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海军成立74周年主题科普】:中国海军舰艇命名规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命名规则,是根据《海军舰艇命名条例》制定的。海军舰艇是浮动的国土,经常独立和分散或与其他军兵种联合执行各种战斗勤务,为了便于通信联络、指挥和调动,每艘舰艇从服役第一天起就有了自己的舷号和舰/艇名。 中国海军拥有数量庞大的各种大、中、小型舰艇,其作战及辅助舰船数量之多,可以跻身世界前三。为了管理类杂量多的舰艇,也为了在海上相遇时能够迅速辨认出对方的“身份”,中国海军的每一艘舰艇都需要有一个清晰可辨的名称,即舰/艇名。当然,有意要加以保密而隐蔽的名称除外(如潜艇) 根据《海军舰艇命名条例》,中国海军的舰艇命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舰艇命名; (二)区别于国内民用船舶的船名; (三)条理性强,便于记忆; (四)字音清晰,不易相互混淆; (五)名称响亮,富有含义; (六)能够体现国家的尊严; (七)能够体现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八)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使用长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装备发展的需要 舰艇级别和命名权限 一级舰(航空母舰、战列舰、巡洋舰、核潜艇)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批准命名; 二级舰(驱逐舰、护卫舰、潜艇、大型登陆舰)与二级以下的舰艇由海军总部批准命名 中国海军的每一艘军舰都有她们正式的名称,就是她们的数字编号,这个编号一般涂装在船舷上,统称为“舷号”,如2008年12月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三艘军舰的舷号分别是:169(“武汉”舰)、171(“海口”舰)、887(“微山湖”舰) 1字头为驱逐舰; 2字头、3字头为常规潜艇; 4字头为核潜艇; 5字头为护卫舰; 6字头为反潜护卫艇(猎潜艇); 7字头为导弹护卫艇; 8字头、9字头为补给舰、扫雷舰、登陆舰; 33字头为气垫登陆艇 每一艘舰艇都有一个中文的名字。如“福州”舰、“杭州”舰、“抚仙湖”舰、“浏阳”舰等。舰艇的中文名称不是随意取的,而是有严格的规定。1978年11月18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海军公布了《海军舰艇命名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各类舰艇的命名机关、命名规则和相关规定。1986年7月10日,海军又对《海军舰艇命名条例》加以补充和修订。 新建造和新入列(或更名)的舰艇,由批准授名机关正式授予舰名和舷号,颁发《舰艇命名证书》,按照《海军舰艇命名条例》的规定举行命名入列仪式;舰艇命名享受“终身制”,中途一般不予更名。 舰艇退役时,其舰名与舷号由授予机关除名、注销,原则上不再授予后续舰艇。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形,如“广州”号曾先后被命名过三艘军舰:一艘是1949年缴获的日制护卫舰,舷号230/172;另一艘是1974年6月入列的051型导弹驱逐舰(1978年3月因事故报废);而现役的“广州”号是2004年入列的052B型导弹驱逐舰。(与广州舰情况类似的还有南昌舰,人民海军第一艘以南昌为名的军舰是缴获自国民党海军的日制护卫舰、第二艘是我国自行建造的051型驱逐舰、而第三艘南昌舰则是我国自主研发的055型万吨级导弹驱逐舰) 为了避免舰艇出现重名的现象,海军舰艇名的授予必须严格按区域划分。即: 北海舰队辖区,用华北、东北、西北等十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名: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 东海舰队辖区,用华东八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台湾; 南海舰队辖区,用华南及西南九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名: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形,如属于南海舰队的169“武汉”舰、170“兰州”舰、533“台州”舰、569“运城”舰、945“华山”舰等的舰名,都不是华南、西南地区的地名。559“佛山”舰、566“怀化”舰则隶属于东海舰队,而佛山和怀化都是广东省和湖南省的地名。 此外在人民海军的舰艇序列中,有几艘特别的军舰是用人名命名的:一艘叫“郑和”舰(舷号81),以我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命名;另一艘是“世昌”舰(82),以在中日甲午海战中壮烈牺牲的民族英雄邓世昌命名,这两艘远洋综合训练舰都属于大连舰艇学院。 此外,还有用我国著名科学家的姓名命名的武器装备试验舰:891“毕升”舰、892“华罗庚”舰、894“李四光”舰等。还有872“竺可桢”号远洋综合测量船,则使用了我国著名的气象学家竺可桢的名字来命名。 海军舰艇命名具体规定 巡洋舰以上:由国务院特别命名; 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直辖市命名; 驱逐舰:以“大、中城市”命名。如:“宁波”号驱逐舰; 护卫舰:以“中、小城市”命名。如:“东莞”号护卫舰; 综合补给舰:以“湖泊”命名。如:“千岛湖”号补给舰; 弹道导弹核潜艇: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如“长征”6号; 攻击型核潜艇: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如:“长征”4号; 常规导弹潜艇:以“远征”加序号命名。如:“远征”23号; 常规鱼雷潜艇:以“长城”加序号命名。如:“长城”18号; 扫雷舰:以“州”或“县”命名。如“鹤山”号、“霍邱”号扫雷舰; 猎潜艇、护卫艇:以“县”命名。如“南海”号、“番禺”号护卫艇; 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以“山”命名。如:“井冈山”号登陆舰; 步兵登陆舰:以“河”命名。如:“黄河”号登陆舰; 训练舰、武器试验舰:以人名命名。如:“郑和”号远洋综合训练舰;“毕昇”号武器试验舰 辅助舰船以所在海区和性质的名称(如:“南运”、“东拖”、“北油”、“东标”等),再加序号命名。如:东拖109号大型拖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