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逻辑学》 本质论第一章:映象(下)(2)
(讲解来自TuTu_Gomi)
前言:之前我们讲到,在映象这里我们要内在地克服一个本质和非本质之间关系的缺陷,也就是本质直接从有论的领域出来后,它携带了整个有论的直接性,在这个意义上,本质直接通过有论的规定来理解,它就重新变成了一个实有。进一步,我们要在本质论的范围内理解本质和有的整体的直接性的对立,也就是非本质的东西和本质的东西之间的对立。但这样的一个对立其实还残留在有论的范围内,所以,最后我们要彻底的来到一个本质自身的立场,也就是一个有论最后已经达到了自身反映的直接性——这样的自反性的话,我们就只能说,有那样一个直接性的残余,它是一个映象。
……他物一般包含实有和非实有两个环节。非本质的东西,由于它不再具有一个有,所以对它来说,从他有那里留下来的,便只是纯非有环节;映象在有之规定性中之所以是这种直接的非实有,是因为它只是在对他物的关系中,即在它的非实有中,才具有实有,即仅仅在它的否定中才有的那个非独立物。于是在它那里只留下了直接性的纯粹规定性;这却是作为反思的直接性,即仅仅以直接性的否定为中介才有的,这种直接性与它的中介对比起来,除了非实有的直接性这种空洞规定外,便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一个映象,意味着任何基底性的特征都被去掉了。所以我们也用“幻影”来形容它,它是一个转瞬即逝的东西。对照《精神现象学》的知性到自我意识部分,这样一个转瞬即逝的特征会越来越明显。所以,实际上直接性在本质那里总已经被中介了,用黑格尔的话说,
直接性总已经消逝了,没有任何直接性不是已经被中介了。
因此在《精神现象学》的相关段落里我们会看到,自我意识的对象总已经是自在的否定了自身的对象,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它不再像意识那样和被给予的直接的感性的东西打交道,而是以作为意识的自我意识为中介,去和感性呈现出来的东西打交道,这样的一个东西就不再是单纯感性的直接性了,而是类似于《逻辑学》中的映象。所以我们会看到,《精神现象学》中从自我意识到理性的部分,就对应《逻辑学》中本质和映象的内容。
黑格尔所处理的无非就是自我意识如何彻底扬弃掉由于它从意识那里出来而带有的意识的直接性,类似的也就是本质如何自身彻底扬弃掉从有论那里出来而带有的直接性,其中映象就是一个关键性的步骤。映象类似于自我意识的地方,就在于直接性还是被给予它了,但是是作为一个直接的假象,一个直接的有之虚无被给予了。也就是说,映象仍然是一个什么东西,它不是什么也不是,它毕竟被给予了,但由于它的被给予性已经被中介、被否定了,所以它的存在状态就直接是无。这也就是为什么黑格尔会说:
非本质的东西实际上是无本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