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没钱付空调费?——关于B站账户冻结的相关情况简介
2022年10月9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2)沪0110财保423号《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该文书载明经法院审查认为上海润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美公司)对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哔哩哔哩公司)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裁定冻结哔哩哔哩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802,69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一、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从保全程序来看,本次保全属于诉前财产保全,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4条关于“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的规定。
在此时本案尚未经过法院的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目前正处于待定状态,并不能因为发生被保全的情况就认定哔哩哔哩公司存在违约;但另一方面,由于原告润美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初步证据,证明其与哔哩哔哩公司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担保,法院一般均会同意采取保全。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次保全属于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全规定》)的相关规定,润美公司同时应当提供担保措施。在本案中,润美公司就采用了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由保险公司出具相应的保函。
而在管辖法院方面,根据上述《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可由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于哔哩哔哩公司的住所地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945号1641室,润美公司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二、诉前保全的进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10月9日作出了准许保全的裁定后,哔哩哔哩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即根据《保全规定》第25条的规定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其异议理由包括:其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加时空调使用费的违法行为,润美公司的诉讼请求明显缺乏合同依据,诉讼标的也远超合理范围,属于恶意的错误保全;且不符合诉请财产保全的法定要件,对哔哩哔哩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哔哩哔哩公司的异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5日即作出了审查裁定,认为润美公司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哔哩哔哩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空调使用费的问题尚有待实体审理,在现阶段作出保全裁定正确,遂驳回了哔哩哔哩公司的复议申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公示的复议审查裁定
承前文所述,在诉前保全阶段由于案件尚未正式审理,双方权利义务尚处于待定阶段,只要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及担保,法院一般均会准许采取保全措施,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述针对哔哩哔哩复议的审查意见符合法律的要求。

三、下一步发展预测
《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润美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若未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对哔哩哔哩公司的保全措施。可以推测,润美公司在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已经同时着手准备相关的起诉材料,以确保能够及时维护自身权利,防止因超时导致保全解除。
而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哔哩哔哩公司无需向润美公司支付相关款项,或者实际债务金额低于保全金额的,则哔哩哔哩公司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向润美公司主张因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在实践中若冻结的是银行存款时,则赔偿金额一般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或者LPR标准计算的损失。
同时针对该案件,哔哩哔哩公司同时表示:润美公司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向哔哩哔哩公司索要远超双方合同约定的空调延时使用费,并在索要未果后拒不退还本应退还物业保证金 154 万余元。哔哩哔哩公司后续将积极应诉并发起反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