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深圳市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考点二)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
二、认定时间
2023年9月9日、2023年12月2日。
三、申报条件
1.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考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院校学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0号)精神,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技工院校健康管理师专业的学生或经评估论证的职业院校健康管理师专业的学生,可在其毕业学年按培养层次申报参加健康管理师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注】(1)以上所称“医药卫生专业”和“相关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等;
(2)以上所称“本职业”和“相关职业”指:在健康体检、医疗服务、健康保险、中医保健、健康养老以及体育健身、医疗旅游、美容养生、母婴服务、保健食品、营养等行业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及相关的职业。
(3)从事本职业所在的单位必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在该单位的缴交记录大于等于证明所列的工作年限。
考点安排情况
考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座位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考核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上机或笔答闭卷考核方式。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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