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习笔记
8月5日,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主要学习内容
1、《实施细则》共有六章四十条内容,主要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授权工作程序、授权运营行为规范、授权运营域建设、数据安全与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2、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术语定义,分别对公共数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授权运营单位、授权运营域、授权运营协议、公共数据产品或服务进行定义。
3、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通过成立小组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建立健全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实现对市、县两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统筹管理。
4、由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制定公共数据定价管理制度,协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公共数据使用定价方式、有偿使用收费方式等。
5、第二章,授权程序说明

主要学习截图如下:




第四章 授权运营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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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2、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mind
3、关于《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