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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4类危险品海运出口专业订舱报关海事操作详解

2023-08-13 21:56 作者:海运危品  | 我要投稿

4类危险品有三小类:




4.1类:易燃固体,这类货物燃点较低,对热、撞击和摩擦敏感,容易在外界明火的作用下引燃,燃烧迅速。

4.2类:自燃固体,这类货物自燃点较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的热能,从而自行燃烧。

4.3类:遇水易燃固体,这类货物遇水或受潮时,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释放出易燃气体和热量。


大部分的4类危险品需要进行船边直装,但也有部分4.1类货物不需要这个要求。对于需要船边直装的货物,具体的直装要求需要根据具体的联合国编号(UN编号)和码头条件来决定。

此外,4类危险品中的一类特殊产品需要注意,这就是D类自反应物质。这类危险品对温度有特殊要求,因此出口时需要使用冷冻柜。


4类危险品海运订舱出口文件:


船公司申请表格(即:DG FROM)。

中英文的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材料安全数据表)。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类危险品海事申报流程:

当危化品货物按照危险品安全运输要求装完后,司机驾驶危险品车辆进行过磅,并将过磅后货物毛重和危险品货物装载过程图片汇报给聚海供应链操作员。操作员会联系海事申报员进行危险品海事申报。海事局要求在船到港前24小时进行危险品申报,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向海事局申报。


4类危险品出口报关:


危化品海运出口报关工作中,需要提前核对相关报关资料,确认文件原则是单单相符,数量和单位保持一致,方便海关予以危险品报关放行。如遇海关查验,只要单证符合,不用担心,积极配合海关查验即可。在危险品货物装柜前,出口单位应将相关报关单证提供给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进行三审制度,业务员、单证操作员、报关员会认真核对出口单位所提供的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等内容、编码、数据等信息是否一致,并对申报要素进行整理,提前做好报关的准备工作。


报关所需提供出口报关资料如下:

合同。

发票。

装箱单。

报关单。

报关委托书。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各种申报要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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