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狗的感情十分奇妙,一方面把它当作最好的朋友,爱护它,赞美它,另一方面则又毫不客气地奴役它,使用它,甚至吃它;称赞它,骂人的话中却又常在前面冠之以“狗”字,组成“狗xx”之词,似乎这样便能加深感情之色彩。 我喜欢狗,但程度适中,泾渭分明,绝无脑残到冒着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上高速路悍然拦车救狗之地步;对人神共愤的恶犬,我也深恶痛绝,有时候我甚至会在狗肉馆中大快朵颐―――人啊,本来就矛盾,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