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则
霍布斯自己把《利维坦》划分为四个部分,组成一个完整 的体系。第一部分是“论人类”,以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从 人的感觉出发开始论述,层层递进,直至推导出霍布斯所 认为的自然法则;第二部分是“论国家”,霍布斯从人的平 等权利出发,经过对自然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等的论 述,构建出了超级巨人——“利维坦”;第三部分是“论基督 教体系的国家”,这一部分主要讲的是世俗权力和宗教权 力的关系,通过运用大量以基督教知识为基础的推理和举 例,霍布斯证明了宗教权力应该从属于世俗权力;第四部 分是“论黑暗王国”,主要是对黑暗世界的阐述,并证明罗 马教会就是产生黑暗的原因,以此来反对罗马教会。以下 的导读部分我们也将按照这个体系简要介绍各部分的写 作脉络和重点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霍布斯的这部经 典著作。
第一部分“论人类"导读
霍布斯提出国家这个“利维坦”其实就是一个扩大了的 人,是一个人造的人。既然国家是由人造的,而不是神创的, 那么,为了弄清国家的本质,霍布斯认为应该首先认清“人” 自己。
霍布斯从对人性的探讨开始,他指出作为一个自然的生 物,人的自然本性促使人们寻求保存自身生命,从而衍生出 各种激情、欲望、自私自利、恐惧、贪婪、残暴无情,人与人之 间是互相防范、敌对、争斗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与 人之间的关系就和狼和狼之间的关系一样,呈现出一种一切 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在分析人,尤其是人的心理活动时,霍布斯是以一种唯 物主义的态度来看待人的。下面我们将以话题形式向大家介绍霍布斯对人性的论述。
话题一:人的感觉和想象是怎么回事?
人为什么会有感觉呢?基督教解释说,这是因为各种物 体向人们发射一种“可见素”、“可听素”、“可闻 素”、“可理解 素”,霍布斯认为并非如此。他认为这是我们身体外的物体即 “对象”对我们的感觉器官施加压力而形成的假象或幻想。在 这里,霍布斯以一种唯物主义的态度解释了人会产生感觉的 原因。
当您闭上眼睛后,刚才看到的物体会有一个模糊映象保 留了下来吗,霍布斯将之界定为慢慢衰退的感觉,而这种渐 渐消失的感觉就是想象,而感觉衰退的过程就是记忆。在霍 布斯看来想象和记忆可以等同。记忆了很多东西就成为了经 验,睡觉时的想象就成了梦。
人们还有各种各样的迷信思想,会崇拜各种神,甚至是 崇拜女妖,霍布斯认为这是人们不能把梦境和他们的幻觉分 开来所导致的。他认为巫术根本就是愚弄老百姓的,聪明人 应该将之清除。
语言和其他意志符号在人或某种动物心中引起的想象 就是理解。因此,在霍布斯看来,记忆、经验、梦、理解都是想 象的一种,而人都生活在想象中。
人都会发呆、走神,霍布斯将之称为“思想迷走”,而某种 欲望或目的则会将你拉网原来的思路中。人们常说想象是无 限的,但霍布斯不这样认为。他提出人们所想象的任何事物 都是有限的,因为我们所能想象的都是曾经被感觉过的事 物,这并不能代表那些没有被感觉过的事物。
话题二:人的语言有什么重要作用呢?
最高贵、最有益处的发明是什么?是具天才性的发明印 刷术吗?还是比它更早、更重要的文字?在霍布斯眼中,他们 都比不上语言的发明,因为如果没有语言,人们就无法表达 自己的思想也无法交流,也就不会有契约、有国家、有社会、
有和平。有一个很有名的关于语言的力量的故事,据说在古 代,天下所有人都说同一种语言。他们计划要修建一座能通 入天庭的高塔,以传扬人的名。由于人们语言相通、齐心协
力,很快,通天塔就被建得高耸入云了。但这惊动了上帝,他 想,天下人都说一种语言,就能够团结一致,那将来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 了,要是这样的话, 神还怎么去统治他 们呢?因此,上帝就 施法扰乱了人们的 语言,使人们无法 沟通,塔也就建不 下去了。而人们也 就渐渐流散到世界 各地去了。可见语 言作为交流工具是 多么重要,也难怪 霍布斯将语言看作 是最高贵、最有益 处的发明了。
传说,上帝施法扰乱人们的 语言,使他们无法建成通天塔。除了用于表达,语言还有特殊用途。霍布斯认为,在一般 情况下,语言就是把人们心里所想的用口头表达出来,可以 表达人们所想望、所惧怕或具有其他激情的东西。而语言还 具有特殊用途,那就是可以获得学术知识;可以与人们进行 商讨和互教;可以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意愿和目的,实现互助; 在无聊的时候为了娱乐和炫耀用语言自娱或愉悦别人。
您有用词不准、表达错误的时候吗?您有不按规定的意 义运用过词语吗?您曾经把不是自己的意愿称为是自己的意 愿吗?您曾经用语言伤害过别人或被别人伤害吗?这些在霍 布斯看来都是语言的滥用。
有人能理解荒谬或虚假的断言吗?霍布斯提出把两个相 互矛盾的或更多的名词放在一起所作的断言根本就是虚假 的,不可能表示任何事物,比如“无形体的实体”、“四角形是 圆的”这样的断言。这样的断言是不可能被人们所理解的。假 如有人自以为能够理解,那么这些人只是愚笨的记诵而已。
措词也是语言的一个重要内容。霍布斯在三百年前就提 出,由于人们对同一类事物的感受是不同的,所以就会存在 理解上的分歧,在用语言表达时也很可能加入个人的感情色 彩。因此,一个人在推理时一定要注意措词。有许多用来表示 褒扬或贬抑的语词,如一个人觉得“大方”,另一个人会觉得 “靡费”;一个人觉得是“惧怕”,另一个人会觉得是“智慧”等, 这些语词是不应该成为推理的基础的。
话题三:数学方法也能运用到社会科学的推理中!
霍布斯创造性地将算术引入到哲学、政治学领域,因 此,他对推理所做的定义也非常有特色:一个人做推理时,他所做的不过是在心中将各部相加求得一个总和,或是在 心中将一个数目减去另一个数目求得一个余数。霍布斯认 为,数学的运算法则可以不仅仅用于数学计算,还可以用 于所有可以相加减的事物。通过加加减减的计算就可以做 推理。
在推理中,盲信结论不可取。尽管算术本身是一门颠扑 不破的学问,但是,做计算的人却很可能在计算过程中出现 错误,计算结果很可能就是错误的。霍布斯依此类推,经某个 或某些人进行的推理得出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因此人们 不能轻易盲信别人的推理,而应该注重推理的过程和推理的 论据。
然而,荒谬的言辞使人的推理能力变得逊色。而在霍布 斯看来,说这种荒谬言辞最多的人就是哲学家。造成这种情 况的原因主要有:
霍布斯认为第一种原因是他们不讲究方法,哲学家们进 行推理时并不是从对所用的名词进行定义开始的。就好比他 们并不知道一、二、三的值,怎么能进行计算呢?
霍布斯认为第二个原因就是他们做-些虚假的断言,把 某些物体不可能具有的特性赋予某物,比如“信仰被灌入”这 样的断言。
诸如此类的原因使得那些经院哲学家们的荒谬言论在 霍布斯所处的时代大肆流行,如果有兴趣大家可以自己判断 一下以下这些曾经的“流行语”:“两位共体”,“体位转化”, “体位同化”,“永恒的现在”……
另外,霍布斯还希望人们能够用经过严格定义的、清晰 的语词来进行推理,通过推理增长学识,获得学问,为实现人的利益服务。他认为认识具有理性,但理性却是要通过 后天学习辛勤努力得来的,而这就是所谓的学识。学识是 关于结果以及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之间的依存关系的知 识。有学识的人就可以根据目前所能做的事情推知在自己 愿意的时候怎样去做其他事情。比如你学会了乘法运算, 那么再遇到需要做乘法运算的时候,你就能得出正确的答 案了。就像一个普通人和一个艺术家对着同一块木头,在 普通人眼里这块木头也许不过就是块木柴,而在艺术家眼 里,通过运用他的能力,这块木头可以被雕成很有价值的 艺术品o
霍布斯认为积累许多学识就是学问O假设有一个人天生 十分善用武器,并且用法也十分熟练;另一个人则除了用法 熟练外,还学得一门学识,知道在一切可能的姿势中,从哪里 进攻敌手或被敌手进攻时从哪里防御。因此,多一门学识的 人会更占优势,其实,这个道理在现代社会也同样适用的。
话题四:“激情”——人们行动的内在动力!
人除了本身的“生命运动”(即从出生起就开始终身不间 断的如血液流动、脉搏跳动、呼吸、消化等过程)外,还进行 “自觉运动”,即人按照心中所想的方式进行的运动,比如行 走、说话等。由于这样的自觉运动首先取决于人心中所想,因 此,人在心中进行构想就是自觉运动“最初的内在开端”,也 被称为意向。
当人的意向与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时候,就会出现欲望和 厌恶,就会具有各种各样的激情。人类的其他情感都是由激 情衍生的,霍布斯列举了人一般具有的比较单纯的激情:欲望与嫌恶;爱与憎;美与丑;快乐与悲伤等等,这些激情能够 驱使人们采取接近或退避的行动。而这些单纯的激情通过不 同组合,在不同的环境背景下和不同人眼中就会有程度不同 的名称。比如说“欲望”这种激情:希望别人过得好的欲望称 为仁慈、善意;对财富的欲望称为贪婪;对地位或权势的欲望 称为野心。霍布斯的这种看法即便在当代社会也是具有合理 性的。
霍布斯还认为人对事物具有朝向或退避的基本反应, 根据这种基本反应原则,就能推导出人各种更加复杂的情 感和动机:人们趋向的一般就是喜欢,引起快乐、愉快、希 望等情感;人们退避的一般就是厌恶的,引起忧伤、痛苦、 绝望等。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基本就能推演出人们所经历 的全部情感。
对比现代人的“激情”观:“激情”的现代定义是一种强烈 的情感表现形式。它往往发生在强烈刺激或突如其来的变化 之后,具有迅猛、激烈、难以抑制等特点。人在激情的支配下, 常能调动身心的巨大潜力。人们常说“我对这份工作没有激 情了! ”“在运动中绽放激情! ”等等,这里的激情就是人们对 某事有比较强烈的兴趣、热情等等,这种情况下激情往往也 会起到人的内心动力的作用。很显然,霍布斯“激情论”的范 围更广,几乎包含了人们所经历的全部情感,会驱使人趋利 避害;而现代人的“激情”仅仅是人的强烈的情感方式的一 种,所涵盖范围较窄。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说,“激情”仍会起 到驱动力的作用。
而人的诸如欲望、嫌恶、希望、畏惧的激情是交替出现 的。人们常在心里想如果做某事或不做某事时可能出现的好的或坏的结果,因此也就会有时想要某一事物,有时又嫌恶 这一事物;有时很希望做,有时又害怕做,而这种过程被霍布 斯称为斟酌。他还认为,在斟酌中最后确定的采取行动或不 采取行动的欲望就形成了人们的“意志”。人们的自愿行为就 是产生于意志。
因此,不仅由贪婪、野心、情欲或其他欲望而开始的行为 是人们的自愿行为,而且那些由于嫌恶或惧怕不采取行动会 造成的后果而开始的行为也是自愿行为。因为这些都是人们 在斟酌后自己所确定的最后的意志。
怎样表达激情呢?霍布斯认为人们在表达激情时可以采 用各种方式:
1. 直接叙述表达,比如“我爱”,“我喜欢”,“我快乐”,“我 厌恶”……
2. 假设推论表达法,比如“如果我做好这件事,就 会……”,“如果我不做……事,就会……”
3. 命令式表达,比如“做这个”,“不许那样做”……这通 常表示欲望或嫌恶。
4. 疑问式表达,比如“这是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这通常用来表达求知的欲望。
霍布斯从唯物主义的角度认识人性,而他对激情的讨论 在他人性论中占有重要位置。他认为客观事物都是不断运动 的,而且这种运动不仅仅存在于物质实体中,而且也存在于 人的心理和社会秩序中。人的心理也在不断运动,会有朝向 或退避的反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人会“趋利避害”。这种本 性成为霍布斯关于人、自然法、契约论及国家等理论推论的 基础。
话题五:关于讨论和智慧
当人受求知欲激发而提出问题时,可以仅仅在自己心里 展开讨论,也可以通过语言与他人展开讨论。在对真理的探 讨中形成的最后意见就是讨论者的论断、决断或最后断定。 霍布斯提出无论是哪种情况,无论讨论是完成了还是放弃 了,都会有一个终结。
霍布斯认为从定义开始的讨论才能获得学识。通过语言 进行的讨论,如果是从对所用语词的定义开始,然后将语词 连接起来形成一般的断言,再由断言根据逻辑学中三段论法 则进行推理,其终结或最后的总合就成为结论。按照上面这 种所表达的思维就是学识。如果讨论不是从定义开始的,那 其终结就只是“意见”。学识就是有条件的知识,是正确的,而 “意见”则可能是错误荒谬的。
请先看下面的场景:
场景1:同学们在课间休息,一位同学说“老师说学习重 要,健康也很重要”,其他同学相信了。那么,此时同学们相信 的是老师及老师所说的话,还是那位引用老师话的同学呢?
场景2:同样是课间休息,一位同学说“老师说明天不上 课了”,其他同学都不相信。那么,此时同学们怀疑的是谁呢? 是老师?还是转引老师话的同学?
霍布斯做出的解答是:在讨论中的人引用人们所信任的 人说的话时,如果人们相信了,那么人们相信的也仅仅是他 们所信任的那个人,而不是引用者。如果人们不相信,那么人 们只是不信任引用者,而怀疑被引用者。而不管是在古代,还 是在现代社会,这种情况都广泛存在。而人们对权威者的信任也常常被某些人所利用,人们应该怎样判断呢?霍布斯对 讨论的论述定会给你一些启发。
任何讨论都离不开人的智慧。霍布斯把那些永远为人们 所称道的、珍视的并希望自身具有的心理能力、通常称为良 好的智慧分为两种:
您能快速将一种思想与另一种思想连接起来,构想敏 捷吗?您能对准既定的目标方向稳定前进吗?如果您具备 这两种能力,那么您就拥有了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的智慧。 这种自然的智慧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的习惯和经验得 来的。与构想敏捷相反,构想缓慢就成为一种心理缺点,称 之为迟钝或愚笨。
另一种是获得的智慧,这里霍布斯所指的是经过专门 的方法和教导获得的智慧,也就是只能是通过推理获得的 智慧。
霍布斯认为智慧存在差异的原因在于激情。而激情的 差异一部分是由人与人体质方面存在的差异引起的,一部分 是由于人的习惯和教养不同而引起的。而最能引起智慧差异 的激情主要是程度不同的权势欲、财富欲、知识欲和名誉欲。 总起来说,这几种欲望又都可以归结为权势欲,因为财富、知 识和荣誉不过是几种不同的权势而已。
如果一个人对什么事情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尽管可能 是个好人,不会得罪世人,但也不会有什么想象或判断。正是 因为欲望像侦探一样四处窥探,才会发现通向希望之路。因 此,在霍布斯眼中,激情淡薄就是愚钝,对什么都抱着漠不关 心的态度则是轻浮和精神涣散。
如若对什么事情的激情都比别人在相同情形下更强或更激烈,这就成为癫狂了。癫狂的种类也很多,比如极度虚 荣、极度沮丧、狂怒、抑郁等等。对于那些疯人和被称为是邪 气发作、幽灵附体的人,霍布斯以无神论的观点看待,认为这 些人只不过是激情表露过度造成的。而某些自称是神灵附体 的人则只不过是假借神灵之名来欺骗世人罢了。
话题六:什么是最大的权势?人的权势欲有尽头吗?
什么是权势?什么是最大的权势?每个人在自己心中可 能都有一个自己的定义和判断。霍布斯将权势定义为“一个 人取得某种未来具体利益的现有手段”。人类权势最大的则 是,大多数人根据自愿统一的原则联合起来,把自身的权势 总合在一个自然人或社会法人身上的权势;这个自然人或法 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运用全体的权势,也可以根据各分子 的意志运用。
霍布斯把人类最大的权势看作是“大多数人”权势的 总合,而不是“神”的权势。他把人的力量放在第一位,对于 那些自称是神的人间使者、位高权重的教皇们不屑一顾, 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在对待“神”的问题上,霍布斯是勇 敢的。
霍布斯认为为了实现人类的和平和团结的目标,实现人 们的幸福,人们应该有永不休止、不断向下一个目标奋斗的 欲望。这是因为,人类欲望的目的并不是只享受一次就完了, 而是要永远确保将来的欲望也能够不断得到满足。
就拿权势欲来说,人们总是想不断追求更大的权势,这 并不仅仅是因为人没有满足之心,而是因为如果心满意足、 停滞不前,那么很可能连已经拥有的权势和幸福生活都保不住。因此,即便是拥有最大权势的君王们也不断在国内国外 谋求更大的权势。
追求欲望会带来战争还是和平?霍布斯认为人们追求财 富、权势的欲望往往会使人们相互竞争、敌对甚至战争;而追 求安逸生活和享乐的欲望则驱使人们服从于一个能够保障 他们生命的共同权力,例如国家;追求知识、艺术的欲望也驱 使人们服从于一个公共权力。因此,对不同欲望的追求往往 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话题七:怎样做是“尊重”别人?
想知道别人怎么看待您吗?想知道别人是否尊重您吗? 想知道您的举动是否对别人表示了尊重吗?看看霍布斯这位 西方著名思想家对“尊重”的论述吧!
1. 求助于某人就是尊重他,事情越困难,尊重越大;
2. 服从就是尊重,不服从就是轻视;
3. 赠与厚礼就是尊重,赠与微礼就是轻视;这一点和中 国比较重视心意、“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的传统文化有 很大的差异。
4. 尽心为人谋福利就是尊重;
5. 对人表示“爱”或“畏惧”就是尊重;
6. 以尊敬的态度说话或谦恭有礼就是尊重;
7. 倾听对方的任何言论就是尊重;
8. 尊重别人所尊重的人就是尊重……
话题八:宗教是人造的还是神造的?
霍布斯认为,既然除了人之外的任何其他动物都没有宗 教,那么宗教就只能是来源于人,存在于某种人所特有的品 质中——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天性喜欢探究原因的品质。他认 为只有人喜欢对所见的事物去探究前因后果,这使得人们总 想要去找出自己遭遇好运或厄运的原因,以期通过找到的原 因预见未来。而其他动物则只注重每天的食物、安逸和肉欲, 不会去探求因果也不会预见未来。
无知和恐惧创造了神。人们希望能够预见未来是为了能 避免未来的灾祸,得到所望之福,但人们并不能够找到未来 将要发生的事情的一切原因。因此,在对原因无知的情况下, 人们就会陷入一种焦灼、焦虑状态。当人们找不出祸福的根 源无法做出判断的时候心中就会产生畏惧感,就会想象存在 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并把自己所想象出来的东西当作神来膜 拜。人们畏惧各种各样的事物,也就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神。 而这种由畏惧被人们创造的神就成了宗教发端的种子。
统治者希望通过宗教维护自己的统治,因此热衷于培育 宗教种子。霍布斯着重强调了宗教的种子受到了开国君主们 和立法者的培育,为了使其治下的臣民能够对他们更服从、 守法、平安相处,他们通常采取以下手段:
开国君主们和立法者首先使人们在头脑中有一种信念, 使人们相信他们提出的宗教信条不是他们制定出来的,而是 神的指令,或者使人们相信他们自己不是凡人,以使他们的 法律被人们接受。
开国君主们和立法者还尽力使人相信法律所禁止的事就是使神不悦的事。
他们还通过制定仪式、祈祷、祭祀、节日可息神怒,而战 争失败、大瘟疫、地震以及个人的灾难则都是由神明震怒 而来。
霍布斯认为,统治者正是通过宗教使得臣民在遭遇不幸 时,会归因于自身或祭祀之仪有误或自身没有服从法律等, 而不会对统治者不满、反抗、叛乱,从而实现了国家的安宁。
在对宗教的论述中,霍布斯从人探究事物原因的本性、 无知和畏惧中寻找宗教产生的根源,也揭示了统治者将宗教 作为统治人们的工具的实质,这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 霍布斯对此并没有进行批判,而是认同了宗教作为统治工具 的有效作用。一生颠沛流离处于动乱之中的霍布斯非常向往 和平,宗教安抚民心抑制动乱的工具作用得到了他的赞赏, 这也反映了他的时代局限性。
话题九:自然状态就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
自然状态下人人平等。霍布斯假设,在国家产生之前, 人们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生 来就是平等的。人的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即便 人与人之间在体力和脑力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别,但这种差 别却不至于大到使某人能要求获得别人不能像他一样要 求的任何利益。人们在能力上的平等使得他们产生达到目的 的希望平等。
人人平等是不是意味着人人自危呢?霍布斯认为由于在 自然状态下人人平等,那么人人都希望有同等的机会去占用 和享受相同的事物。然而可供人们享用的事物总是有限的,人们就会相互争斗。而在各种各样的欲望中,保存自己的生 命是最首要的。在达到这个目的的过程中,彼此都力图摧毁 或征服对方,甚至剥夺对方的生命,而侵犯者也面临着同样 的危险。因此,在人人平等的自然状态下,却是人人自危,互 相疑惧,为求自保或先发制人或用欺诈或用武力,以消除一 切会对自身构成危害的力量。
没有一个共同权力的地方人们就处于战争状态。前面 在霍布斯对人性的论述中已经谈到人具有趋利避害性,具 有无穷无尽的欲望,并且好争斗,人与人之间就像狼一样。 霍布斯认为在人类的天性中有三种主要原因会造成争斗: 第一是为了求得利益进行竞争;第二是为了求得安全而猜 疑;第三是为了荣誉而进行侵犯。因此,在没有一个共同权 力能够慑服人们的地方,人们就会处于每个人对每个人的 战争状态。
战争状态为人类带来深重苦难。霍布斯认为,由于人们 处于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也就没有“你的”、“我的”之分,就 无所谓是非,无所谓公正不公正。谁也不能确定今天他所拥 有的明天是否还是他的,所以产业就不可能生存,农业、商 业、运输等就不可能发展,天文、地理、艺术、文学等等也不可 能发展。人们的生活将是孤独、贫困、白雾、残忍而且短寿的, 战争状态必会给人们带来深重苦难!
霍布斯本人也承认他所假设的自然状态并非真实存在 过的,这是他根据人性恶逻辑做出的推论。霍布斯想要说明 的是,在没有一个凌驾于人们之上的权力状态下,人们按照 自己的天性各行其是,必然会陷入相互争斗、苦难的战争 困境。
话题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然法引导人们走出困境!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本性驱使人们尽力求得自保,结 果却走向了反面,陷入人人自危、互相为敌的战争困境。人们 怎样才能走出这种困境呢?霍布斯仍从人性中寻求解答之 法。霍布斯认为在人的天性中,就有着倾向和平的激情。因为 人本能地会畏惧死亡,有寻求安全和自我保存的欲望,这时 人产生了和平观念。而且,人天性中具有理性会使他们做出 判断找到实现和平的条件。人的理性给人们的启示就是可以 引导人们走出战争困境实现和平的自然法。
第一自然法:力求和平,保存自己。霍布斯提出第一自然 法:“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 在不能得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 件和助力。”这一自然法包含两部分内容,前一部分是寻求和 平,信守和平;第二部分是要尽一切可能保存自己,包括利用 战争手段。第一自然法是对自然权利的概括,也是基本的自 然法,其他自然法由此派生。
第二自然法:人要让出妨碍和平的权利。霍布斯认为,如 果每个人都保留根据自己喜好做任何事的权利,人们会永远 处于战争状态。为此,人们应该自愿把那些保留下来会妨碍 和平的权利放弃或转让给他人。但是,这种权利的放弃或转 让必须是相互的、对等的。即别人也要同时自愿放弃相同的 权利,否则就是自取灭亡。而根据人利己的本性,人们任何自 愿的行为其目的也是为了某种对自己的好处。因此,人们自 愿将权利转让或放弃,其目的也是希望接受权利转让的一方 能将某种权利回让给自己,或为了获得某种其他利益。而这种目的最根本的还是在于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霍布斯总结一 切人的准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如果自己不希 望他人来伤害自己,自己就不要去伤害他人。
第三自然法:必须履行所定信约。霍布斯将上述的人们 权利的相互转让称为契约。他认为一个人一旦放弃或让出权 利之后,这个人就有义务或受到约束,不能妨碍接受他所让 出或放弃的权利的人享有这项权利。由此,霍布斯提出第三 自然法:所定信约必须履行。他认为这条自然法非常重要。因 为在自然状态下,在没有权力的转让也就没有任何信约的时 候,每个人对一切事物都拥有权利,无所谓正义和非正义。霍 布斯认为只有在有了信约之后,才有了正义与不正义的标 准——守约就是正义的,失约就是不义的。
信约需要强力保障。霍布斯认为,语词的力量太单薄,不 足以保障人履行信约。在人的本性之中,可以依靠人对失约 后所产生的后果的畏惧之心来进行约束。而人所畏惧的对象 通常是神和人,对神的畏惧通常就是他自己的宗教,而就畏 惧感来说,人对失约时将要触犯的人的力量的畏惧感要更 强。因此,为了保障信约的有效履行,人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权 力机构也就是国家。
霍布斯提出人们虽然转让或放弃了妨碍和平的权利,但 依然保有为保存生命而进行抵抗的权利,因此,对违约人的 惩罚依然需要强有力的机构的保障。他举例说:囚犯判罪后 虽然已经伏法,但在将之解赴刑场或送进监狱时还是需要武 装人员押送的。
没有国家就没有所有权。霍布斯认为,在有正义与不正 义之分之前必须先有一个共同权力存在,以使人们在破坏信约时所受惩罚要大于所获利益,并强制人们以对等的方式来 维持相互的约定、作为放弃普遍权利之补偿而获得的所有 权。而这种公共权力在国家成立之前是不存在的。霍布斯认 为,正义的性质在于遵守有效的信约,而信约的有效性则要 在足以强制人们守约的社会权利建立之后才会开始,所有权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霍布斯还推论出其他自然法。比如正义禁止人们做任何 摧毁自己生命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当力图使自己适应其他 人;当悔过的人保证将来不再重犯,并要求宽恕的时候,就应 当宽恕他们过去的罪过;任何人都不得以行为、言语、表情、 姿态表现仇恨或蔑视他人……这些自然法在某种程度上就 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中涉及自身利益关系时所应该遵守的 规则。最后,霍布斯将所有的自然法归纳为一条总则:“己所 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揭示了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行为准 则,和我国儒家思想有某些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