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講義 分章摘要

明史講義 全書摘要(個人評點在文章後面)
本書作者孟森,是我國明清史研究大家,著有《明史講義》、《清史講義》、《心史叢刊》等,著述頗豐,另有論文百餘篇,且仍對今日明清史學界影響重大。本書是孟森在北大歷史史的授課講義,共分為講述明史本身的總論與明代政治事件演進的各論兩篇。
總論分為兩章:明史在史學上之位置、明史體例。首先在第一章提及明史的修史過程歷經三世,網羅全國人才,使得本書兼具私家著史的專業。雖然本書在記載部分有些許瑕疵,但明史始終無法脫離的問題,即是清代對於明史中各類建州女真歷史事件的隱匿,如征遼兵事與清代記載相互抵觸等;同樣地關於南明政權的記載也只有寥寥數語,不為系統。
接著第二章討論明史體例,一如各史包含紀、志、表、傳四體,並在表的部分因仿周代六官,於是有七卿表;在傳的部分相較前史則有多閹黨、流賊、土司,為反應明代歷史變化的三傳。如閹黨是因明代士大夫若要有所作為必須得到宦官的幫助,兩相結合的產物;流賊是因明無擁兵久亂之逆臣可以記載,而記載民變亦可以此為鑑;土司則是相較於前代,明在西南地區有所官制,但又與內地郡縣官僚的考績不同。
各論共分七章,第一章關於朱元璋開國。明在繼承制度頹靡的元代後,重新制作,使得明有二百餘年的國祚,但受到萬曆怠政影響,後繼君臣難以力挽狂瀾而明亡,代明之清,除武裝力量與章服不同外,因大抵學習明制,才能使得國祚綿長,因此討論明代必須關注其制作,關乎制作,則需討論太祖開國。

開國
在討論開國之前,先講述元末的政治情況,亦即元室綱紀廢弛終致亂。元代統治中國三十年內的情況,雖然元典章等史料記載元代有所制度,但從元史的奏疏來看,則有蒙古習俗與漢地禮教矛盾的案例;同時法律亦只為南人與漢人所設,又因蒙古信仰佛教,藏地番僧又享法律保障,禍害國中;此外元人雖有席捲歐亞的兵力,但無完善兵制,遇戰則擾良民。接著論及蒙漢之間的互動關係,雖然元初朝廷能容忍漢人當官,每遇事倚賴漢人,但至順帝時廣州朱光卿事件後,蒙人愈發歧視漢人,此氛圍下,更有甚者提議將判刑逆者較輕的漢官坐以逆黨,除之後快。再者論述紅巾軍起義後,北元政府如同南明政權歷史書寫情況相同,不載於元史。
第二節則將筆墨放在太祖起事到洪武建元之間,講述太祖起事主要事件及幾個朱元璋勢力改變的轉捩點,從太祖異於其他勢力領導者的性格說起,到幾次與江南地區的其他反元勢力的競合,再到攻克大都,隨後向西南漸次統一中國,敗逃的北元也放棄帝號,遂稱汗王。

本章所想的問題(以後深入研究解決)
以目前閱讀的進度來看,有點難從作者的敘述中找出問題,所以我想如果以人際網路的角度來看太祖的開國,應該可以發現夠多人與人之間的連結,因此是不是可以從其參與起事成員的社會網路,來理解洪武朝許多的政治事件?

第三節將從明史的志,討論在元代雖有強大軍事制度的情況下,無有效養兵之法,只能使用其他技巧來治國且無相應的制度。若以後見之明,明太祖所創之制,清代不敢踰越,才享國祚數百年。討論太祖經理天下之意,則需從以民阜財與以軍耗財兩者來看,而其他非此兩者的弊政不再此處討論。
關於以民阜財,首先太祖籍天下戶口,編列賦役黃冊,設里甲,將戶口以從城到鄉劃分為坊、廂、里,並編為冊。有田者編入民科,此外對於殘疾鰥寡另有所免,並予僧道以度牒。黃冊每十年進呈,赴與有司編傜稅,則自成白冊。同時太祖重農抑商,對於商人多加限制,如只許穿布,不許著袖紗;編列魚鱗圖冊,將田產及荒田釐清以免漏稅,在太祖勸課農桑,提倡廉儉的國策下,足以藏富於民。
此外在歷經幾場戰爭後,太祖亦蠲免稅收以惠及負擔軍事開支的民眾,並定為天下根本,但到萬曆時,額外的税賦增加,亦導致明代覆亡。再者從兵志下手,鋪陳明代的兵制,如衛所制類似唐代府兵制,又行屯田制,即民屯,作者認為因為歷史書寫者不解軍事的世務,才將其列入食貨志;中鹽之制基於軍事保障與民生供糧的條件下,成為新一批財政來源。由前文看明代民事軍事制度,純粹以土地與財政互相影響。
而接下來因民事軍事為國家維持根本,因此其他志便以列舉的方式呈現,如講述明代曆法發展、地理志中遜於元疆域的兩京十三省、禮儀及輿服制度等。關於挑選人才的選舉志,則分從四項談起,一是學校創制於明,具政治人才選拔的功用,尤其是太祖原先所設之國子監生,本意為國奔走事務;二是科目,洪武初年科舉大多承襲自唐宋並考經義,但招來人才經驗不足遂罷試,洪武十五年後為矯正過往詞賦之弊,求理學之法,試文文體改行八股;三、四分別是薦舉與銓敘,前者是因草創初期求賢若渴,因此廣納賢良,但在科舉成定制後便無以見得,後者在太祖未成定制,不過太祖若發現招來人才不佳,則誅之罷之,無情可循。此外官員須迴避本籍,南人官北,北人官南。
明初取士的途徑,非但不會使之奔競,反而使官員更加謹慎,因太祖對於官員極為嚴苛,如作者列舉敘述空印案與郭桓案,常牽連數千人。最後是職官志,明初沿襲元制後作增補,初期設中書省左右丞相,後因胡案廢相,中書省下屬六部秩昇品級,並仿古代六官之意,改臺為都察院與部平級是為七卿;地方上設三司,即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與按察使司,其中按察使司為各省長官。食貨、河渠、兵、刑等略述於前,食獲於後章詳述,至於藝文志則非制度,於此不詳述。
第四節討論洪武年中諸大事,本節主要透過太祖與許多人互動過程,以論證作者對於太祖治國舉措的觀點:首先是關於命相與廢相,洪武一朝共有四位丞相為李善長、徐達、汪廣洋與胡惟庸,在政務上由除徐達外的三人負責,尤以李善長為重,李善長訂定各項軍事賞罰、經濟民生、法律禮儀等制度,並監修元史等,為功臣第一,但太祖厭其驕橫,於是李遂便因病致仕且受禮遇,但卻仍因牽連胡案而亡,同時太祖因胡案廢千年來宰相制度。在作者引劉基仕途後,評價到明初太祖胡藍兩案,都是基於權貴驕縱導致,但剷除之,也是明開國之功速就之因。在詳述胡案原由後,遂討論廢相對於明代政治的影響,在君主不勤的情況下,使相權變相被權閹奸雄所專弄。
接著關於明代峻法與守法,明初法律設立之嚴峻,用以威攝權貴階層。至於頒布《大明律》之外的太祖編列刑法《大誥三編》等,也被用來教化民眾,並且持有大誥者可以減刑。此段也補足明初四大案中藍玉案的脈絡,藍玉作為明初建功立業的大將,在身有功績之時,理應急流勇退,而非過度驕縱並另起邊釁,又遇太子之死,遂導致殺身之禍。然太祖雖用法甚嚴,但未曾波及於民,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俱鞭死案,以及關於太祖朝犯罪官員嚴德珉對太祖朝法律嚴厲評價的紀載,以此可見法律是用來約束官員,使其勿戕害百姓。
再者提及納諫與拒諫,因太祖對治國早有定見,遇到有官員建議與之相合才會訥諫,此案例史載繁多。此外太祖納賢才自有一套輕重標準,在治國用才方面,並無馬上治天下之姿。然太祖納諫緣由不一,而且也會因拒諫並處死大臣,或是因一時性情戮官,如殺只因上諫冒犯皇帝的無罪御史王朴,作者認為太祖納諫與否實為奇事,不過在太祖捉摸不定的標準下,卻也培養出有明一代文臣願主動千里相勸,甚至死諫之風。
最後關於除弊與流弊,明代之禍,莫過於信用宦官,雖有太祖於宮中立鐵牌上鎸「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並且對宦官系統多加管控,但沒有從本源上廢除宦官政治,因此導致明代宦禍的根源始自太祖,至於為何轉變成宦禍,由下幾章揭示;運用名為錦衣衛的司法刑訊機構,但由於太過殘忍,已於洪武年間廢止,爾後永樂年間才又起復,並在後世增設東、西廠;廷杖,起初太祖認為官員不應如此折辱,可以罰俸贖罪,但至朱亮祖案、工部尚書夏祥杖斃,始開啟明代廷杖慣例,但如是罪臣因直言上諫被廷杖,則會被天下視之為榮,乃至為人所羨慕,此情於皇帝重視自身為至尊,罪臣為至辱的清代已不復存在。
靖難
第二章講述靖難,成祖以靖難為名清君側,但實則篡國。燕王即位後,反建文朝政治建樹,甚至將年號革除,成祖亦改太祖朝制,以體現成祖篡位造成的影響與本身的功過。本章共分七節,可分為五節關於靖難始末與永樂朝事,以及仁宣朝事與學術。
首先是建文朝事之得失,由於建文朝相關的政治記載幾乎在被永樂銷毀,假設建文帝真有不可示人之惡,則師出有名,但永樂不過以削藩為名,卻篡奪大位,就連前朝官員也認為建文之誤僅有亂變官制。燕王謀逆之心早在洪武時為藍玉發現,但太子朱標卻不以為然,因此留下此禍,至於關於建文朝對洪武部分弊政的檢討,如若衛所軍戶為單丁則放回民,蘇松地區稅負問題等,這些善政卻因永樂追溯洪武朝政便回復舊政,反而央害民眾。建文決定削藩之後,又因對燕王過於善柔,使得燕王得以透過建文詔令得以周旋戰場不死。
接著書寫靖難兵起之事實,在燕王方,因在洪武朝擊退北元深受太祖信任,並且在受到道衍一輩在身旁慫恿,遂有謀逆之心。幸得姚廣孝為其謀略。靖難之師起源自削藩,在惠帝方,而關於削藩之議的謀劃也在朝臣當中討論已久。經歷四年於魯皖等地發生許多戰事後,於建文四年燕王軍壓南京,李景隆等開門迎降,都城陷落,遂榜建文朝臣為奸臣並株其奸黨,詔今為洪武三十五年,明年改元永樂,並復洪武舊制。此外靖難後殺戮之慘,永樂帝對於建文始終效忠的舊臣處置極為殘酷,同時也牽連到無辜的族屬童幼,如同文中所述方孝儒遭株十族、景清受瓜蔓抄等,直至仁宗朝才將受罪族屬放還為民。
再者關於靖難之後明運之隆替,亦即永樂對外與對內政策。永樂即位後便對外征戰,五次親自參加征伐漠北甚至命喪於此。因其篡位則破壞太祖的利用藩王護東北邊防政策,導致此地軍事缺乏,遂極力招降女直人,設奴兒干都司;對內則繼續延續太祖整飭吏治的國策,並極為嘉賞勤政愛民者優良官員,從循吏傳來看也是永樂朝人數最多,到了萬曆時期雖有愛民之官位民求情,但受閹阻擋使之無法上達天聽,官憂憤而亡。由此可見洪永宣朝的政治模式是為榜樣。但永樂也留下的許多弊端,如違背祖制重用宦官,恢復東廠詔獄等,假借不法程序殺害官
最後關於永樂朝的論述,就是靖難兩疑案之論定,分別是惠帝之死,以及成祖生母問題。首先燕王入金川門時,建文帝宮中大火,加上永樂種種可疑作為,使得惠帝是焚死或出逃則成為疑案,作者考遍史傳還原此說來由;二是關於成祖確實變造自己生母為馬皇后的疑案。
第六節從仁宣兩朝大事略述,第七節則是關於明代講學之始。宣宗朝除朱棣次子漢王朱高煦意圖奪位一事外,略無大事,因此仁宣兩朝被視為太平盛世。同時仁宣朝皆重視與民生息與廣為納諫,以及運用宦官在各鎮設監;明代講學之始,明代重視儒學,尤以宋儒義理學為重,再加上成祖開儒臣講學之風,以之教育皇子皇孫,至後繼者宣宗將此形成慣例。
奪門
第三章將英、憲、孝三朝外加代宗四帝合為一章討論,關於英、代兩帝則環繞「奪門」一案始末與討論其影響。至於從英宗傳位憲宗後,則論述其政令紊亂,到孝宗時才得以撥亂反正,使明基業延續。本章共分八節分別為正統初政、土木之變、景泰即位後之守禦、景泰在位日之功過、奪門、成化朝政局、弘治朝政局、英憲孝三朝之學術。首先是正統初政,年幼即位的英宗,在以三楊為首的前朝舊臣與張太后輔政下,是為明代全盛時期。但隨著三楊與張太后陸續逝世,使得從小侍奉英宗的宦官王振便沒有忌憚,開始將英宗玩弄於掌中。在王振干政期間大體上只迫害士人,而且振並未廢除蠲免政策,因此不同於萬曆時期宦官逼取民膏,此時期的干政無動於國本民生;接著關於土木之變,由於蒙古部落瓦剌與明的入貢爭議未果,頭目也先率眾侵犯疆界,王振遂鼓動英宗親征,卻因王振錯誤指揮,遂導致土木之變,英宗被俘。
再者講述景泰即位後之守禦。英宗被俘,太后命郕王朱祁鈺監國。因侍講徐珵南遷之意遭兵部侍郎于謙駁斥,英宗採于謙主意留守北京,並且處置王振殘黨。也先率部攻打北京,而在于謙領導下明軍成功保衛北京,後因瓦剌軍隊屢次進攻未果,遂與明朝求和並放上皇英宗回京;再次是景泰在位日之功過,明代宦官問題至景泰帝時期依舊沒有改善,何況還是中人之資的景泰帝,不過此朝只有倚賴興安一位宦官而已,只有因聽信興安而在佛教上多開銷。在政治上因景帝貪位,廢上皇之后與其太子,立自己之子為太子,不過太子早逝;還有薄兄,對身處南宮的上皇多加管控,近乎軟禁,便導致奪門之禍的發生。
最後關於奪門,景泰八年景泰帝病重罷朝,召石亨命行祀事宜,但因石亨見景帝病篤,私下與宦官曹吉祥等人謀,想透過立上皇而非立太子邀賞。便聯合原名徐珵,後改名的徐有貞出謀劃略,在預定早朝時迎英宗上朝,成功發動奪門政變。英宗引徐有貞入閣處理政務,後來徐以「欲引外藩入繼大統」為由殺害于謙;之後又發生曹石之亂,石亨與曹吉祥相互傾軋,兩人接連在政治鬥爭中死去。孟森於本段末評論道,英宗但凡有點常識,斷不會導致禍變接連,因此英宗始終只是庸雉之主罷了。
第六節談論成化朝的政局,因英宗病重皇太子攝事於文華殿,英宗崩殂後,太子即位是為憲宗,原本立吳氏為皇后後廢之,因憲宗終身眷顧萬貴妃,導致各類佞倖宦官則依附於萬貴妃,以此避免憲宗對於宦官寺僧,在皇帝任用時無所不至,但厭之後,卻又棄之如敝屣的情況。始設皇莊,最早源自抄沒宦官曹吉祥的田產為宮中田地。因為開啟收攏田產為皇家私用的風氣,地方豪強也效仿侵占閒曠田產,這點體現在被軍衛留有的閒田被大戶併吞,導致邊境戰事發生時無糧可供,虧空變相轉移到百姓的賦稅上。雖然起初對於國家影響不大,一旦坐吃山空問題將在百年後發生。
憲宗朝戰事主要有二,一是始對建州兵事,但因涉及滿洲歷史,是故於明史皆不錄,且相較於荊襄地區戰事,則耗費不鉅,二是荊襄地區的叛亂,成化四年爆發的劉千斤起事,主要源自於明初對於西南山區流民無法治理,遂行開發禁令,後事因循而治,導致劉糾眾叛亂,亂平後因官方治理不當餘黨復叛,朝廷後派左副都御史原傑治理荊襄流民,並收穫一定成效。但中央對於西南地方的統治,自古以來皆難以控制,有明一代皆以御史管理此地,權力如同巡撫,而至康熙初年與嘉慶年間,分別有吳三桂起事與川楚白蓮教起義,平定之後中央皆設如同明制的統治機構,可見此為荊襄地區是明朝未竟遺緒。
回到宮廷內部,萬貴妃與趨炎附勢太監與佞倖形成一股勢力,以此苛歛民財,而萬貴妃之父也以此牟利,萬因妒間接逼死孝宗生母紀氏。而且因曾服侍過萬貴妃,又因京師出現妖人李子龍與宦官韋舍結盟,憲宗厭之遂設西廠,由直領之,以此探訪京師消息,重啟明代特務機構系統。簡言之,憲宗朝除宦官依附後宮,以及佞倖仰仗佛法作威作福等朝政紊亂外,國家無大亂,因其不擾民生,是故史稱為太平。
接著是弘治朝的政局,孝宗登基後將前朝近臣替換,並將宮中為亂的各類佛教人士返還本土,即便如此仍難返還宣德年間的用人氣象。此外,除孝宗尊祖制復起講經筵外,孝宗朝一改太祖朝所創法司斷獄依照律判處的成例,因隨時間發展,律法下的條例逐漸繁雜,遂開啟本朝調整繁瑣律法,並且比照立法者原意用法判處責任,且孝宗重仁恕使得當朝無詔獄等殘酷事件發生。
本章最後論及英憲孝三朝之學術,自宣宗開始的講學之風。而到了英宗時期以講學聞名且弟子甚多者,如吳與弼等。他帶來全心向學的風氣使得,有明一代得以擁有清議的風氣存在,使得居住在地方的知識分子,即便朝廷混亂,還能繼續講學,並且發表對於朝廷的異見,即便因言獲罪,社會風氣也會褒獎知識分子。這點不像清代對士人迫害,使人無敢言道君王罪。
議禮
第四章議禮包括武宗之失道、議禮、議禮前後之影響、隆慶朝政治四節,包含正德、嘉靖、隆慶三朝。本章主要環繞在大禮議的討論,因為武宗朱厚照荒惑並且無後,導致需要迎接外藩入嗣,但問題就是要以武宗之子繼嗣,還是以明朝藩王的身分繼統。武宗沒有維持孝宗時期的政治風氣,但有世宗嘉靖守明室家業,不至於導致明亡覆。雖然嘉靖晚年沉迷道教,聽信自稱能助其修道者,導致奸人專政,但世宗始終能除權相,留予其子穆宗較好的政治情勢。
首先是武宗之失道。孝宗認為幼年朱厚照性好逸樂,但孝宗僅剩一子能夠繼承。武宗即位之初就為東宮近臣劉瑾為首的八黨所誘惑,整日遊玩嬉戲,即便是奉先帝遺囑輔佐武宗的官員如劉健、謝遷等亦被黜官。劉瑾透過武宗遊玩時上奏,帝感到厭煩,遂將政事裁決權暫讓給劉瑾,因此也出現依附劉瑾的閹黨與健、遷等大臣互相對抗,比方說以李東陽為例,雖然他開啟明代古文運動,講求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卻也得透過劉瑾同鄉才能免於牢獄之災,劉瑾因被張永告發有謀反之意後倒台。但除掉劉瑾無損於武宗童昏的本質,他在殺劉瑾之後,建豹房以遊憩,因遇到武人江彬,遂將目光轉向戰爭,並常將其帶身旁一同享受,此外江彬也使武宗嚮往奔赴沙場,並實際征剿漠北十六人,甚至因此自封威武大將軍朱壽。同時,位於江西的寧王朱宸濠也預謀叛亂,武宗得知後欲親自平叛之,是故南巡,但寧王叛亂卻先被王守仁施以離間計、心理戰後平定叛亂。武宗因南巡將士要求故返程,便結束南巡,回京後,於年初崩殂於豹房。
接著是議禮。武宗崩殂,朝臣議定由興獻王世子朱厚熜繼承王位,期間因江彬矯旨為己累積政治資本,形成一股臨時的勢力,遂被太后下詔抓捕抄家,新君進宮前的三十七日,由楊廷和總攬朝政,並處理武宗朝遺留問題與奸黨,中外以倚為安。興獻世子朱厚熜到京後,將要入奉宗祧,但因繼嗣還是繼統與群臣產生禮節爭議,起初由嘉靖退讓,後因其接生母來京,也開啟關於孝宗與興獻王稱呼的爭論,如楊廷和舉宋代濮議案與張璁的依循人情倫理的主張,兩者由後者為嘉靖所接受。議禮持續討論,而到了嘉靖因將生母封號中的「本生」去掉,廷和之子楊慎便喊出「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義死節,正在今日」後,率百官到左順門撼門大哭,嘉靖極為憤怒廷杖諸臣,並於事後更定大禮,稱孝宗為皇伯考、昭聖皇太后為皇伯母;稱憲皇帝為皇考、章聖皇太后為聖母,尊稱於是定下。而在議禮期間許多政治恩怨也被裹脅進入其中,如李福達之獄等。議禮在爾後幾年陸續有餘波,如四年為生父建世廟,十五年世廟更為獻皇帝,最後到嘉靖十七年遂以非崇私親為由,改太宗廟號為成祖,獻皇帝為睿宗並入祀太廟,地位高於武宗之上,至此,議禮以興憲皇帝稱宗袝廟為終。
第三節討論議禮前後之影響,嘉靖朝的政治始終脫離不了崇尚道教,因為崇奉道教,導致皇帝無所不用其極將創制的權力用在侍奉群祀,並將天變視為施政依據,又信奉方士並怠政養奸,再透過青詞任用宰相,任用只聽皇帝所言之大臣,並篤信玄修,再加上皇帝獨斷自是,導致權相柄國十四載並殘害忠良無數。在議禮大致告一段落後,嚴嵩進用,並與當時首輔夏言互相爭鬥,後來以復套之事鬥垮夏言,開啟嚴嵩長期執政,雖有諸多大臣嘗試倒嚴,但嚴嵩依舊屹立不搖。嘉靖亦信奉許多方士如紹元節、陶仲文等人,又因二十一年被宮女暗殺未果,使之遷居西苑潛心修道,甚至自封道教封號。略述嘉靖朝政治格局,前期主要是因議禮摧折廷臣,且不乏張璁與桂萼在其中以私利介入,但到中後期主要是由皇帝獨斷,而嚴嵩等人只是為其完成皇帝意旨,亦即假藉靜修名義,躲在群臣背後統攝萬機。在御史鄒應龍彈劾嚴世藩等嚴黨並使其倒台後,嘉靖身體狀況開始不佳,遂遣使分行天下尋求方士,四十五年戶部主事海瑞上治安疏批判嘉靖朝政事,尤其是修道一事,此前未有大臣敢觸此逆鱗,因嘉靖的性格剛愎自用,常透過拒諫並廷杖大臣立威,然而海瑞未遭大譴,由此可見皇帝臨終之前深有悔意。財政上嘉靖朝因禱祀而大興土木,一改明前期節儉愛廉藏富於民的風氣,雖財政尚能收支平衡,但收入來源多為濟急且非長久之策。
第四節則是隆慶朝政治,世宗崩殂,穆宗即位後便免除前朝補賦,並在世宗遺詔中召用當時因諫言獲罪官員,並停止一切齋醮與難行的政令。穆宗執政六年,主要仰賴內閣,雖不能說是無賢才,但卻因為內閣內部分歧互相傾壓,導致穆宗朝政成了閣臣意見之爭。尤其是草擬詔書時,徐階與高拱之間已經產生矛盾。隆慶朝的得失體現在相業的優劣,如高拱雖然是有行政能力的救時良相,但卻因為快意恩仇的性格,導致他不惜壓抑忠良並任用奸佞。此外,隆慶朝在邊境戰爭方面,使俺答封貢,以此減賦息民;但在減去朝廷開銷方面,雖有躬行儉約之說,這點可能只是稱頌之語,但若參酌史書會發現穆宗朝的花費並未完全降低。尤其是隆慶因襲世宗陋習,將花費用在高價值物品,本性並非厚重守禮之君,喜求好玩之事。
最後一節關於正嘉隆三朝之學術,明代學術在正德年間發生轉變,從原先程朱理學變成以陸王為主的心學,而後者在當時蔚然成風,時人對其意見也兩極化,或尊之,或詆毀為異端。因其功勞,王守仁的地位在正嘉隆萬四朝逐漸提升。程朱陸王之辨,到明末越演越烈,而伴隨明代盛行的講學風氣,雖心學分派許多,但據史載守仁後生卻幾乎是正人,並將這種學風留到清朝。
萬曆之荒誕
第五章主要講述萬曆之荒誕,萬曆歷時四十八年是為明代在位最久的皇帝,又可分為三期,前十年以張居正當國,因張居正才幹,在為政上如高拱在穆宗朝一般;接著是張居正身亡後,帝怠於朝政,勤於斂財,近卅年未曾上朝,又指派宦官到地方斂財,貽害天下;到四十六年清太祖起兵反抗,明政府徵餉,天下騷動,內外交乘,亦即孟森認為明代滅亡的決裂之期。本章共分四節分別為沖幼之期、醉夢之期、決裂之期、光宗一月之附贅。
首先是萬曆皇帝朱翊鈞幼沖之期,穆宗駕崩後傳詔,首輔高拱則與馮保能任司禮監與否與之產生嫌隙,此事代表穆宗時相權仍然高於宦權。但在張居正聯合馮保並打擊高拱後,晉升內閣首輔,並導致閹宦更加囂張。高拱倒徐,居正傾拱,三人雖皆是隆萬時期良相,但卻因恩怨彼此傾軋。不過隆萬時期軍事因高拱、張居正善於統御將領並保持一貫性,有所振作。不同於徐階倒嚴,張居正得志至後,雖能有效治國卻昧於治身,並以變法開啟萬曆初期政治格局。萬曆年幼因此大柄悉委居正,並雷厲風行一系列舉凡吏治、經濟等改革,如考成法對核定官員功績、打擊江南貴豪、漕運河、互市饒馬等,雖然自此官員不敢飾非,但受影響者往往心生怨懟;此外張居正也任用戚繼光使得北方邊境晏然。但在張居正死後人亡政息,並且因為在執政時積累過多怨氣,導致死後家族下場悽慘,而明朝在張居正死後進入醉夢時期,連關外清太祖蠶食社稷都一無所聞,直至入犯瀋、遼才舉國震驚。
接著是醉夢之期,自張居正倒台後,雖然言官封奏抗直之事滿天下,但實際上難達御前,封奏者常以此取名。而且也養成只有朋黨,而無政府的情況,各種軍、政事窒礙難行。而後來萬曆將朝政置之不理,躲在深宮卅餘年,就連官員有缺額也不補。萬曆皇帝性格奇貪,透過宦官到各地採榷,以礦監、鹽監等名義聚歛民間財富,並且在各地播虐逞凶。此外也因寵愛鄭貴妃,導致關於太子常洛與鄭貴妃子常洵諸多爭議,比如常洵到洛陽監國福王之後發生的梃擊案,亦被認為是鄭貴妃欲以此奪嫡。
其次是決裂之期,亦即詳述萬曆四十六年後,明朝應對遼東戰事的情況,由於遼東三面受敵,歷年耗資甚鉅,再加上派駐官員與皇帝怠惰職守,導致邊防廢弛,建州兵攻克撫順後,接下來明軍皆在遼瀋地區歷次戰事中失勢,甚至失去藩屬國朝鮮。而為了支應遼東戰事,萬曆加派賦稅,即便內庫財富堆積如山,萬曆依舊不願支付危及明朝社稷戰事的軍餉。
最後是光宗一月之附贅,萬曆駕崩後,由不受待見的太子常洛即位,即位當下廢除萬歷時期榷稅與多於織造開銷,並增派遼境糧餉。但光宗即位的一個月內,毫無建樹並縱情後宮,光宗又遇紅丸案崩殂。當時受光宗恩寵的李選侍試圖專權得留於乾清宮,後為左光斗、楊漣反對,李選侍未果,是為移宮案。
天崇兩朝亂亡之炯鑒
第六章是天崇兩朝亂亡之炯鑒,主要講述天啟崇禎兩朝的政治發展。天啟是亡國之君,但仰賴明代祖澤未盡,不至於立刻覆亡;崇禎雖非亡國之君,但明代結構性問題,在歷經萬曆之敗壞與天啟之頹喪後,已非一名賢君得以挽回。本章共分六節,是為天啟初門戶之害、天啟朝之閹禍、崇禎致亡之癥結、專辦正袁崇煥之誣枉、崇禎朝之用人、李自成張獻忠及建州兵事。
天啟初門戶之害來自於萬曆皇帝對於言官進言一切不理,朝中言官譏諷政府不會遭受懲戒,導致沽名釣譽者互相攻伐政敵,即便東北邊境戰事興起,前線將帥的功罪,也被捲入其中議論,使主事者往往手足無措。此情對於清太祖於建州坐大來說是一重大機運。具體案例如罷免遼東經略熊廷弼一事,雖然在此過程中朝臣彈劾熊廷弼,熊甚憤慨以求自罷,朝廷許之,將東北前線戰事領導換成袁應泰之後,由於帶兵非其擅長之事,熊氏遭罷不到半年遼瀋皆陷落,袁應泰自縊。遼東既陷,居民多航海至山東,或遼地附近諸島,援遼督司毛文龍率師至皮島,與後來經略遼東戰事的王化貞形成以西制東的戰略形勢。
天啟朝之閹禍,明中葉後朝廷中大事皆須仰賴宦官從中支持才得以成功,而在天啟朝干政的宦官魏忠賢則開啟明代的閹禍。魏忠賢原來依附於移宮案時得勢的宦官王安,並與熹宗的乳母客氏結為對食。雖藉劉一燝事,利己未果,但藉由魏忠賢掌握熹宗喜好並以此得勢。此時朝中雖多有正人,清議風氣尚在,魏氏影響力仍舊不大。然而因萬曆後期因齊、楚、浙三黨,彼此各立門戶互相競爭,經由東林黨人劉一燝、周嘉謨等人主事後,啟用正人,其餘三黨首領盡被黜免。不過官員皆知皇帝童昏,因此三黨餘黨宵小得以依附魏、客氏以取富貴,此為閹黨的雛形。
四年左副督御史楊漣上疏二十四大罪告發魏忠賢言道:掖廷與都城之內,皆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魏忠賢極危害怕並向天啟求情,加上客氏從旁說服,由於熹宗懵然不辨,對此亦無多加處置。同時也將大量東林黨人士入獄迫害致死,死像慘烈。五年顧秉謙為首府,閹黨內閣形成。有官員甚至編纂東林點將錄,將東林黨人與水滸傳中的綠林一一比附。自始之後欲求進昇者,無一不依附魏忠賢。魏忠賢並授意編纂《三朝要典》,重評萬曆、泰昌、天啟三朝發生的梃擊、紅丸與移宮三大案,並將主事者皆怪罪於東林黨人,至崇禎初年才有所平反。此外魏忠賢的黨羽甚多,使得魏客兩人幾乎享有類似宮廷的待遇,而有些官員還為其建生祠,稱頌其功德,甚至將之比附為孔子。熹宗無子,由其弟信王,即崇禎帝,在即位之際因張后緣故,早已有剷除魏氏的想法。
接著第三節崇禎致亡之癥結,在信王朱由檢即帝位後剷除魏忠賢以及閹黨黨羽。即使訂下中官非奉命,不得出禁門之規,試圖改正宦害,但不久仍用閹人,如後為闖王開門之曹化淳即為一例。前朝對東林黨人的迫害也被翻案,不過些自許清流的東林後輩,在鼎革之際卻多為降闖、降清之人。元年四月因忤魏氏的袁崇煥起復,並自詡能五年復遼,崇禎許之上方劍。同時袁進言此前熊廷弼、孫承宗等受到朝臣排搆,不竟其志,崇禎也許之。二年袁崇煥以十二當斬殺毛文龍:毛氏鎮守東江,因朝廷未列編制,故該勢力能在建州透過通商、走私自籌軍餉,事後袁憂毛氏部將譁變便增餉銀。在建州戰事頻敗後,袁崇煥因遭謗與建州女真媾和遂獲罪,磔於市。此時節如孟森所言,帝茫然無主,使得奸人能阿諛奉承,因此崇禎自言君非亡國之君。
其次論及專辦正袁崇煥之誣枉,由於袁崇煥之獄發生以來三百年,並無公論,又使用明末文人的材料,由於會牽扯到當事人的利益,反而更加複雜。因此作者在此東華錄作為史料討論袁案,比如而有論者常以袁崇煥斬毛文龍,為獲罪依據,但又不提及毛文龍在東北地區與建州女真部互市;奴爾哈齊仿照小說情節使用反奸計;又將毛文龍舊部降清的罪責歸咎在袁崇煥身上,而非殺害袁崇煥者,因此作者認為袁案仍然糾紛不已。
再者討論崇禎朝之用人,崇禎一朝歷時十七年,更替宰相達五十人,相較於北宋開國至元祐時共百三十年,也才更換五十一人,而且已明史體例來看,崇禎年間入奸臣傳者有兩人,極有促亡之效。而且入閣臣往往虛有其名,而為擔任閣事,同時皇帝也唯圖自用:如劉鴻訊上書勸諫增關門兵餉未果,後失言道,上為沖主,險遭賜死。雖崇禎崩殂之前自言諸臣誤朕,但從其任官來看多以卑劣之人居多;同時並無敬用大臣之意,如兵部尚書之死,如王洽因建州兵薄京城瘐死,陳新甲因走漏與清議和消息遭戮等。總之崇禎朝獲罪致死者達十一人,或因調度不當,或因為人構陷。於個人傳中可見其生平。
末節是關於李自成張獻忠及建州兵事。明中葉以來,不時有人民起事,但都旋起旋滅,到崇禎朝困於建州兵戎,使得內民起事遂導致明朝覆亡。萬曆末年,東方戰事導致朝廷加餉,民眾以無樂生之心。同時兵制廢弛,班軍困於占役,京營不足用;衛所之兵又為豪強奔走,即使能夠役使,也多為不足以任戰的遊手好閒之民,遇警便脫逃譁潰。若天啟六年陝西流賊起事,源自閹黨害民,崇禎元年又因連年飢荒百姓不堪重賦,遂導致諸民起事,其中包括後來的闖王李自成。在諸將領平亂未果後,文官楊嗣昌始掌兵權,並在崇禎擔憂民亂之下獲得信任,又因為皇帝急於物色良材使用大言自詭熊文燦。楊熊兩人意見不合,前者主戰後者主撫,因此在戰事方面常有爭執,此外楊也極不信任其他將領,如孫傳庭遭罷後耳聾,也被楊認為謊稱患病遂遭下獄。自萬曆年末開始加派遼餉,崇禎在楊嗣昌主議之下加剿餉、練餉並稱三餉,反而無所效果。歷經多年戰事後,最終闖王李自成攻破潼關,列城不攻自破,進逼京師,最後崇禎於煤山上吊明王朝就此覆滅。
南明之顛沛
本書最後一章討論南明之顛沛,明史成於清,清入北京,早正位號,即不以明後政權為國家。清是征誅得國者,如元之於宋,不似明之於元,是為民除暴,無須假借正統於所勝之朝。因此清修明史稿成時,仿元修宋史例,將諸王傳之外特闢三王傳,自為一卷。而到明史修成時,三王各入其原先諸王傳的封王之後,為其嗣王,以此掩蓋南明政權曾繼成遺統之事。因此孟森將此些王傳提出列為一章,使之名義不晦。本章共四節是為弘光朝事、隆武朝事(附上紹武建號)、永曆朝事、魯監國事。
首先是弘光朝事,崇禎十七年四月,帝后殉國之凶聞傳至南京,南京朝廷迎避兵禍的福王與潞王,由於三案之故,東林顧忌福王,實屬其私意,馬士英、阮大鋮挾福王朱由崧為奇貨是為弘光。而弘光本人的作為荒誕,馬阮二人又陷溺於梨園生活中,此外弘光為祖母鄭貴妃翻案,加速南明弘光政權在一年內覆滅。
接著是隆武朝事(附上紹武建號),南都既滅,唐王朱聿鍵本勸潞王監國未果,後因南安伯鄭芝龍、禮部尚書黃道周等人勸進,唐王監國福州,以福建為福京。雖然隆武為君勝於弘光甚遠,但囿於事勢因素,擁戴者各立其王,使得隆武朝依舊難以力挽狂瀾。二年,芝龍有異心,其子成功不附,仍向帝表忠心。清兵進逼贛州、福京,帝死於福京後。永曆帝立,遙上尊為思文皇帝,隆武四弟朱聿鍔,後改元紹武,閩事敗,浮海至廣州,在清兵入粵後自縊。
其次是永曆朝事,永曆帝朱由榔,雖為無子的隆武帝認為他繼統位最正,但國事頹唐,整個永曆朝大勢難與清軍抗衡,多為節節敗退,逐漸往西南邊境遷移,到最後避入滇緬地區,即使有李定國等武將嘗試扶大廈之將傾,但仍在永曆十六年,緬人將永曆帝交給吳三桂,後被其以弓弦勒死於雲南。關於永曆朝事多詳載於鄧凱入昆陽佛寺時的文獻。
最後是魯監國事,魯王朱以海監國,主要以浙東文人為主,不習兵事,只能從事典章之事。在魯王去監國號之後,有兩股軍事力量可用,張煌言與鄭成功。在永曆十二年,鄭成功興師北伐,煌嚴以師會,過程中雖有些許戰果,但最終失敗。而成功自從在江南敗歸後,因自身海上勢力日窘,於是另謀海外之地,台灣時為荷蘭人所佔,鄭成功驅之,久不下,煌言勸之爭內地以恢復生計,不聽。煌言乃自譴人擾楚救滇,仍舊無效。爾後緬人將永曆帝交出,成功亦病亡,煌言自嘆無望,遂將閩南遺老跟隨成功,謀復奉魯王為監國,煌言冀鄭經能承父志未果。於是張煌言散軍後,投山為僧,後為清師以禮勸降不從,刑於市。最終魯王殂於臺灣,明亡,時為清康熙三年。

筆者對於明史研究的一些看法與簡評明史
由於孟森先生的明史講義主要以明史為底本,因此都以政治史為主,再加上他以政治史的脈絡來看明代歷史發展,因此會認為明實亡於萬曆的說法。一如黃仁宇《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萬曆十五年》中認為明帝國無法進行數字化的管理,是其即便皇帝勵精圖治與否,官員是否願意改革,武將的戰術創新與否,都難以逃過覆亡的命運。但若從經濟、社會文化等角度來看,明中葉其實也是古代中國近代轉型的開端,大量的白銀流入江南地區,大大的促進工商業發展,進而形成商業社會與城市生活,這部份則開啟討論明史的一個研究範式,即中國古代史的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如近史所的巫仁恕教授對於明清消費文化的研究,還是具體對於明代鹽商研究的徐泓教授等等。
若以帝制晚期的角度來看,明清易代的割裂也應該被重新討論,從中央政府到民間社會還有多少明代的遺緒,這點反而得從文化活動的角度去理解,各種小說、戲曲、話本等等,例如金瓶梅就是一本反映明中葉社會文化的寶典實可多加參考,總之這類歷史文本都反映出地方社會百姓對於自身生活的掙扎與努力;把視野放到社會中堅力量,科舉塑造出來的仕紳階層也是不能被忽視的人群。而研究明代除了使用官方史書的政治史,還有地方文人文集之外,還有一類文本不能被忽視,那就是華南學派重視的地方誌、碑文所謂進鄉先進廟,進廟先找碑,這樣的研究方式則可以看到國家與地方百姓互動的細節,如宋怡明的《被統治的藝術》即是一例。
而關於明史體例的土司傳,則可反映中華帝國對於西南邊疆的再開發與邊疆民族互動的過程,在漢化的歷史敘事中找尋他們自己的能動性,如連瑞枝的《邊疆與帝國之間:明朝統治下的西南人群與歷史》一書提及土官透過聯姻、政治聯盟與「盜匪」動亂,並在明朝儀式改革下,使得身為不同身分的人群透過一套儀式框架與政治語言來追求身分的合法性。
此外,若以卜正民看待明史的全球視角,也可以發現中西交流的許多細節,比方說在近史所郭廷以講座出版的《中國與歐洲之間的地圖學互動》一書,可以從中看到中西兩方的地圖學互動,看見兩個文明是如何共同繪製這個世界;還是燕行錄中,朝鮮人對於中華世界的認識,可以反思東亞世界宗藩關係的國際秩序等等。
總而言之,明史的研究方向包羅萬象,一如王鴻泰教授對於明中葉的社會的看法:這是一個眾聲喧嘩的時代,在政治上各種訊息四處紛擾,而在民間則也有各種文人百姓為自己發聲。所以回到明史研究本身,上述內容或許未臻至善,但也是目前筆者以自己的知識譜系中想到的相關議題,即使觸及層面不夠廣泛,但對於想研究明史的人也夠花費一個學期好好讀完上述的專書。
後記
作為一個歷史學的新手,這個個人簡略的知識譜系的回顧,其實還挺有趣的。高二的時候,我主要將注意力放在明代政治史之上,對於史料的運用也多以正史傳記為主,但到高三下,則將注意力開始放到新文化史,也就開始了各種專題研究專書的廣泛閱讀(我個人認為精讀是要做出書摘與書評,我那種廣泛閱讀的效果,大概能做到對於該學者主要從事哪類研究有些概念,問到哪類問題,該去找哪本書),也就是說個人的喜好也從經世濟民變成聲色犬馬。
糊里糊塗(hvlhi mampa)到了今天,個人能夠讓史料說話的境界或許不遠了?也或許依舊遙遠,不過能夠確定的事是,對於史料的感覺與一年前相比進步了許多。總之,艱苦樸素繼續努力,一定要繼續保持那種櫻木花道式的熱忱。
累哇歷史 謹此,於桃園平鎮筆202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