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论所谓转生何以可能前篇:用两个例子解释何为辩证法

2023-08-04 17:19 作者:早苗道草  | 我要投稿

二元对立和统一是辩证法的环节 其过程是扬弃与中介 具体应用中的辩证法是具有历史效应的 它的形式是正反题的斗争依存与向合题的运动 第一个例子是主客关系 对于一个有被害妄想症的人而言  正题:ta是被害的 反题:ta未被害 合题:ta是被害的 正题是一个从ta自身未分裂的主体出发的一个主观视点的认知 即我认为我被害了 “被害”的效果确实产生了 它与现实的被害等效 以至于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现实的被害 反题是一个从客观主体出发或者更直接地讲 是第三人称视点下得出的结论 即是没有一个能被他者把握到的主体是在迫害ta的 这样的话 反题就只能站在“ta没有被害”这一边 与正题针锋相对 这其中正反题的斗争是显而易见的 而且是实存的斗争 这两者之间斗争过程中的张力会使这种对立关系瓦解 这可以理解成扬弃的过程 正反题会因斗争而被迫消解从而超越其自身 因为这种斗争就是被辩证法认为是具有能够推动历史发展的过程 超越使得一个合题显现 在这里它是正题的语言形式:ta是被害的 但这个命题是已经经由先前命题中介的 可以说这也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要到达此阶段ta也必须经过中介 就仿佛你从一地移动到另一地 所经过的路途都是到达目的地的你的中介 这个合题的内涵可以这样来解:ta是被害的 是被ta所害的 ta的主体本身是分裂的 有加害主体taA和被害主体taB 但不可否认 ta都不是任何一个ta之外的主体 被害主体taB在被害时当然是被客体化的 对于ta而言 也未必不能把握到这一点 第二个例子关于道德论 正题:人性本善 反题:人性本恶 这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 就我的观点 如果出发点是为证明其中一方正确而寻找所谓依据的话 那得到的答案就全然没有说服力了 就如我所说 辩证法在现实中的发生是具有历史效应的 而非用理智演绎经验的结果 首先 善恶是在道德框架下截然对立的两面 我们通常所说一个有道德的人当然是指具有善的道德的人 那么请思考一个本身很显豁却往往被忽视的问题—一个懂得善并且将善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人 可能是一个不懂得恶的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即一个不懂得恶的人不可能是一个善的人 ta的善能够得以确保 是依赖于ta把握到的恶的 一个恶的人则反之 如果得出“一个不懂得恶的人在作恶”“一个不懂善的人在行善”这样的结论 请回到上一个例子 这里不再展开解释 所以一个斗争与依存关系又显现在我们面前 善与恶的斗争与依存 使得暂时地站在一边成为了可能 但辩证法相信这对现实矛盾中的对立关系是有断裂的一天的 而它们的合题则是:人性本善 这个命题经历的中介也是带有历史效应的 即向一种人类平等解放的方向发展的历史进程中 人性本善不再是一种宿命论 而是回归到现实的经验—它是人类共同体的一种原则 这种共识使得孩童在道德萌芽阶段得到转向善的教化抑或称之为中介 再总结一点 现实中辩证法的作用是具有历史效应的 这一点的原因也承担了它的结果 它既是辩证法所相信的也是能通过辩证法演绎出来的 正如本篇中 第一例的合题表达了在笛卡尔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的主体一元论的超越从而使自我得到了被更深刻理解的机会 第二例的合题则已经将人类追求自由平等的理想蕴含于其中

论所谓转生何以可能前篇:用两个例子解释何为辩证法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