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近期有关婆罗洲鳄/“蛙鳄”的信息汇总

2023-07-02 18:40 作者:三首の惡魔  | 我要投稿

首先在此感谢各位对婆罗洲鳄和“蛙鳄”问题的关注和了解。

在今年1月IUCN CSG转发了我向他提问“蛙鳄”有没有可能是婆罗洲鳄的推文后,4月17日,福特汉姆大学的Evon Hekkala教授通过CSG转发的推文找到了我表示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信息。她表示她的实验室一直在研究婆罗洲鳄馆藏标本的基因组学,并希望能从这条鳄鱼身上获取样本进行分析

但尽管她有这方面的意愿,这件事的进展却并没有那么顺利。

在她后来的回复中告诉我,她联系了几位在FFI以及WCS工作的同事,看看他们当中是否有人会去帮忙检查一下,但并没有新的消息。

后来在5月初时,我向她提出能不能尝试联系一下印尼科学研究所LIPI曾于1995 1996年与Ross以及Cox一同前往加里曼丹科考的高级研究员Hellen Kurniati,她回复道可以试试,并在随后通过researchgate发了一封邮件给她,并会再尝试联系一些在澳洲的同事。

实际是1995 1996,打错了()
96年南加里曼丹婆罗洲鳄的彩色照片,该考察行动中Hellen曾取得了这些鳄鱼的尾鳞组织,但后续却从未提起过这方面的内容。

而从那之后,她那边也没有新的消息了。

后来我尝试咨询了一下国内IUCN CSG的成员,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吴孝兵教授相关的问题,但由于吴教授并没有研究过相关的内容,对此他也只能无奈的表示自己无法给出科学的解答。

最后在6月2日,我有幸联系到了密茨凯维奇大学曾在加里曼丹有着1年生活经验并于梅桑加特湖详细研究过当地暹罗鳄与马来鳄的Agata Staniewicz博士,向她咨询了一些关于婆罗洲鳄和“蛙鳄”的问题,并得到了她的耐心回复

在我向她问道当前为何主流观点尚不承认婆罗洲鳄是一个有效物种,其他学者又是如何看待Ross于1996年在南加里曼丹鉴定出的两个活体的,以及她个人是如何看待“蛙鳄”时,她回复道:

婆罗洲鳄C. raninus是一个有趣的案例。
描述和确认新物种是一个缓慢而严格的过程,需要一个类型标本(现在还需要进行DNA分析)。对于婆罗洲鳄,我们既没有一个好的模式标本,也没有一个可靠的确认这些动物存在于野外的证据。许多最初被认为是婆罗洲鳄的博物馆标本最后都被发现是误认的暹罗鳄或湾鳄。有时博物馆的标本最初也是因为有点怪异或好奇而被带进博物馆的,所以当只用这些标本来描述新物种时,必须小心谨慎,特别是当我们只看形态特征而不取DNA样本时。罗斯1996年的照片只显示了动物的背侧,这不足以确认这个物种(他的诊断方法同时使用了背侧和特别是腹侧的鳞片来描述婆罗洲鳄与众不同的关键差异)。那些动物后来在拍摄更多的照片之前就被释放了,所以它们的身份无法被确认。在我们有证据证明婆罗洲鳄的存在之前--类型标本*和*DNA分析证实它不是暹罗鳄或湾鳄--我们不能说婆罗洲鳄C. raninus是一个有效物种。

如果有人能从视频中看到的这个标本中测试出一个样本,那将是非常有趣的,但重要的是要记住,个体变异以及湾鳄和暹罗鳄之间可能的杂交(这在鳄鱼养殖场经常发生,也有可能在野外发生)可能导致鳄鱼看起来有点奇怪或不同,但不一定是一个全新的物种。一般的规则是,在我们能够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采取最简单的解释——它是现有物种中的一个。

而在更仔细地询问它对“蛙鳄”所展示出的不同的运动以及行为模式的看法时,她回答道:

杂交鳄鱼可以有任何数量的特征,使它们与一个或另一个亲本物种相似,或者有时与两个亲本物种完全不同。从录像中识别可能是杂交种的动物,如果没有清晰的背侧和腹侧视图,也是非常困难的。鉴于杂交鳄鱼在东南亚的养殖场中很常见,而且在洪水/暴雨季节也经常从这些养殖场逃出来,这条鳄鱼尚不能排除过去可能从养殖场逃出来的可能性。
而当涉及到行为时,个体差异起着巨大的作用,可以解释你提到的其他特征。鳄鱼,就像人类一样,有不同的个性,它们的行为和反应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的个性,这就是为什么行为研究要在多个个体上进行。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仅仅因为某种行为(如奔跑)在一个物种中被描述和经常观察到,并不意味着它不能被其他鳄鱼物种所执行。当涉及到声音和发声时,许多鳄鱼物种有多种类型的声音,这取决于环境。鉴于它有可能是一个混血儿,它也可以表现出更广泛的行为。因此,这里的行为特征都不足以识别(或排除)一个物种。
最终,如果不对这个个体进行检查和测试DNA样本,我认为不可能有把握地确定它是哪个物种(或哪个物种的杂交种)。

但“蛙鳄”何时才能被研究采样这一问题。我既不是“蛙鳄”的主人,更不是相关的研究人员,我能做也不过是动动嘴说说问问,因此除了等待以外,我也无能为力。

最后当我再问道Agata她个人是如何看待婆罗洲鳄时,她在昨天回复道:

我认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婆罗洲鳄Crocodylus raninus的存在。形态学描述是基于极少的个体,这些个体可能是婆罗洲其他鳄鱼物种的成员,来自一个孤立的种群(湾鳄或暹罗鳄),其形态特征略有不同,也可能是逃逸的或是自然的杂交种,甚至可能是逃逸的其他物种(如新几内亚鳄C. novoguineae),已经定居在该地区。Gratten在2003年的研究也不支持婆罗洲鳄在婆罗洲的存在,因为在他研究中使用的归属于婆罗洲鳄的单一样本显示它是嵌套在C. novoguineae中的,这意味着研究中使用的"婆罗洲鳄"很可能是一直被错误识别的C. novoguineae,并且很可能也来自人工饲养。原产于新几内亚的两个鳄鱼物种(新几内亚鳄C. novoguineae和霍氏新几内亚鳄C. halli)彼此之间的基因差异都比这个 "婆罗洲鳄"样本与C. novoguineae的差异要大。鉴于婆罗洲和新几内亚是由华莱士线划分的,婆罗洲鳄在地理上与新几内亚鳄隔离的时间要长得多,在基因上可能会有更大的差异。
我们总是有可能在未来找到婆罗洲鳄的种群,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婆罗洲有3种以上的鳄鱼存在。说到鳄鱼,所有最近描述的物种(西非鳄C. suchus, 狭吻鳄属Mecistops spp., 霍氏新几内亚鳄C. halli)都有已知和确认的野生种群(在描述发表之前,当地人和国际学者也知道这些种群),有足够数量的观察个体,可以确定形态和遗传差异是该物种所有成员共有的,不是个体变异的结果。谈到婆罗洲鳄,我们仍然没有一个野生种群,而只是少数的动物,其中一些可能被误认。最终,我认为要找到并确认婆罗洲鳄,我们必须找到并对野生种群进行采样,而不是局限在个别圈养动物,因为它们的来源可能不清楚。

所以,即使“蛙鳄”真的能够被采样分析,关键的形态特征能够显示其与婆罗洲鳄匹配并且基因结果也显示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鳄鱼,它也不太可能凭一己之力让婆罗洲鳄复活。

正如Agata所说,确认和描述新物种是一个缓慢而严格的过程,不仅需要一个好的模式标本,还需要其野生种群存在的证据。然而野生种群存在的证据至始至终都是婆罗洲鳄缺乏的一环。

而如果没有更多的证据表明野外有更多这种鳄鱼(野生种群)存在,那它就不太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重视或是为研究提供资金。

即将分家成为独立物种的中美凯门鳄Caiman crocodilus fuscus,其在哥斯达黎加至哥伦比亚及委内瑞拉的湿地中广泛存在

所以婆罗洲鳄究竟更可能是一个本不存在影子?还是一个近两百年的遗憾呢?

这仍然是一个尚且没有肯定回复的问题,我相信各位心里应该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但在缺乏决定性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尚且得遵循一般的规则。

不过我想我应该还是会在此基础上继续选择相信后者吧(笑)

愿在不远的未来它的存在与否以及它的具体分类地位会得到一个更充分更合理的解释

不过现在这些谁知道呢?

再次致敬Charles A. Ross,感谢前辈们留下的宝贵资料

最后再答应我,请务必捋清“蛙鳄”与婆罗洲鳄的联系,以及明晰婆罗洲鳄当前尚不被认为是有效物种的分类现状。别TM再婆蛙不分和在别人总结现存鳄目成员的时候上来就是一句“怎么没有婆罗洲鳄”了!!!


近期有关婆罗洲鳄/“蛙鳄”的信息汇总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