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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 小逻辑】笔记 第20节

2023-07-23 16:28 作者:Dasein---  | 我要投稿


第19节讲的什么是逻辑科学研究的对象以及理念到底是什么,到了这一小节,黑格尔主要说明什么是思维,它与我们一般而言的 通常意义的 思维概念有什么区别。

首先黑格尔就说出我们常识是怎么看待思维的,“思维似乎是精神活动的许多活动或能力之一,与感觉直观想象欲望等并列”,接着黑格尔就就要说明它的思维意味着什么,“思维是活动的产物,思想是自身实现的普遍体”,这里颇有教科书的味道,思维是作为能动性而发展的,但是教科书不会教你什么是思维的能动性,不急后面黑格尔会教你到底什么是能动性。“自身“这个概念在第19节讲过了,它是反身性的。而思维活动的产物就是普遍体,这里是要到概念的最后才知道这个普遍体到底是什么,不理解可以先记住后面就会理解的。

这一小节的说明是非常难的,它区分了感性,表象,知性,概念(理性)这几种认识类别。

感性:感性是这样一种认识类别,它根本不能独立存在,这种认识恰恰是在比它更高的认识类别内反思到的。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章就道出了感性确定性的矛盾,即感性确定性认为它可以把握一个特殊,把握当下的一个认识论焦点,但是事实是什么,每当感性确定性以为它把握住了了当下,当下就马上不存在了,留下的只是一个共相,即“这一个”,这一个可以是任何一个时空上的点,它是普遍的点,这就是感觉确定性告诉我们的真相,即我们完全不能把握当下,当下是不会留存的,但是我们能在这里说感性这种认识形式又表明当下被我们把握住了,只不过不是感性确定性认为的那样一种把握,而这就过渡了表象的认识形式。

表象:(Vorstellung) 这个词是康德非常喜欢用的一个词,在康德哲学里,凡是出现在意识中的都可以说是表象,黑格尔通常也是这么用的,与康德的主要区别就在于黑格尔的表象是已经被先验统觉把握住了,已经被主体的一些范畴把握住了。就像是当我直观红色时,我把它把握成红色了,把握住了这个不断涌现的存在,意识到这是红色时,这就已经被我用范畴把握了,这就是表象,而当我反思我刚刚的那个行为,把一段时间内的某一个点的涌现出的存在切割出来,那就是感性,类似佛教中的“刹那”,内时间意识结构中的原初印象。表象不仅仅是对感性材料的把握,表象的内容也可以是主体自身的,比如法律,权利,伦理,宗教等,这些都是来自主体对自由的追求的中介阶段,而所有这些表象都是建立在主体最普遍的目的上的,但是表示规定都是简单的,它只能把各个表象孤立来看,只能说出权利就是权利,上帝就是上帝这样无意义的话,而没有把这些表象联系起来,它们都是相互外在的,其实可以与存在论做一个对应,当思维开始联系表象,看到表象与表象之间的联系,这就过渡到了知性。

知性:知性是这样一种认识类别,它看到了特殊与普遍的联系,看到了特殊是被普遍所统治的,知性可以给出一些诸如“规律”“因果性”等普遍特质来看到特殊,但是知性给出这些普遍性之后就陷入了矛盾,它会把这种普遍性当作一种神秘的力量,神秘的力量在统治着特殊,特殊与普遍是内容与形式的绝对对立,这就是本质论中“外在反思”的阶段,如果思想能够重新审视自己,它就会发现,所谓普遍不过是特殊自己的发展结果,而这就过渡到了概念。

概念:又可以称作理性,它是思维最高的认识形式,它把种种对立,种种二元论都加以消解,它看到了知性面对的矛盾其实根本就不是矛盾,如果它能让这些对立的范畴运动起来同一起来。

说明的第二段其实就是讲了《精神现象学》的感性确定性,还把康德哲学中的的先验统觉说了一下,告诉我们主体,“我”本身就是一个普遍的东西,而所有意识的内容既然都要通过“我”才能被把握,那么思想的规定就无处不在。

这一节的附释主要就是讲形式逻辑,内容不难理解就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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