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 1958年11月(第一部分)
11月2日
主持第一次郑州会议
毛泽东说:
人民公社问题,究竟扩大自然经济还是扩大商品经济?还是两者都扩大?人民公社的经济主要是自给经济的说法不对。人民公社应向两方面发展,它同时要扩大社会交换,不交换,就不能消费;不扩大交换,就不能发工资。京、津、沪地区富裕,就是商品生产发展,能交换。
管理区是专员公署性质的。有个体制问题、作风问题(区分两类矛盾)、生产问题(不可单调,要尽量生产能够交换的东西,向全省、全国、全世界交换)。
对陈伯达在会上强调的一县一社优越性比较大,可以统一调配劳力、统一财政收支、统一产品分配、统一发工资等,
毛泽东说:统一是统其可统者,是有条件的,无条件的说法是错误的。无论什么事都是有条件的,要破条件论,又要立条件论。以县为范围的公社,可以说是小全民所有制或大集体所有制。北戴河会议以来两个月,人海战术大搞钢铁,组织了队伍,初步学会了技术,从农业中化出几千万人,是一件大事,是新的社会分工(不完全合理)。明年要定点,搞综合企业(煤钢联营),提高技术,要组织得比较合理。
最后,毛泽东再次强调指出:
公社要多搞商品生产,现在好像只有自给自足才是有名誉的,而生产商品是不名誉的,这不好。要扩大商品生产,扩大社会交换,要大搞交通运输。
11月3日
在谈到一九五八年钢铁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时,
毛泽东说:报载到十月份钢产达到七百二十万吨,还差四百万吨。北戴河会议以后搞了几千万人上山,总要讲成绩是主要的。
毛泽东问吴芝圃今天上午座谈了些什么?
吴芝圃说:
一、今后工农业的领导问题,现在实际上从省委到县委到人民公社,重点都转到工业上去了,农村工作部只考虑农业问题不行了。
二、现在是叫联社,一县数社,还是一县一社?大家的意见是联社比较好一点。
三、分配问题,群众欢迎的是供给制加工资制。
毛泽东说:西安农业会议提出以农业为中心实行工农业并举,这个提法是否妥当?工业恐怕非抓不可。一县一社可以试行,但是要分权,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一县数社。供给是以伙食为主。现在开的支票太大恐怕不好。工资发一次,第二次就不能发了,先发多后发少,人家就不满意了。
吴芝圃说:另外还谈到交换问题,有些东西是调拨,交换的范围缩小了。
陈伯达说:现在,现金结算减少了。
毛泽东说: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是一件事嘛!
陈伯达说:虽是一件事,但不用货币来往了,有性质上的不同,没有货币流通了。
毛泽东说:外国资本家,每天数钞票,谁去数呀?还不是银行里头算一算账,都见不了现金,见的是支票。资本家交换货物,哪一个见现金?我们现在也是这样,就是不数票子。当然,性质不同。我也没有学过货币学。
在曾希圣说单是生产粮食的地区货币很少、没有货币流通了,经济作物地区货币多、货币比较容易流通时,
毛泽东说:必须使每一个公社,并且使每一个生产队,除了生产粮食以外,都要生产商品作物。西安会议没有提倡这个事,他们一心一意要取消商业。每一个人民公社除生产粮食以外,必须大量生产经济作物,能够赚钱的,能够交换的,有农业品,有工业品,总之是生产商品。
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都自给,哪有这个事?生产总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业、农业。现在农业人口占得太多了,五亿人搞饭吃、种棉花,是很不合理的。既有分工,搞工业的就不能生产粮食、棉花、油料,他就没有吃的,没有穿的,只好交换。三国时候,张鲁的社会主义是行不长的,因为他不搞工业,农业也不发达。要提倡每一个人民公社生产有交换价值的农作物和工业品,不然生活不能丰富。
吴芝圃说:上午还谈到家庭问题,遂平有的干部主张在实现共产主义以前,先消灭家庭。
毛泽东说:现在老的住幸福院,小的进托儿所,青壮年住到一起,不是分割了吗?我们不是破灭家庭,而是废除家长制。家长制是个封建制度,本来应该在民主革命的时期解决,但是不可能,在社会主义时代才能解决。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时代还不能解决,只有现在人民公社阶段才能解决。废除家长制,社会成员平等,男女老少都是社会成员,都在食堂里头吃饭,都发工资,都学习或者劳动,年老的是休息,这是一个很大的解放。废除家长制,肯定不是废除家庭制度。
在谈到公社社员劳动紧张、休息时间少时,
毛泽东说:现在是十五小时工作,要下一个命令,忙时必须睡足六小时,少了一个钟头就是没有完成任务,要受批评。现在十五小时不能持久,持久了,工作的量同质势必要降低。除了睡觉、工作、吃饭以外,还要有点自由时间。吃饱吃好,还要加一个睡足歇足,歇者就是午休。忙时至少睡六个钟头,平时睡八个钟头。
11月4日
吴芝圃汇报说上午议了文件的题目,一个叫“人民公社发展纲要四十条”,一个叫“中国共产主义建设十年规划纲要”,时间是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七年。
毛泽东说:你现在牵涉到共产主义,这个问题就大了,全世界都不理解了。现在的题目,我看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里头有共产主义因素,不要一扯就扯到共产主义。
吴芝圃说:不过这个文件主要的目标是十年内建成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
毛泽东说:建成社会主义,这好。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你说十年就过渡了,我就不一定相信,你加“准备”两个字,准备过渡,机动一点。
陶鲁笳说:现在有些公社一九六二年就要过渡。
毛泽东说:人们的想法是一件事,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又是一件事。
接着,工业、农业、文教科学、公社体制四个小组,汇报了初步讨论的情况,提出一九六七年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指标是:钢的年产量达到四亿吨,机床一千万台,煤四十亿吨,粮食亩产由原农业发展纲要定的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分别提高到四千斤、五千斤、八千斤,叫“新四、五、八”。
毛泽东说:这个文件是为武昌会议准备的,至于是不是发表,什么时候发表,总要议几年。我看这个文件要发表,要过了苦战三年之后。不要把苦战三年放在这十年之内,从一九六一年算起。还是让苏联去赶美国,我们不过赶英国而已。
在谈到公社体制问题时,
毛泽东说: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还是斯大林那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我大体看了一下。我们现在看这本书,跟它发表的时候看不同了,它发表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想这些问题。他这本书是有些问题,但是还很可以值得研究,不要轻易全部否定它。它是有分析的,是几个文件合起来的。单看意见书,不看后边那些信,还很不清楚,信是展开的,有比较,有分析。
斯大林说,为什么我们利用价值法则不会导向资本主义呢?因为我们实行公有制了,我们是工人的政权。斯大林还讲价值法则替社会主义服务的好处。他说在调拨范围内,就是生产资料,价值法则是作为一种经济核算的工具,它不是调节者,就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价值法则也不是调节者,调节者是国家计划。
这一点,我们现在看起来很懂得。因为我们的油料没有计划好,今年就没有大增长;粮食大增长,不是因为什么价值法则来调节的,而是由于我们过去粮食严重不足,结果来一个动员计划生产。在生产方面,斯大林也有缺点,他强调生产资料的生产,不大十分用力去搞生活资料的生产。
11月5日
柯庆施比较详细地汇报了上海的资产阶级和教授对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一些反映,如怕占用他们的房屋、家具,怕取消货币而提取存款购物,怕取消定息,等等。周小舟、舒同也反映了湖南、山东两省出现的一些类似情况。
毛泽东说: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人心大定,一种是人心大乱。你(指柯庆施——编者注)现在来搞一个小组,研究城市如何搞人民公社,现在我们没有章程,天下大乱。资产阶级和教授等的生活资料一概不动,待遇也不降低。参加公社的资本家叫候补社员不好,资本家叫社员,工人也叫社员。
关于起草纲要问题,
毛泽东说:我看搞个十二年的,从一九六○年到一九七一年。这就比你们的延后了四年,我就比较右倾一点。在纲要中城市人民公社问题要列为一个部分,有一个安定人心的问题。过去那个四十条,今年只能讲基本完成,还有好多没有完成。如果明年搞一年,大多数就完成了。
当会上有人再次提出十年内向共产主义过渡,并说有些重点社已经基本上是全民所有制了时,
毛泽东说:这个全民所有制指什么范围说的?就县说可以,就省还难说,就全国更难说。***不是成立了一县一社的人民公社吗?就他那个县说,首先表现在劳动力能够自由调动,其次产品采用调拨的方法。
但是,在你河南全省,***的人力、财力、产品你调不动,国家更调不动。鞍钢就不同了。所以,只能叫县所有制或者叫社民所有。全民是六亿人口,你就所有不了。
修武的粮食、七里营的棉花,是要交换的,不能调拨。不要把修武、徐水、遂平与鞍钢、上钢、上海国棉一厂、洛阳拖拉机厂等混同了。总不能说是全民所有制,可以说县全民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大集体所有制。
把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同起来,恐怕不利。好像我们现在差不多了,共产主义已经来了。这么快,太快了!奋斗太容易了!把它们提得过高,跟鞍钢一样,而实际上又不是,那就不好了。这是客观规律,是个客观的东西。
我现在顾虑,我们在北戴河开那个口子,说少则三四年、多则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即由集体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厂那样,是不是开了海口,讲快了?我现在想,北戴河那个决议要有点修改才行。
同11月5日
阅轻工业部十月三十日关于人民公社大办工业问题的报告
报告说:
(一)当前的轻工业形势紧张,生产任务繁重。一方面各地为集中力量保证“钢铁元帅升帐”,要求轻工业让路,停工和半停工现象已经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供应十分紧张,许多日用品和食品已出现脱销现象,要解决这一矛盾只有积极大力发展轻工业生产。
(二)将带有关键性的技术上的创造发明加以系统总结,认真推广,是当前增加生产最为迅速有效的措施。
(三)贯彻工农业并举的方针,在人民公社中大办工业,是轻工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应该放手发动群众,根据人民公社的经济特点和自然特点,因地制宜,自力更生,以小型为主,中小结合,以土法为主,土洋结合,并使骨干企业与群众企业相结合,既建新厂,也改造原有企业,特别是手工业。
(四)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继续开展反保守思想的斗争。
11月6日
主持郑州会议
毛泽东讲话:
现在他们搞了一个新四十条的草案,这次会我原来的目的不是搞这个,是搞人民公社的性质问题。但是一来,他们题目变了,许多人说是不是搞一个新四十条。
共产党搞了这么多年,就不晓得搞工业要以钢铁为纲。一个钢铁,一个粮食,一个机械,这是三大元帅,还有两个先行,电力和铁路。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什么叫过渡到共产主义?我昨天晚上跟河南同志商量,他们说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只要四年。
我们在北戴河写了少者三四年,多者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这个东西我总是动摇着,究竟能不能办到?能不能把农业办得跟工厂一样?产品能够调拨,积累能够调拨。河南说四年,我看四年比较困难一些,我给你们加一倍,八年。
山东范县说两年过渡到共产主义,我看它那个时间太短。有两个过渡,第一个是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大体需要多少时间?这次我们不要作决议案,交换一点意见。
当邓小平说应有一个标准,有高标准、低标准时,
毛泽东说:标准就是鞍钢、郑州的砂轮厂。第二个是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从全民所有制到各取所需。
现在我们先讲第一个过渡。现在我们对共产主义,只是吹,苏联也还没有实现。这第二个过渡,我们不要冒险,但是凡可以做的,我们就做,如吃饭不要钱和别的公共福利,这些你不能不说是共产主义的因素。什么叫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你们去议一个标准。
毛泽东说:现在必须搞工业。不能说两三年以农业为主,两三年以后再搞工业。要提倡每一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它现在有作用。你不生产商品,就只有饭吃,生活不能富裕,没有工资或工资很少。
当邓小平说我们现在的供给制还是有共产主义因素时,
毛泽东说:是呀,还是讲因素,要扫除障碍,为准备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至于哪一年准备好,到时候再看。现在许多地方宣布公社为全民所有制,徐水已经宣布了,登了报的。我提出了一个问题,他就答不出来。恐怕河南也有很多公社也宣布了。
它是大集体所有制,就它那个公社范围以内来说,某一些主要之点可以说是全民所有制,不能就全部来说。至于从省的范围,它还不是。所以,斯大林这本书要再看一遍,以便比较。此外,我们还印了一本关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材料,要看几遍,以便研究这个问题。
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钢的指标;一个是城市人民公社如何搞法,现在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日。资本家、演员、教授、工程师,还有我们的干部,是不是原则上不降低生活标准。我们党内可以略为调整一下,实际上降低一点,但是不要宣布。
毛泽东说:明年一月一号就开始,农民一定要睡八小时觉,四小时吃饭、休息,二小时学习。搞一个农民的作息时间表,否则不能持久。至于工人,十二小时工作是不能持久的。今年这一年,好事多得很,开辟了道路,有好多是过去不敢设想的。
同11月6日
阅宣传部十一月四日编印的《宣教动态》一九五八年第一三四期刊载的《山东范县提出一九六○年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报道
报道说,范县人民公社党委(县委)第一书记十月二十八日在范县共产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上作报告,提出范县“二年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任务”的规划。
11月7日
主持郑州会议
毛泽东说:
徐水的全民所有制,不能算是建成社会主义。小全民,大集体,人力、财力、物力都不能调拨。这一点需要讲清楚。社会主义有两种所有制,即全民的与集体的,两者混同起来不利。
现在不少干部认识模糊,如果谁说这不是全民所有制,就说是右倾。全民所有制的集中表现要能调拨,不能作全国的调拨,不能算是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的调拨,就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商品了。不完成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产品不可能丰富,不可能直接交换,不可能废除商品交换。
现在的生产关系还是小集体到大集体,由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取消了自留地,经营范围扩大,教育、公共食堂、带小孩都由社会负担,废除家长制,吃饭不要钱,这是大变化。但所有这些变化,都是一个社、一个县范围内的变化,与社外无关,对全国来讲,还不是根本的变化。
公社的性质是工、农、兵、学、商相结合的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它的主要作用是生产和生活的组织者,同时又体现政权需要保留部分的作用。公社是的产物,不是偶然的,是实现两个过渡的最好形式,又大又公,有利于实现两个过渡,也是将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
徐水县是独立王国,许多事情没有同省委、地委商量,省委、地委对它没有办法。徐水把好猪集中起来给人家看,不实事求是,有些地方放钢铁“卫星”的数目也不实在,这种做法不好,要克服。
反对浮夸,要实事求是,不要虚报。大的方针政策问题要有个商量,领导机关要清醒。城市公社,要搞,有先有后,搞得好好的,北京、上海搞慢一点。一个城市一个公社,恐怕也是联社性质,一定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大工厂、大学属于国家,成员加入公社,但干部、产品不能调动,可以发一点福利,帮助建卫星厂,享受公社的权利,也尽义务,这是国营工厂与公社的关系。公社不能派给工厂各种任务,为全国、全省服务的企业、学校,一般不下放为公社所有。
工人创造价值大,收入应当略高于农民,明年应当考虑,把取消计件工资的损失补起来,并作到略略有些增加。资本家定息不取消,他们不要可以,但不宣布,加入公社是自愿原则。
11月9日
主持郑州会议
关于《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
毛泽东说:
废除历史上的家长制,在住宅建筑方面,注意使住房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我们现在要废除历史上的家长制,但是家庭里头总要有一个主,无非是能者或者长者。能者,不一定是长者,不一定是父母。
再一个是商品问题。我们这个文件是避开这一方面的。现在人们都是要避开这一方面,谁讲到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大概就不是共产主义者了。起草这个文件的同志以及在座诸公,都是避开这一点的。我就想要写进去。
可不可以写这样一条: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的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在生活资料方面,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便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是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不是利用价值法则的内容,是作为过渡时期经济核算的工具。
事实上,我们就是这样做的,而且年年要做,处处要做。现在我们的经济学家不喜欢经济学,苏联也是这样。谁讲到价值法则,就是不名誉似的。这些人不赞成商品生产,以为苏联好像就是共产主义了,实际上还差得很远。我们搞社会主义只有几年,则差得更远。列宁就大力提倡发展商业,因为苏联那个时候城乡商品流通有断流的危险。我们在一九五○年也曾有这种危险。
现在运输情况不好,出现半断流的状态。我看要向两方面发展:一是扩大调拨,一是扩大商品生产。不如此,就不能发工资,就不能提高生活。
谈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毛泽东说:资产阶级的法权,一部分必须破坏。比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跟群众接近,不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不是靠工作能力来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方面必须破除,坚决要破,经常要破,破了又生,生了又破。
去年和今年,我们对这方面给了很大打击。搞试验田,干部下放,采取同群众商量的态度,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跟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有所不同,不能压服而是说服,这些东西一来,空气大有改变。破了这个方面,保留适当的工资制度和待遇的适当差别,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属于赎买性质的,就是资产阶级分子的定息和高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高薪制。
谈到指标问题,
他说:许多问题,我不清楚你们是根据什么这样提的。
工业方面,为什么搞四亿吨钢?到一九六二年搞多少吨?(李富春:搞一亿吨。)
剩下五年就增长三亿吨,怎么增法?这个纲要哪一年准备公布?(李富春:明年看吧。)
我看至少明年看一年,后年是否能公布?这个东西我们内部很需要,没有个目标,没有个方向,是不行的。要把根本的方针、界限、达到的目的、相互关系搞清楚,现在有些问题相当混乱。不仅在公社方面,就是在中央、省、地这三级里头,都相当混乱。但是纲要在内部一公布,一传就都传出去了,主要是钢、机床、煤、电四项指标吓人。
过去我们提的是十五年或者更短一点时间总产量赶上英国,现在提按人口平均赶上英国,是不是还加一个更多一点时间,到那个时候办不到怎么办?
对纲要第三十六条说的“人民公社应当根据必要的社会分工发展生产”,
毛泽东说:这很好。
对这一条说的“既要增加自给性的产品,又必须增加用以交换的产品”,
毛泽东说:这就不清楚了。什么叫用以交换?是产品交换,还是商品交换?你们就是避开商品这个东西,使得人家糊涂。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斯大林讲得很对,它不是为价值法则所调节,而是为计划所指挥。
对纲要第四十条讲的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政治挂帅问题,
毛泽东说:问题的中心是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就是不要捆人,打人,骂人,辩论人,罚苦工。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
《人民日报》最好要冷一点,当然也不要太冷了。要把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当成重点,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
毛泽东说,计划经济这个法则是客观的,跟以人们的意志制订的东西要加以区别,这很值得研究。说主观计划要力求适合客观法则,提出了问题,但没有展开。
苏联对轻工业和农业是不重视的,他们恰好就吃了这个亏,眼前利益跟长远利益不能结合,直到现在,他们的商品比我们少。这就是一条腿走路。我们现在的提法是在生产资料生产(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农业并举,两条腿走路。
苏联不强调政治,不强调群众路线,只讲技术,在这方面也是一条腿走路。在苏联,斯大林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在我们国家就不同,生产资料又是商品又不是商品,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我们把农业机械是卖给合作社。他紧抓着农业机械不卖给集体农庄,而是掌握在国家手里。
总的来说,他没有找出一条由集体所有到全民所有的道路来。他批评雅罗申柯要搞掉生产关系,剩下一个生产力,把生产关系变成生产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如何使上层建筑适应社会主义时代的经济基础,他根本不谈。他这本书的好处是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学里头的一些问题,过去谁也没有提出过,或者只是略为涉及。只有列宁提到了,比如做生意这一套,社会主义的新经济政策。全线进攻的口号也是列宁提出的,我看太快了。
毛泽东说:我们向两方面扩大:一方面发展自给性的生产,一方面发展商品生产。现在要利用这个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方面呢?有就限制它嘛!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我看还要一个发展阶段。每一个人民公社都必须发展能够卖钱的东西。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
现在有一种偏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快越好。实行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山东范县提出两年实现共产主义,要派人去调查一下。现在有些人总是想在三五年内搞成共产主义。
11月10日
主持郑州会议
谈对《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纪要》的修改意见
毛泽东说:有四个问题。(只讲了三个)
第一个问题,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要不要划一条线?
大线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小线是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有的同志不赞成,说不能划一条线,说划了就损伤积极性。
斯大林对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划了线的,他说过渡要有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条叫增加社会产品,首先是生产资料的产品。这是基本的,主要的。我们叫以钢为纲,极大地增加产品。
第二条叫从集体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将商品交换提高到产品交换,使中央能够掌握全部社会产品。我们有的同志不愿划界限,主要是认为现在时间已到,以为已经上了天,你们还没上,你们是右倾。当然,现在鞍钢是全民所有制,但还没有过渡到共产主义,总要搞个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再过渡到共产主义。现在只有一部分是全民所有,大部分是集体所有,全民所有也不一定就过渡到共产主义。
第三条是讲文化水平,叫全面发展一切社会成员的体力、智力。
他这三个条件还是好的,主要是第一条,基本点是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产品。极大地增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产品,由集体所有制转到全民所有制就不成问题了。他提出几个原则,没有什么办法,问题是怎样多快好省地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产品。他缺少一个政治条件。
如果没有政治挂帅,没有群众运动,没有全党全民办工业、农业、文化教育,没有几个并举,没有整风和逐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斯大林的这三个条件,是不容易达到的。如果加上人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过渡的条件问题就更加容易解决了。
纪要第一个问题的第一条说:“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集中表现,是实现全民所有制”,在“全民所有制”前面,应加上“社会主义的”、“全面的”两个形容词。全面的全民所有制的含义是:
(一)生产资料为全民所有;
(二)因此,社会产品(不但生产资料,而且是消费资料)也为全民所有。
在过渡时期的目前阶段,国营企业已是全民的,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森林、水池、种子、农具、牲畜、机械、工业厂矿)和产品应该逐渐增加全民所有的成分,即逐步增加生产资料的全民部分和产品的调拨部分。
第二个问题,是人民公社问题。
第一条讲公社的性质,说“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结构的基层单位”,应把文字顺序调换一下,把社会主义社会结构这些话放在前面。
所以修改为:“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
下面说“公社同时又是基层政权的组织”,在“公社”二字后加上“现阶段”三个字,因为政权总有一天要消亡的。
第二条是讲公社的体制,再加一个内容:“使生产各部门(农业部门、工业部门、运输部门)的劳动分配要合理,劳动组织要适当。”
讲到劳动调配,当前的重大问题还是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请你们各位注意。
还要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吃饭问题:“一定要注意食品中含热量和营养成分两个部分,对于每一个人的起码必需数量。要能够吃饱,吃得好一点。
再加一个第七条,过冬问题。西北、华北、东北三个地区,要立即布置烧炕。没有煤炭不能过冬,必须解决。
第三个问题,是城市人民公社问题。其中第二条说“要分步骤地搞,各地进度可以有快有慢”,我看可以加上一句“八大城市应当放慢”。八大城市包括沈阳、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西安。
同11月10日
主持郑州会议
毛泽东说:
农民在中国是一个海,现在仍然是农民问题。有些同志忽然把农民看得很高,以为农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农民甚至比工人阶级还高,是老大哥了。农村在有些方面走在前面,这是现象,不是本质。
有的同志谨慎小心,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第三十六条的写法就是证据,尽量用不明显的词句,来蒙混过关,以便显得农民进入共产主义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这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事。我国人民公社,不但种子,还有肥料、产品,所有权在农民。国家不给他东西,不进行等价交换,他的产品也不会给你。
***县委书记,不敢宣布公社是全民所有制。他第一条是怕有灾荒,农业减产了,发不了工资,而国家又不能包下来,不能给补贴;第二条是怕丰产了,国家把粮食调走。这个同志是想事情的,不冒失。
我们没有宣布土地国有,而是宣布土地、种子、牲畜、大小农具社有。只有经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全民所有制。
斯大林讲到自由与必然问题,说自由是被认识了的必然,客观规律是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要研究,这是个必然性。整个客观规律是不是就是我们这一套,是不是还要有新的增加,是不是我们会跌筋斗、垮台,我还是把这一方面考虑进去。
这些意见,还要在群众里头实践和证明,不是什么几个月的证明,一年的证明,要有几年甚至于上十年的证明。现在写的四十条,我有许多怀疑,为什么你们搞了那些指标,我还没有得到你们的根据。
总而言之,苦战三年我看是不发表,这个东西拿出来吓死人。究竟中国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客观经济法则是什么?是不是就是我们这个总路线这一套?我们总路线这一套是不是完全反映或者相当程度地反映了客观法则?现在看起来,要在客观实践中逐步认识这个客观世界,不到那个时候,矛盾没有展开,客观实践不反映到人们头脑中来,还不能认识。请同志们注意,必须研究这个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的客观法则,认识这个必然性,运用这个法则。
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时期,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只有把一切生产资料都占有了,才能废除商业。
我们的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懂得这一点。斯大林说有一种“可怜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应当剥夺农村的中小生产者,我国也有这种人。有些同志急于要宣布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废除商业,实行产品调拨,这就是剥夺农民。现在农民的劳动,同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种子、工具、水利工程、林木、肥料等)一样是他们自己所有的,因此有产品所有权。忘记了这一点,我们就有脱离农民的危险。
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
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从古就有,商朝的“商”字,就是表示当时已经有了商品生产的意思。在奴隶时代,商品生产并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
斯大林说:“试问,为什么商品生产就不能在一定时期内同样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而并不引导到资本主义呢?”这句话很重要。不要怕,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因为已经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商品生产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把五亿农民引导到全民所有制。
商品生产是不是有利的工具?应当肯定说:是。为了五亿农民,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工具发展社会主义生产。要把这个问题提到干部中进行讨论。公社只愿意用他们生产的产品交换他们需要的商品,用商品交换以外的办法拿走公社的产品,他们都不接受。
商品流通的必要性是共产主义者要考虑的。我们建国才九年就急着不要商品,这是不现实的。只有当国家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可能使商品经济成为不必要而消失。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
河南提出四年过渡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太多”了,不要急于在四年搞成。我们搞革命战争用了二十二年,曾经耐心地等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搞社会主义没有耐心怎么行?没有耐心是不行的。
同11月10日
审阅修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一九五八——一九七二年)》初稿
毛泽东在初稿引言的最后,加写一段话:
“在一九五六年九月通过了两个长期计划,一个是规定在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期间包括工业、农业、运输业和文教卫生等项事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个是‘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前者经过一九五八年一年的实践,后者经过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八年三年的实践,都已经在主要项目和多数要求方面基本上完成,有些并且超过了。
现在,党和人民都希望我们制定一个新的计划性的长时间的纲领,以代替旧的过了时的纲领,作为全党全民的奋斗目标。‘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就是这样一个新纲领。
这个纲领,由于是一个包括三个五年的长期计划,根据现在(一九五八年)的经验,对于若干问题,主要是工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回答,是带有很大的估计性的。因此,我们认为在苦战三年时间内,这个草案,还只应当在党的县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范围内,予以研究。苦战三年,我们将取得很多的经验。
大约到一九六○年,至迟在一九六一年春季,这个草案就可以公开发表。”
对讲劳动和休息的第二十九条,毛泽东加写:“每天睡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二小时,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
第三十二条谈到要逐步改造现有的旧式房屋分期分批建立新型的居民区,毛泽东加写“废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家长制。在住宅建筑方面,注意使住房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
第三十三条谈食堂问题,毛泽东加写“要把为食堂服务的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崇高的工作”。
第三十四条谈托儿所、幼儿园问题,毛泽东加写“要把为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的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崇高的工作”。
将第三十六条改写为(加写和改写的文字用着重号标明):“人民公社应当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生产。既要发展直接满足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必须尽可能广泛地发展商品性的生产。这种商品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资,满足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价值、价格和货币仍然将起它们的积极的作用。”
将第三十八条改写为:“为了准备条件,在帝国主义如果发动对我国的侵略战争的时候彻底打败侵略者起见,我国应当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
第四十条中说“一切浮夸和虚构,都必须反对”,毛泽东将这句话改为“浮而不实,爱好排场,谎报成绩,表里不一,这一切,都是要不得的”。
同11月10号
阅徐水参加劳动的干部关于徐水县所见所闻的情况报告
报告说:
一穷二白,干劲冲天,对明天充满希望和信心,是这里群众的显著特点。
去冬今春,全县人民大搞水利建设,保证了今年的大丰收,亩产预计可达到一千六百多斤,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提高。
这个村已建立了食堂、幼儿园、幸福院、缝纫组、洗衣组、俱乐部、土化肥厂、供销部、粮食加工厂等。实行供给制,受到社员们的拥护,但也有个别劳力多、人口少、生活较富裕的社员有抵触思想。
公社化后,我们看到一些问题是:
(一)目前各营(即原来的村社)之间互相交叉的地很多,不便于耕作与组织劳动协作。
(二)主观主义和强迫命令现象在局部地区依然存在。
(三)虚报产量的不少,据说差不多的村都有虚报,因为上边规定的任务很难完成。
(四)公社化以后,个人不再喂养鸡鸭,又没有组织集体饲养。
(五)几个值得研究的口号,比如提出“一九六○年建成社会主义,一九六三年建成共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