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人员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常见的暴露途径
实验人员在本级别实验室工作,主要有以下四种可能的暴露途径 (1)经口感染 在实验室吃东西、饮水或吸烟,用嘴吸液,经污染的手指或物品将病原体带入口腔。 (2)经皮肤感染被针头或其他利器、玻璃等意外刺伤,割伤、刮擦伤。 (3)经眼睛感染 传染性物质溅入眼中;或经污染的手指将病原体带入眼中。 (4)经肺感染 经呼吸吸入含有病原体的气溶胶。
BSL-2实验室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方面应满足的要求为了避免工作人员意外暴露于所操作的病原体,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在配备适当安全设备的基础上,还需要保证设施符合本级别实验室的要求。
(1)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2)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水龙头宜为自动感应式,或用肘部、膝部或足部操作。
(3)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且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5)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6)实验室台柜及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 腐蚀、耐热和坚固。
(7)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空间。
(8)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9)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在设计新的设施时,如果考虑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应使空气向内单向流动。机械通风系统应按定向流的原则设计,避免交叉污染,特别是不能与办公或不相容区域的通风空调串通。
(10)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1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12)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13)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米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如设紧急喷淋装置,应定期测试喷淋装置,以保证其功能正常,应尽可能提供舒适的水温。地面排水通常应设在紧急喷淋装置附近。
(14)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5)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6)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17)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连接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实验室的所有电器宜采用三相插头。对于插座回路、安装在潮湿环境的电气设备、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设备、消防设备的电源、防盗报警的电源等,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18)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19)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20)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
(21)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洗眼装置应是经核准的固定设施,或是经核准的以软管连接于水源或等渗盐水源的简易喷淋型装置。存在喷溅风险而无水管可用的地方,连接于供应充足且开启方便的无菌水容器的简易喷淋型装置,也是可接受的替代装置。
(22)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配备时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23)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24)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25)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