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距离
一
从小我就不是一个合群的孩子,当别的孩子都在操场上做游戏时,我更喜欢一个人躲在图书馆里。偶尔,我也会从书本里抬起头,透过那个小窗户看向操场,我的同班同学都在那里幼稚地傻笑,很显然,无论他们在玩什么愚蠢的把戏,比如老鹰捉小鸡之类的,都不值得我参加——我拥有真正的冒险,能和鲁滨逊克鲁索一起开荒,谁还愿意玩没有小鸡,更没有老鹰的老鹰捉小鸡?感谢文学这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如果文学刚被发明时有广告词,我猜会是这样的:
“胜过吉普赛人的小玩意,距离史上最伟大的冒险只差两比索。”
声明一下,我不知道“比索”是哪国货币,但如果让我选,那我肯定会选“比索”这个名字,应为它听起来特别像海盗故事里会出现的那种古金币。
二
言归正传,在文学,确切地说是小说的保护下,我与外界的愚蠢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这种微妙的距离感要保持下来其实并布容易,有好几次,某些人试图把我拉到无聊且愚蠢的现实中。
刚上初中的那几周(具体某天我忘了),反正是一个下午,我正试图和拉斯克尔尼科夫一起杀死一个老太婆,前排一个脸圆圆的小女生突然转过头来。我扭头向旁边的座位看去,并没有人,很明显,她是在和我说话。
“你好,我知道你叫文一,我是高小圆,你在看什么书?”说着,她一把夺走了我的书。
我的脑中当时只有两个想法:第一,这是个蠢名字,只有蹩脚到极点的作者才会用人物的外形给她取名,第二,我讨厌别人用脏兮兮的手碰我的书。
好吧,用脏兮兮形容她的手多少有点言过其实,如果此刻她手里没有捧着我的书,我也许还会认为她的手很漂亮吗,手指纤细却不骨感,皮肤白皙。
她的手打开书页,扫了几眼,“啪”的一下又关上,盯着我的眼睛说:“这什么书?好看吗?讲的是什么?”
我被她盯着有些发毛。好蠢的问题,我想,我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如果我用好看形容《罪与罚》,恐怕陀翁会被气活。但不回答或者直接骂她是个蠢货的勇气我是断然没有的,与时我只好摆出敷衍的微笑,说道:“要不然这本书借你几天?”
其实当时我只是客套,毕竟应该不会有任何一个初中生会对几百页的反社会罪犯救赎录感兴趣,但她貌似根本没意识到我是在客套,真的把书拿走了。
拜托,我还要读好不好!可她根本没给我反悔的机会。
那本书她读了好几个星期,虽然我的阅读被强行中断后很不爽,但也有好处,那几个星期里没有人来叨唠我,直到几星期后,她找我还书。
又是“啪”的一下,她把书拍在我桌上。
“能不能爱惜一下书籍?”我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
“抱歉,我实在是太激动了。”
我的确能感到她的激动,她那杏仁般的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
“这个结局实在是精彩,拉斯克尔尼科夫被索尼娅用爱治愈那段真的相当感人。”
我的心突然被不存在的重锤狠狠砸了一下,上帝啊(如果真的存在的话),为什么要派这个女人折磨我?我还没有读完!!!知道了结局之后我还怎么读?
起码这个女人对我的折磨到此为止了,我这样安慰自己。
显然是我一厢情愿了,因为第二天,她又来了。这次,她只是转过头,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我们两个人都明白她是什么意图。
我们对视了几秒,事实证明我真的不擅长拒绝别人,只能一边在心里咒骂,一边挂着假笑把手上的《飘》交过去。
她就这样用借书这件事纠缠了我几年。几年中,我好几次想要拒绝她,但我真的做不到拒绝任何人,尤其是一个女生,更不用说是她,相信我,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硬着香肠拒绝她,她求人的表情会让人想到一只可爱的温顺的小猫,没有人能拒绝一只瞪大眼睛可怜巴巴看着你的小猫。
但并不代表我无所作为,起码她再也不能打断我享受阅读发乐趣。几年来,我已经彻底摸清了她的喜好,并根据它整理出一份书单,确保我的包里随时有一本她喜欢的书,当小猫有了更新,更有意思的玩具,她自然不会去抢你手上那个。
除了她之外,我的初中时光还是相当完美的,打多数时间我只是充当班级的背景板,成绩中等,除了阅读也没有什么才艺,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她倒是出处与我相反,学习拔尖,能歌善舞,无论走到哪都有一大群人跟着。
三
就这样过完了四年。
以我的成绩,大概率只能去一个普通高中,而她必定要上市重点,如此一来,我们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我又能回到绝对的平静。
没想到,整整四年没有什么耀眼表现的我在中考走了狗屎运,超常发挥,一不小心上了市重点的分数线。等我发现这点时,我已经修改不了我的志愿,万幸,我们区不止一所市重点。我颤颤巍巍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然后用笔狠狠地戳了她的后背,问道:“那个,能不能问一下你填了哪?”听完她那长篇大论的分析和对自己成绩自信地肯定后,我的头有些发晕。
果然,高中入学的第一天,当我踏进教室,我看到她对我兴高采烈地挥手。
她身边的位置还空着,她用手拍了拍椅子,显然是在示意我坐她旁边。
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坐在了那个位置,虽然她很烦,但如果我坐在其他位置的话,就意味着我要和一个完美符合定义的陌生人坐在一起,两者相比较,还是后者更可怕。
另一个原因是她又摆出了那种我拒绝不了的表情。
就这样,我在高中又成了她的同桌。和高中的日子相比,初中的日子简直像在伊甸园。得益于物理距离的缩短,她获得了全天候骚扰我的机会,她看书的时候有一个极坏的习惯,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发表评论的机会。正当我沉浸在杰克凯鲁亚克笔下那个疯狂而浪漫的时代时,她突然拍了下我的见,猛地把我从梦中惊醒。
“你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的那种爱情真的存在吗?”
她一只手托着头,作出思考的样子。插句题外话,她思考时总喜欢把她那缎子般的黑发缠绕在手指上。
在惊讶于她能记住如此长的名字的同时,我试图给出一个回答,但她根本没听,等我说完,她又会发表一番自己的观点。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观点本身就蠢,反正从她嘴里说出来总是冒着傻气。
万幸的是,每天大部分时间是在上课,她上课时安静且认真,为我提供了一个超级理想的摸鱼环境。有时我读书读累了,会偶尔把头抬起,缓解后颈的疲劳感。窗外的阳光透过磨砂玻璃照在她脸上,为她打上一层好看的柔光,我猛地发现,她的婴儿肥已经褪去,取而代之是一张鹅蛋脸,但下巴没有那么尖,因此整张脸不会显得高冷;她的鼻梁很高,翘起了一条好看的弧线;她的眼睛很大,却没有大到会影响脸的比例,瞳孔不是标准的黑色,而是一种深绿,让我想到奢侈品用的那种天鹅绒包装盒,为这张脸增加了一丝典雅的魅力。虽然我很烦她,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可爱。
不过这并不能阻止我逃离她,因为她真的很烦。她好像有某种恶趣味。
“文一,跟你说个事。“某节下课,她把我叫住,和平时不同,她的脸色严肃。
“有人问我为什么总和一个小帅哥在一起,还问我们是不是男女朋友,你打算怎么回应这种绯闻?“她郑重地盯着我的眼睛。
我相信那时我的脸一定涨成了猪肝似的红色,在愤怒和难堪的几秒后,我挤出四个字:“胡说八道!“
她突然把脸埋在手里,大笑起来,身体笑得连连颤抖,足足笑了半分钟。
很显然,我成了某种供她取乐的工具。这种时候,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应该表达出自己的愤怒。
可惜我不是正常人,我做不到。
所以我只能尽力去做我能做的事,但凡有点选,我都不会和她在同一个空间:午休我会去图书馆;体育课选了虽然我不擅长但女生最不感兴趣的足球;还有社团,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她所有可能感兴趣的社团,选择了写作社。
四
虽然我只是为了避开她才选了写作社,但这个社团却意外地适合我。知道该上哪里去找一群智慧和文字打交道的社恐们吗?去写作社。我们在活动时干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低着头写作,对我来说,这种保持距离感的环境就像家一样温暖。借着这个契机,我开始写作。
其实写作对我来说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就像一个京剧票友听了几年京剧后总会找个机会到台上玩票。写小说成了阅读的某种替代,毕竟写小说干的是上帝的活,再厉害的小说也没有办法让你成为上帝。
当然,这种事得背着她做,不然又要来烦我了。
直到某天,我趁她午休去参加活动的窗口期写小说,却写得入了神(这是常有的事,对一个写作者来说,进入一个近乎真实的世界后再出来是很难的事)忘了时间,等我写完最后一个字,却发现她早就回来了,此时正凑在我的脑袋边上读我写的东西。
完了,我心想。
不出意料,她又主动成了我的编辑。一旦看见我再写东西,她总会抢过去看,看完还不够,还喜欢给我写批注,最可气的是,虽然我总感觉她的笔迹冒着傻气,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她提的意见大部分是对的。
这只会让我更烦她,因为作家和编辑天生就势如水火,据说海明威还用拳头给他的编辑结结实实来了好几下。无论如何,我还是做不到拒绝她,更不要说学海明威用拳头解决问题。
几个月后,当班主任向我们宣布了某作文比赛的消息,像任何一个编辑都会做的,她偷偷替我投了稿。长话短说,我过五关,斩六将,将桂冠收入囊中。
五
几乎一夜之间,我从背景板一跃成为班级乃至学校里的明星,多年来我苦心经营的距离感被瞬间打破。和被遇见的每一个人追着问写作的秘诀相比,她显得那么温柔安静。平心而论,我还是挺感激她的,虽然成名真的很烦,但作为一个写作者,作品受到认可的感觉真他妈好。(原谅我,这里不用点脏字不足以表达我的兴奋)
我也成了写作社这个冷门社团的英雄,自创社以来,还没有成员得到过如此好的成绩。现在其他人但凡写点什么东西就要塞给我看,俨然把我当成了他们写作路上踩在脚下的台阶。写小说的找我是专业对口,写散文的我多少也能提点建议,唯独有一个奇葩男生,他给我看他写的诗歌,还是情诗。
“文哥,你帮我看看。“他递给我一张纸。
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评论,以我近乎为零的情感经历和诗歌创作经验,我能做到只有点头,微笑,再补一句:“挺好的。“
“既然文哥都觉得不错,那么我就去送给那个女生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写情诗?但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我不好多说什么。
直到我在她的桌子上发现了那首诗。
六
脑壳痛。
说实话,这也说得通,她是个很可爱的女生,表面上性格又很好,肯定有很多男生喜欢她,不过这个碰巧被我知道罢了。
明明性格那么恶劣,怎么会有男生真的喜欢她呢?
算了,关我屁事。
我拿出本子打算写点东西,盯着纸却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我忍不住去想她会不会答应,那个男生条件很好,她大概率会答应吧。
看来她烦我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如果我的世界里没有她会怎么样。
大概率我现在会在图书馆的某个角落,继续充当完美的背景板吧,可能连语言能力都要退化掉,除了她,我还能和谁交流?
那真的是我想要的吗?
我突然发现:
与其说她烦我,不如说她拯救了我。
我总是试图和别人保持距离,其实我何尝不想加入他们,只是我没有勇气踏出第一步。
我用书在自己周围筑起一圈城墙,把他人拒之门外。
在那个下午,她走向我,把其中一块砖抽走,整面墙随之轰然倒塌。
我希望她能烦我一辈子。
现在轮到我走向她了。
七
“我……喜欢你。“
后记:
终于他妈写完了(原谅我),现在是凌晨三点三十五,我从昨晚十点开始写,写了五个多小时。总之这篇小说写得相当上头。
第一次尝试恋爱题材,估计效果不太好,毕竟我真的没有任何经验(各种意义)
注意!!!小说里的情节人物不基于任何现实原型创作,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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