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绝代,却又被,风吹雨打去

《木兰诗》中曾这样写道: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雌也罢,雄也罢,我们所能知晓的是:伟大的灵魂总是雌雄合体。
今年5月份的金棕榈奖是韩国电影《寄生虫》,这难免使人想起26年前的那部金棕榈奖影片:《霸王别姬》。
我们很难说,究竟是霸王别姬还是姬别霸王;我们更难说是不是“不疯魔,不成活”,我们只是看见:风华绝代的风流是你,而你的风流,却又被风吹雨打去。
霸王胯下乌骓,身丧乌江,似乎在一些人看来,颇有些自摆乌龙的况味。
戏院里的看客老爱这么说,他们看台上的霸王,斩将刈旗英雄盖世的时候,喝得满堂彩,一等到垓下被围,也会遗憾,但更多的是会讲,我要是霸王,我就不别虞姬,我就不把命丧在乌江,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得活着。
这么想的人,梨园行里演霸王的大拿,叫段老板的,算一个。戏里是真霸王,戏外是真王八,当然偶尔也会念起霸王“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英雄气,而终于英雄气短了。
东方美学当中有一个关于对称的美感。阴与阳,刚与柔。
霸王的对称,便只能是虞姬。
早年间的梨园行,少有女弟子,清一色的男扮女装,登台亮相,梅兰芳是个中翘楚。
电影中的程蝶衣,未出师时,也不过是只有一个叫做“小豆子”的小名儿。生于青楼,长于青楼,却跟韦小宝走了不一样的路子,成为虞姬,大约是他一生的宿命。
大师兄成了霸王,护着他,宠着他,他自青楼经历的女性的细腻与柔婉又得以茁壮成长,所以,说是他成就了“虞姬”这个风华绝代的人物角色,完全可以;而说是作为“霸王”的大师兄成就了作为虞姬的自己,也完全可以说得通。
当年,喜福成还没闯出名堂,只能是在天桥上演艺,没成想戏还演砸了,美猴王扮相的小石头,抄起板砖就朝自己头上招呼,这才镇得住了场子。
一个叫做“小石头”的人,演了一个“美猴王”的角色,当真是意味深长。
科班的这些人,多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好比说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都有那么一些混不吝,熬得住,活得久,够硬气,也够能闯祸。
就说这“小石头”,多年以后成为了一名角儿,大伙儿尊称一声“段老板”,当真是眼前显贵,背后受罪啊!
小豆子自青楼出生,娘胎里带出来的六指儿,生来便跟人不同。
因为自己的出身,也因为自己的六指儿,打小就看惯了人间百态,尝遍了人情冷暖。后来为入喜福成科班,硬是被娘亲拿剪刀去掉一根指头,成了正常的五指儿。
大师兄疼他,不让众师兄弟欺侮他,他也心仪大师兄,特别是扮上了“虞姬”之后,他就更笃定要一直跟着大师兄,因为大师兄是霸王,做了虞姬,那就要从一而终。
于是,自此之后,五指儿就好比是五指山,大师兄就是那桀骜不驯的孙猴子,两个人的命运就这样恩怨纠缠,生死不休。
梨园行的传统,女怕《思凡》。
《思凡》是昆曲中的名段,说的是:庵中的尼姑有了凡心,私自下山,要去热爱那人间烟火。
小豆子热爱着人间吗?他不热爱,少年时已遍历人间冷暖。人间于他而言,不值得。
他只是爱着大师兄罢了。所以,他唱不好《思凡》也不过是情理当中的事情了。
可大师兄不一样,大师兄要撑起科班的一片天,要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得罪不起金主,于是一气之下对小豆子用刑,小豆子想啊:师兄给我的苦,我受。
于是,为了师兄,仅仅是为了不让师兄再生气,他认了命,也顺从了命。
《思凡》是尼姑动凡心而下山,《夜奔》则是英雄被逼上梁山。
唱霸王的段老板,成名前也不过是唱《夜奔》的小石头。唱得不好,挨打,该;唱得好,也该挨打,师父说,为得是下次让他记着还得这么唱!
成角儿后的段老板,跟袁四爷翻脸,跟日本人翻脸,跟国军翻脸,一次一次被伤害被陷害,说什么楚霸王,明明活成了豹子头林冲,心里的那些憋屈和仇怨,多么需要发泄。
然而,今非昔比,天底下再没有那么一个梁山的所在来让他上山一次了,再没有了。
林冲已死,霸王已死,活着的,不过是一副臭皮囊。
堂会之后,小豆子路遇一出生的婴儿,想抱养回科班,师父叹息一声:“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名,勉强不得。“
是啊,各人各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既然叫做”小豆子“,就只能是种豆得豆的命,求瓜,求不来的。
此时此刻的小豆子,而今而后的程老板,却偏要求这个瓜,偏要这辈子与大师兄长相厮守,偏要台上演的是“虞姬”,台下也活的是虞姬,偏要人戏不分。
于是,科班分崩离析,师兄家破人亡,而自个儿,终于也如虞姬那般引刀成一快了。
袁四爷可谓梨园行的大拿,资深票友,因为喜欢程蝶衣饰演的虞姬,进而心仪程老板,“风华绝代”的牌匾一次一次送,可谓把程老板捧上了天。
而不凑巧的是,程老板的心总还在大师兄段老板这儿。于是,袁段二人就开始斗法。就拿这霸王出场的步数该是五步还是七步,各有说辞。
那么究竟是五步还是七步呢?
重要吗?
不重要。
想不想得起曹植七步成诗的故事?四爷是袁世凯的公子,当权者,手握利器,杀心自起,公子说是七步,那便是七步,公子若说是五步,那也不过是五步罢了。
匹夫有什么罪呢?不过是怀璧其罪罢了。
段小楼段老板。
记得在看李翰祥导演的《三十年细说从头》的时候,说到那些被汗水沤烂了的行头以及没沤烂却也沾满了老碱洗都没法洗只能当估衣的行头。这时候就觉着,段小楼是真的牛,不单单是心疼爱惜这一身好行头,更多的,还是自身艺高人胆大。你看他,场上霸王别姬,出死气力,下了场,直等到卸了行头,方才汗出如浆。
作为妻子的菊仙对“小楼”的理解,也许只是“躲在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我自过我的小日子,升斗小民而已,乱世人与太平狗,不过如此罢了。
作为师弟的蝶衣对“小楼”的理解,想必是“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二十一年了,自己再未能与师兄同台演艺,多少往事,多少恩怨,就这么都过去了。
作为段老板自己对于“小楼”的理解,应该是“小楼一夜听春雨,明朝深巷卖杏花”。这辈子就像是在黑夜里奔跑,风里雨里,几多沧桑,台上的灯光曾照耀着,风华绝代,而一刹那间,灯光齐暗,有的只是,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