我上一条动态里。


回到狼圈这一块,御医犯的错实际上在这里狼圈一样会犯一遍,因为在坚持价值中立原则的基础上,御医的视频绝非低创,他发视频只是带来了一种狼小鬼涌入的可能性,而无论御医是流量动力也好,娱乐动力也罢,狼圈实际上很难说自己更加高尚(我说个实话,互联网景观里谁瞧不起谁呢),出于自身结果论的考量,狼圈诚然有抵制的正当性,当然御医也有反击的正当性,你可以说,这不就是骂战吗, 或许是,诉诸价值的,必然是骂战,我所谓商榷,显然要基于功利原则,价值中立原则的。


这篇狗屁不通的文章的最终省流版是,狼圈没那么高尚,只强也没那么不堪,当然我代表不了狼圈,御医代表不了大众,我只是一个喜欢写小作文的傻嗨,只不过我最终要强调。你们吵归吵,别开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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