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10.5 真理和谬误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5、真理和谬误
认识论的一对范畴。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真理是客观的,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
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真理和谬误是根本对立的,对确定的客观对象而言,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它们的界限不能混淆。如果混淆了界限,就会成为唯心主义的相对论、诡辩论和不可知论。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真理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真理,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各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真理和谬误都有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一定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和谬误就会互相转化。例如,一加一等于二,在十进位制的条件下是真理,但在电子计算机使用的二进位制的条件下,则是谬误。反之,一加一等于十,在十进位制条件下是谬误,在二进位制条件下则是真理。错误可以成为正确的先导,也是说的在一定条件下谬误可以转化为真理,这个条件就是从错误中正确地吸取经验教训。所以,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不能超过它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真理和谬误既统一,又斗争,真理是在同谬误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人类认识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真理同谬误斗争的历史。要不断地修正错误,发展真理,才能避免思想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