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近代哲学史》笔记——先验-唯心论体系
先验-唯心论体系
绝对主体:
谢林的哲学从一个全新的出发点开始,不再是费希特的绝对自我,而是无限主体。无限主体是我们唯一能直接确定的东西,它永远都会作为主体,而不会像斯宾诺莎的实体一元论当中的主体全然客体化,变成纯粹的客体。正是由于绝对主体永远作为主体,因此绝对主体不是“无”,而由于绝对主体不会变成纯粹的客体,即不会成为对象,对象性的存在,因此绝对主体是作为“无”存在的。但是虽说绝对主体不会变成纯粹的客体,但是绝对主体能够成为非纯粹的客体,即主体通过对自身进行关注从而将自身客体化,成为客体的同时仍然作为主体存在。也就是说绝对主体自身的无限是一种肯定的无限(与作为主体存在相对应),即纵使绝对主体使无限的,它仍然能够将自身有限化(与作为客体存在相对应),与此同时还能够突破这种有限的状态,从而上升到更高的主体的潜能阶次。
原初物质某物/自然哲学的开始:
从而我们就能够从无限主体推向这个世界的开端。绝对主体将自身客体化,客观化,从而作为某物存在,这个某物即世界的开端,即前几章反复提到的存在者,而如上文所说,当主体将自身客体化,有限化之后,它必定会突破这种有限性,从而导向主观性,主体的更高阶次,因此从这第一个演化的环节开始,后续的运动已被开端设定好了。另外,鉴于绝对主体是作为无存在的,因此当绝对主体作为某物,作为某个客体存在时,这个作为就包含了一种附加或者吸附的意义在其中,也就是说“某物”是被附加到主体身上的,偶然的东西,而又由于主体是与这个某物,客体相对立的“无”,因此可以说主体是一种与某物的偶然性相对立的纯粹本质。
原初的观念光
正如上文所说,原初的绝对主体是作为无存在的,也就是说绝对主体本身是没有任何的规定性附加在其身上的,那么我们就不能说绝对主体是作为纯粹的本质存在着的,绝对主体是纯粹的本质,但在一开始它并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将自身设定为纯粹的本质,自己直接显现为纯粹的本质。绝对主体要作为纯粹的本质存在,就只能通过与偶然,有限的客体,某物的对立以及对其的突破来达成。
我们将纯粹本质或者说是绝对主体称为A,如同上文所说的,在此A是A而并非作为A存在。绝对主体客体化而成为的有限的客体或某物则称为B,而A通过与B的对立从而将自身设定为A,作为A存在,这里的A不同于那个原初的A,而是A的另一种形态,是自身双重化(既作为A又作为B),打破B的局限性获得自身提升的A,我们将其称为A²。当主体作为B,即作为某物,客体时,它就是实在;而主体作为A,作为主体,纯粹本质时,它就是观念,能够超越且把握实在。
在这里实在即可看作为物质,这里的物质不同于我们现在所感知到的那些可以作为感性认识对象或是具有感性属性的物质,这里的物质是最为原初的物质,它作为现在我们所感知与认识到的物质的起源,通过一系列演进过程达到一个个高阶的潜能阶次从而得到这些作为感性认识对象的物质。正如主体与某物的对立,观念与物质也是对立的,但由于物质的前身就是纯粹的本质,是纯粹的本质被设定为物质的,那么观念实际上是与纯粹的本质是相对立的,因此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某物,只不过与上文所说的某物不同,它是一种观念上的某物。
综上,我们对观念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观念相对于物质来说是作为无存在的,但与此同时它又是作为某物存在的,由此我们则可以得到一个最为原初,最为典型的观念,即光。光是一种非物质的实体,是自身客观化的概念,当它被归为实在中时,它是物质,当它被归为观念时,它则是光。也就是说光对于自身的潜能阶次来说,它是观念性的,主观的存在,但是当对于更为高阶的主观潜能阶次来说,例如人的知识,它就是客观的存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不存在纯粹的客观或主观的东西,只存在两者的统一体。因此无限主体与自然界之间并非是主观与客观的绝对对立,而是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无限主体自我设定的各个环节就平行且等同于自然界不断发展的各个环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谢林哲学的脉络,即从自然哲学出发,通过其中推进升级的演进环节,从而最终超越自然界本身,从而导向观念,精神世界的精神哲学,使得绝对主体达成完全的自我实现。由于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如此紧密的联系,谢林将这个体系称为实在-唯心论以及绝对同一性体系。
自然哲学的演进方法:
谢林哲学体系的演进方法或者说是前提是在主体内部的,作为一个必然的法则:在一个层次被设定为主观的事物,必定会在下一个层次被设定为客观的事物,直到这个转化的趋势穷尽其自身,被设定为一个最为完满的客体,最终导向一个终极的主体,无法再将自身客体化,转变为客体。那主体或者说是观念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够提升为更高层次的主观潜能阶次呢?首先,原初的观念要提升为更高阶的观念,它的内部本身就需要有高阶观念的存在;其次,原初观念要提升为更高阶的观念,那么它就需要通过与物质或者说客体的对立来达成,它本身就需要分有物质。而唯有当物质以及原初观念的独立存在被夺取之后,这个两者之外的第三者,这个更高阶的观念才能够被设定出来,因此我们可以出无论是物质还是观念,都是从属于这个更高阶观念,共同作为它的属性。
有机自然界的二阶观念:
当我们说物质的独立存在被夺取,即意为物质转化为观念,纯粹本质的演进过程,这个演进过程中又细分为几个环节,分别为磁性环节,电性环节以及化学性环节,上文所说的作为感性认识对象的物质就产生于这些环节之中。这些环节之间的转化与先前的低潜能阶次转化为高阶潜能阶次的方式是一样的,即以物质与观念的对立来达成。例如化学性的现象的产生是通过物质消解自身的磁与电在先前所设定的规定性而达成的,而物质再进一步消解自身的磁电化学的规定性,从而转化为观念,在此物质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不再与观念所抗衡,由此更为高阶的主体或者说是观念就会产生,这里的主体称为A³。主体A³即有机自然界或者说是生命的精神,这种主体的潜能阶次是使有机物的根本形式,使有机物之所以成为有机物的原因。如上文所说,有机物A³只能以物质与观念的对立为基础而产生,且物质与观念都归属于它,在它之中合为一体,而物质即无机物在有机物当中的独立性是丧失的,只作为一种机能,使得有机物产生。
人类知识的三阶观念/精神哲学的开始:
当有机物的精神A³产生之后,它自身还会进行进一步的演进过程,从而使更高的潜能阶次,更高阶的主体A⁴产生,这里的A⁴即人类的知识,而有机自然界的精神A³相对于人类知识A⁴来说就是客体化,客观化的,由此有机自然界成为了一个完满的客体。而人类的知识能够直接与这个完成的客观世界进行观念上的联系,且超越于这个客体,涵盖一切。在此自然哲学,自然界的演进过程结束,无限主体终于摆脱了自身的局限性,升级为了纯粹的本质,由此一个关于精神的全新发展序列开始了。
精神哲学的演进过程:
作为人类知识的主体与先前的自然界的演进环节的联系是必然的,这一精神的全新发展序列将与自然界的演进环节平行且对应。与和自然界仅仅相关联相对的是作为知识的主体与人类本身是直接产生联系的,但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即,作为纯粹知识的主体本是无限与自由的,但一旦与有限的人类产生了直接联系,知识就必然受制于人类的必然性以及限制。因此在这个全新的演进过程中,主体的任务不再是摆脱某物的限制,而是要摆脱人类的必然性,通过必然与自由的对立来达到更高的主观的潜能阶次。这里的自由并非指的是日常话语中所说的自由,而是指的是人类行动上的自由,通过行动来使认识活动的必然性与局限性客观化,从而超越与摆脱它。而通过自由与必然的不断对立,演进过程不断发展,从而我们得到了一个更为高阶的主观的潜能阶次,从中得到了整个族群的行动上的自由。
终极主体天命/精神哲学的终结:
由此我们导向了行动的,实践的领域,导向了实践哲学,而从中国家以及历史诞生出来。历史是一种不受任何约束,涵盖人类的一切的泛滥的自由,而面对这种极端的自由,人们则会认为存在着一种超越于他们自身的自由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使得人类能够不计任何后果,去行使伟大之事。这种必然性远远超越了先前与自由相对立的那个必然性,且能够调和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对立,这种必然性则是天命,相对于一切来说它作为主体。在此一个终极的无限主体产生,凌驾于一切,即使对于人类自我来说,它也不作为客体,而是在人类身上显示自身,因此天命在一开始就是主体,但唯有运动到终点,主体才能够作为,显现为它在开端就所是的东西。
但如上所说,既然天命无法作为客体,那么它该如何在人类身上显示自身呢?谢林认为天命将会以人类的三种生产活动作为三种形态来显示自身,这三种生产活动分别为造型艺术品,宗教以及哲学。造型艺术品的创作过程与自然界的精神设定存在的过程是对应且平行的,因此造型艺术品是人类行为中最为客观的行为,而天命在造型艺术品中就已艺术家的精神形式显现,艺术家的精神作为至高的主体调和了作品中泛滥的自由,并使其导向一种必然性;宗教则旨在将一切都设定为非存在,从而使这些非存在都归属于唯一的存在,最高的主体,即上帝,而基本上不会去过多地讨论存在的问题,因此宗教是人类行为中最为主观的;最后的哲学则是综合了造型艺术品的客观性与宗教的主观性。三者都是作为天命的潜能阶次,使其作为终极的主体,当转化完成时,天命将作为唯一留存下来的概念,这一概念即上帝。
谢林哲学体系经常遭到反对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上帝在其中的位置,如上文所说,上帝,即终极的主体不能够被设定为客体,因此上帝不可能以自身之外的事物作为前提,因此上帝只能以自身作为前提,即在开端上帝就是上帝,但是在此时上帝并不作为上帝存在,而唯有通过演进过程,将自身降格为外化的状态,通过与其的对立达到终点,从而作为上帝存在。那么从这一演进过程则可得出一点,即上帝会在某一段时间内不作为上帝存在,而这与传统的上帝概念是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