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是如何一步步被赋予了道德属性,甚至打上了罪恶的便签

贫穷即罪恶。
在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贫穷”意味着无法为社会贡献力量,贫穷变成了一种罪恶。
贫穷意味着不思进取、懒惰甚至堕落,把贫穷赋予道德低下的标签,从而逐渐把贫穷视为一种罪恶。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把穷人从道德义务的世界中清除出去。
本来道德的本质在于,为那些弱者、不幸的人、受苦难的人谋求福祉的冲动,而贫穷即罪则消除和减弱了这种冲动。


面对贫穷的人,我们不会投以同情和怜悯的目光,取而代之的是嫌弃甚至鄙夷的目光。
当保护穷人免受残酷命运的伤害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转而保护正常人,甚至保护富人的权利和他们的正当生活,变得越来越具有道德正当性,这是我们要反思的时代问题。
那些“笑贫不笑娼”,“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思想观念背后,是我们对贫穷的敌视,还是认知的失调,抑或是道德感的缺失?
贫穷这个概念,是如何一步步赋予道德属性,甚至打上了罪恶的便签,这是消费主义社会带来的副产品,在《工作、消费主义和新穷人》中,当代著名思想家齐格蒙特·鲍曼对消费社会进行了激烈抨击,并积极反思。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后现代哲学家福柯的经典代表作《疯癫与文明》。
在文艺复兴早期,疯癫曾经是艺术、激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代名词,被时代赋予了高贵的品质,疯癫与文明曾是良师益友。
但随着工业社会以来,随着理性思维占据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疯癫逐渐成为了理性文明的掣肘,一步步被理性排除在外,并最终站到了理性的对立面,被赋予了道德罪恶的标签。
而这个时代对“穷人”或许也正在经历着同样的转变,每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深深的烙印,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中,隐藏着深刻的时代隐喻,而哲学家们总是可以站到时代之上,揭开时代的迷思。
哲学家罗素说:哲学的意义就在于,在习以为常的观念中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