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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图书资料专业职称学术技术条件

2023-05-26 15:28 作者:领航出书刘编辑  | 我要投稿

馆员


 学术技术条件

 

(三)申报馆员职称,取得助理馆员职称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撰写有关工作的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调研报告等2项以上,经审核通过并被采用。

2.在市级以上本专业业务比赛中获奖。

3.参与撰写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著作并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申报助理馆员职称,应当了解本专业工作开展的主要流程和环节,初步掌握一定的研究方法,能承担相关具体工作,并积极参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和职业培训。

 

第十条      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原职称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第十一条  本标准条件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足年限计算,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 

第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中相应词语或概念的含义

(一)本标准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论文与著作,均应是取得当前层级职称以来所取得的,所附全文查重报告应为具有资质的查重机构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5%。本标准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因同一内容获得两项以上成果的,按一项计算。

(二)本标准条件中所提到的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 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省级以上期刊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等以上主管(主办)的期刊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的学报(刊)。专业学术期刊是系统刊发某一行业或某一学科领域内系列论文的期刊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的学报(刊)。中文核心期刊以文章发表当年的上一年度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版)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南大版)为准,不含增刊。

(三)本标准条件中所提到的表彰是指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四)本标准条件中所称“年”为周年,“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第十三条本标准条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标准条件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标准条件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副研究馆员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职称,取得馆员资格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与编制国家JI行业标准(规范)1项以上(前6位)或市级以上地方标准(规范)2项以上(前3位)并颁布实施,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政府委托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制定1项以上本专业工作规划、方案等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实施,或县(市、区)以下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工作案例、研究成果等在省级专业评定中名列前茅。

2.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前3位)。

3.专业工作业绩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前3位),或市级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首位);或本人在省级以上本专业业务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4.独著或合著1部以上(第1或第二作者,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著作,并经出版社正式出版。

5.在正式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物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以上。

 


第九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成果特殊、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的高JI职称,但同时应符合正常申报的能力业绩和学术技术条件。

(二)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职称,应当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馆员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为“优XIU”等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2项以上(前2位)。

2.专业工作业绩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成果类二等奖以上(前3位)。

3.本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或入选市厅级以上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

4.在本专业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或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4000字以上。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记大功以上奖励。

6.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上累计工作满30年,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高评委组织破格答辩的,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情况作为高评委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馆员


(一)申报研究馆员职称,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与编制国家JI行业标准(规范)1项以上(前3位)或主持编制市级以上地方标准(规范)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或主持完成本专业市级以上政府委托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制定1项以上本专业工作规划、方案等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实施。

2.主持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课题2项以上。

3.专业工作业绩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成果类二等奖以上(前3位),或市级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成果类1等奖(首位);或本人在省级以上本专业业务比赛中获得1等奖。

4.独著1部(15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以上(第1作者,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著作,并经出版社正式出版。

5.在正式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需附全文查重报告,下同),每篇论文字数4000字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县(市、区)以下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不含增刊)或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第九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成果特殊、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的高JI职称,但同时应符合正常申报的能力业绩和学术技术条件。

(一)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称,应当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为“优XIU”等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国家JI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以上。

2.专业工作业绩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成果类1等奖(前3位)或二等奖(首位).

3.本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

4.在本专业CS 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1作者,需附全文查重报告,下同),每篇论文字数4000字以上。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记大功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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