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警衔一览

新加坡警察部队(英语:Singapore Police Force,缩写:SPF)1819年成立,是维护新加坡法律及社会秩序的主要执法机关。其首长为新加坡警察总监。新加坡独立初期称为新加坡共和国警察;之后改为现称。
新加坡警衔参照英国警衔设置,而英国警衔又参照英国陆军军衔设置。
下面介绍新加坡警察的警衔。
1.警察总监

2.副警察总监

3.高级助理警察总监

4.助理警察总监

5.副助理警察总监

6.警监

7.副警监

8.助理警监

9.督察

10.驻署警长

11.高级警曹长

12.警曹

13.二划警员

14.警员

已废除的警衔
以下这三个警衔于2016年废除
1.高级驻署警长(2级)
该职位位于督察之下,高级驻署警长(1级)之上

2.高级驻署警长(1级)
该职位位于高级驻署警长(2级)之下,驻署警长之上

3.警曹长
该职位位于警曹之上,高级警曹长之下

警队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