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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人死亡!上海韬舟船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6.6车辆伤害事故查明

2023-11-01 15:11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11月1日,本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获悉,上海韬舟船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6.6车辆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6月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洲海路3001号上海韬舟船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调查显示,事故相关单位包括:1.韬舟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2YHXF;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955号1幢309室;法定代表人:陆燕青。

2.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4236324;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外高桥洲海路3001号;法定代表人:王琦。

外高桥公司与韬舟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工程主要内容:钢板切割、预处理、分段建造工作。

经查明,2023年6月6日早上8点,韬舟公司起重班组召开班前会,张家坤安排叉车司机赵仁兵负责辅助工作,由赵仁兵驾驶叉车叉运各类设备,安排孙某栋负责指挥45米跨的起重机械。9点50分左右赵仁兵驾驶叉车叉运一台碳刨机沿经三路自北往南行驶,从42米跨运至48米跨。当叉车行驶至45米跨东门外时,孙某栋从45米延伸跨旁的通道走出,自东往西横穿经三路,被赵仁兵驾驶的叉车撞倒后遭左前轮碾压。赵仁兵感觉到叉车压到东西后立即刹车,随后下车查看,发现孙某栋面朝下,头朝东,身体被叉车左后轮压住。事故发生后外高桥公司立即组织救援,将孙某栋救出后由120送往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抢救。15时30分,孙某栋经抢救无效死亡。


图一 现场平面图


图二 叉车载货示意图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孙某栋违反韬舟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7.7.2条的规定,横穿道路时,未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与此同时,赵仁兵驾驶叉车叉运碳刨机时违规超速行驶,且未注意观察路况,撞倒并碾压了正横穿道路的孙某栋,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括两个方面:(1)韬舟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赵仁兵和孙某栋的违章行为,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虽然开展过《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专题培训,现场作业人员仍存在违章作业。(2)韬舟公司对叉车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采取的安全管控措施未起到实效,未能及时消除叉车装卸作业现场存在的车辆伤害风险。

调查组认为,赵仁兵,韬舟公司叉车驾驶员,驾驶叉车叉运碳刨机时,违反韬舟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超速行驶,且未注意观察路况,撞倒并碾压孙某栋,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韬舟公司按照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韬舟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赵仁兵和孙某栋的违章行为;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叉车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采取的安全管控措施未起到实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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