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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四卷 第一章 商业主义和 重商主义原理 下

2021-07-16 22:24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0.1


经销商从雇主手中购买商品的价格是115元,出售给最终的买家(消费者)的价格是144元。


对于最终的买家(消费者)来说,这当然也没什么不公平的,因为消费者如果直接从雇主手中购买一件产品,也同样要花费144元。


但对经销商来说,他并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只买一件产品,而是一次性地从雇主手中购买1万件产品。这有两点好处。第一,经销商分担了雇主的经营风险,因而雇主需要分润给经销商一部分收益,因此经销商只需要花费平均115的价格购买产品。而一般人如果从雇主手中购买一件产品就要花费120元。


第二,经销商可以将这1万件产品一起运往某个地方。如果只是运送一件产品,必需的花费是24元,这就是一般人的花费。而一次性运送1万件产品,并不需要24万元,它可能只需要5万元。


因此,虽然对最终的消费者来说,一件产品的价格144元很合理,但对经销商来说却是大有赚头的。



0.2


1万件产品的运送费用上限是24万元,如果超出这个价格,最终的消费者就不会买了。


1万件产品的运送费用下限是5万元,也就是平均每件5元,因此,如果经销商最终的出售价格低于120元(115+5),他就亏本了。


24万-5万=19万,因此从0元到19万元,就是经销商能够获得的“利润区间”。


显然,如果从雇主手中购买价格115元,与最终出售价格144元都不变的情况下,经销商的利润,取决于运送产品过程中的花费。花费越少,经销商的利润就越多。



0.3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发现,经销商的最终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销商本人的“运作”。


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并且同样从事实中已经得到验证的是,经销商的利润并不是由他支付的“成本”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最终的买家(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和购买意愿。


因此,一件产品的“真实价值”,在这种状态下是不可能真实地呈现出来的。


为什么一件产品的“真实价值”不能呈现呢?


因为,产品的“真实价值” 就是生产这件产品所花费的“全部成本”。如果产生出来的产品需要运动到某地,那么还要再加上它的“全部运输成本”。


可是,在通常的条件下,“全部运输成本”,总是小于(单件成本×产品总数)。但在产品却是按照单件成本,一件一件出售的,这样它得到的最终收益就是(单件成本×产品总数),也就是它必然多于“全部运输成本”。


我们必须承认,这个问题,根本不可能在“商品经济”的社会背景中得到解决。



0.4


有些商品,最终的消费者几乎不可能自己亲自去外地购买。比如中国茶叶在英国很受欢迎,但即使是巨富之家,也负担不起仅仅只为私人享有而专门去中国购买的花费。


按照之前所说,经销商将茶叶从中国带到英国,就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当交通还不顺畅时(海上航行暂时没有发现,陆上交通被意大利垄断),这些远地而来的商品都是非常昂贵的,只有贵族才有能力购买。


贵族的钱从哪来呢?因为“不公平的分配比例”,从普通民众手中压榨得来的。


这些财富从贵族手中流动到经销商手中,就形成了“财富”的转移。


因此,商业行为的结果,就是导致财富的流通和转移。


由于财富的这种流通和转移,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经销商自身的“运作”,或者说取决于经销商自身所具有的能力,所以它就不再是固定地维持在旧有贵族之间了。


也正因为如此,“商品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或者说,对于“有能力”的个人来说,是一个能够充分展现自我个性的最佳现场。


如果我们不去看整个世界的状况,而一味地强调自身“存在”的意义,必然会感觉到,商品社会真是“最好的时代”。





1


一国要对外进行战争,要在海外维持军队,并不一定非要积累金银。军队的维持所依赖的不是金银,而是可消费的物品。一国国内的年产物,即本国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就可在海外购买可消费的物品,从而维持对外战争。


一个国家有三种不同的途径为海外军队购买粮饷。

第一,把一部分积累的金银运往海外;

第二,把制造业的年产物的一部分运往海外;

第三,把每年国内原生产物的一部分运往海外。 


一个国家金银的累计和储存也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流通的货币;

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

第三,由于多年节俭而存于国库的货币。


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很少能节省下金银,因为在这一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剩余。无论在哪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货币来使之流通和分配给适当的消费者,但不能超过必要的数量。流通的渠道必然吸引充足的货币量,但一到饱和就不能再加容纳。


但在对外战争的情况下,通常要从这个渠道里抽取若干。由于有大量的人遣往海外,国内所要维持生活的人数便大为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既已减少,为流通货物所必需的货币也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发行大批纸币,如英格兰的财政部证券、海军部证券和银行证券。用这些纸币来代替金银的空缺,国家才有机会把更多的金银运往外国。不过,所有这些对耗费巨大并延续几年的对外战争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已。


熔解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更无济于事。上次战争开始时,法兰西曾使用这种办法,但从这方面所得的利益还不足以补偿铸造的损失。



2


以前,君主积累的财富曾提供了更大更持久的资源。但在今日,除了普鲁士国王,似乎欧洲王室再没有以积累财宝为政策的了。


本世纪的历次对外战争,也许是历史上花费最大的战争了,维持这种战争的费用似乎很少依靠流通的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或国库财宝的输出。


上次对法战争使英国花费了九千万镑以上,其中不但有七千五百万镑新募的国债,而且还有每镑二先令的土地附加税,以及每年从还债基金中借用的款项。这种支出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海外,即德意志、葡萄牙、美利坚,地中海各港口以及东西印度群岛。


英国王室没有财富积蓄。我们从来没有听说有大量的金银器皿被熔解。那时人们都认为国内流通的金银不超过一千八百万镑。但自从最近金币改铸以来,大家相信这个数字是被低估了。


因此,我们不妨按照我记得曾经看到或听到过的最夸大的统计,假定我国金银合计达三千万镑。如果战争是用我国的货币来进行的,那么根据这个统计数字,在六七年里,这些货币一定被运出运回过至少两次。


如果可以作这样的假设,那就提供了最有决定性的论点,说明政府没有必要注意货币的保存,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的全部货币曾在这么短的时期内被运出又被收回,而且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回事。可是,在这期间流通渠道并不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资力换取货币的人,很少感到货币缺乏。


在整个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对外贸易的利润确实比平时大。这就总是造成英国港口普遍贸易过度的现象。随之而来又引起了对货币缺乏的不满,而这种不满常常是跟着营业过度现象出现的。许多人缺少货币,因为他们既无资力可以换取,又无信用可以借贷,而且因为债务人觉得难以借贷,债权人也就觉得难以收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价值的人,一般都能以他们的价值换取金银。



3


可见,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主要不是依靠金银的输出,而是依靠英国某种商品的输出。


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同一个商人订约汇款至外国时,这商人就向国外来往通汇处出一期票,他为了支付这张期票,自然会尽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银运出国外。


如果那个国家不需要英国的商品,他就会设法把商品运往别国,购买一张期票,来付清所欠那个国家的款项。


当输出的商品适应市场的需求时,就可取得相当的利润,但输出金银,却很难得到任何利润。当这些金属被运往外国以购买外国商品时,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所购商品的售卖。


但如果只是为了还债而运出金银,那就不能换回商品,因而也不能得到利润。所以,商人自然会想尽办法来偿还外债,那就是输出商品而不是输出金银。《英国现状》的作者指出,在上次战争期间,英国输出了大量货物,却没有带回来任何东西。



4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一切商业大国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输入和输出,以经营国外贸易。这种金银块像国内流通的货币一样,在各商业国之间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


国家铸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国内流通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流通于各国间的商品的支配。


两者都是用来便利交易的,前者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后者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


这种大商业共和国货币的一部分可以用来,或已经用来进行上一次战争。在一场全面战争的时候,人们自然要认为,这种货币的流动与方向和平时不同,它应当在战场周围流通得更多,因为交战国军队所需的粮饷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


但无论每年使用的这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有多少,英国都要年年购买,而用以购买这种货币的,或是英国商品,或是以英国商品换取的其他物品。


所以归根结底,仍是商品,仍是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最终资源。所以可以很自然地认为,每年这样大的费用一定从巨额的年产物中支付。


例如,1761年的费用便在一千九百万镑以上。任何金银的积累都不够维持如此巨大的年度开支。即使是每年的金银产量也无法维持这样大的开支。根据最可靠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一般不会超过六百万镑;就某些年份来说,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四个月的费用。



5


军队派往遥远的国家,其饷给和食粮要在远地购买。购买这些东西或买进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以购买这些东西,要输出若干商品。


最宜于为这一目的而输出的商品,似乎是制造得比较精巧的工业品,即体积小价值大,因而能以不大的费用运到遥远地方的制造品。


一个国家,如果它的产业每年生产这种大量剩余的制造品输往外国,那么,即使它不输出大量金银,甚至没有如此大量的金银可供输出,也能进行一场费用浩大的对外战争好多年。


诚然,每年剩余制造品的很大部分必须在这种情况下输出,而它虽给商人带回利润,却不给国家带回任何利润,因为政府向商人购买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


不过,总有一部分剩余制造品的输出,仍可带回利润。在战争期间,政府将对制造业提出加倍的要求。


第一,由于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政府向外国出了期票,为了付清期票,政府就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以便运往外国;


第二,国内通常已经消费掉的外国货物,仍须向外国购买,为了换回这种货物,政府又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运往外国。


在破坏性最大的对外战争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往往会极度繁荣;反之,在恢复和平的时候却往往会衰落下去。它们可能在国家衰落时繁荣,而在国家恢复繁荣时衰落。英国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和在战后一段时期的不同状况,可作我上面所说的例证。



6


借土地原生产物的输出而进行费用浩大或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是不相宜的。把大量原生产物运往外国以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费用太大。而且没有几个国家所生产的原生产物,除了足够维持本国居民生活所需外,还能有大量剩余。因此,以大量原生产物输往外国,无异于夺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生活资料。


至于制造品的输出,情形就有所不同。制造业工人的生活资料仍保存在国内,所输出的仅是他们产品的剩余部分。


休谟屡次注意到往昔英国国王不能不断地进行长期对外战争的事实。那时英国除了土地原生产物和若干最粗陋的制造品,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购买远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但原生产物不能从国内消费中大量节省下来,粗制造品和原生产物的运输费用又过于巨大。所以,他们不能长期对外作战,并不是因为缺少货币,而是因为缺少比较精巧的工业品。


英格兰的买卖在那时和现在都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那时货币流通量对通常买卖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定和现在相同,更确切地说,必定比现在大,因为那时没有纸币,现在纸币却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银。


在商业和制造业不甚发达的国家,遇有非常事件发生,臣民对君主很难有多大援助,其理由我将在下面说明。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君主都努力积累财宝,作为预防不测事件的唯一手段。


即使没有这种必要,君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倾向于为积累所必需的节俭。在那样简朴的状态下,甚至君主的消费也不受爱好宫廷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而用于赏赐佃户、款待家臣。


虚荣心几乎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却很少引起这种结果。因此,每一个鞑靼酋长都有财宝。查理十二世有名的同盟者乌克兰哥萨克酋长马捷帕的财宝据说很多。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都有财宝。在他们分封儿子时,也把财宝分给他们。撒克逊君王以及征服后最初几个国王,也似乎曾经积累过财宝。


每一个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夺取前王的财宝,作为获得继承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没有积累财宝的同样的必要,因为他们在非常事故发生时,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别援助。他们积累的倾向也没有那样厉害。他们自然地,也许必然仿效那个时代流行的办法,他们的消费和领土内各大业主的消费一样,会受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宫廷中毫无意义的装饰一天比一天华丽,其用费之大,不仅阻止积累,而且往往侵及预定供给更必要的用途的基金。


德西利达斯关于波斯宫廷所说的话,可适用于欧洲一些君主的宫廷。他说:他在那里只看到许多富丽的东西,看不到什么力量;看到许多奴婢,看不到几个军人。



7


金银的输入,不是一国得自对外贸易的主要利益,更不是唯一利益。


经营对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都可从中得到两种不同的利益。


那就是,将本国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输出以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过以剩余物品换取其他物品的方式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满足了国内的部分需要,并增加他们的享受。利用这个办法,国内市场的狭小并不妨碍任何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


通过给国内消费不了的那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就可以鼓励他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将年产物增至最大限度,从而增加社会的实际财富与收入。对于彼此进行对外贸易的所有不同的国家,对外贸易都不断地从事完成这些伟大而重要的工作。大家都能从对外贸易得到好处,


当然,经营对外贸易的商人一般总是较多地注意供应本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本国的剩余物品,较少地注意供应别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别国的剩余物品,所以收益最多的,往往是这些商人所在的国家。向没有金银矿山但又需要金银的国家输入金银,无疑是对外贸易的一部分,但这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单为了这种打算而经营对外贸易的国家,恐怕在一个世纪内都没有机会能装满一船金银。



8


美洲的发现之所以使欧洲变得富裕,并非由于输入金银的缘故。因为美洲金银矿山丰饶,这些金属的价格降低了。


与十五世纪相比,现今购买金银器皿所需付给的谷物或劳动,约为当时的三分之一。欧洲每年花费同量的劳动和商品,就能买到大约三倍于当时的金银器皿。


但是,当一种商品跌到从前售价的三分之一时,不仅原来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可购买三倍于此的数量,而且许许多多原来没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也能购买;现在有资力购买金银器皿的人数,也许比从前增加到十倍以上,也许增加到二十倍以上。


因此,欧洲现有的金银器皿,不仅可能比设若美洲金银矿尚未发现而甚至在其目前进步状态下所会有的金银器皿多三倍以上,而且可能多二十倍乃至三十倍以上。


直到现在为止,欧洲无疑地已经获得了一种实在的便利,不过那确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银价格的低廉使这些金属不像以前那样宜于充作货币。为了购买同一东西,我们必须携带较多的金银,并在口袋里带一个先令而不像从前那样只带四便士的一个银币。


很难说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种较不重要,这两者本来都不会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任何根本的变化。然而美洲的发现确曾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


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加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野蛮不公正的行为,使得这样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9


几乎同时发生的经由好望角至东印度的航道的发现,也许开辟了一个比美洲更大的对外贸易市场,虽然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民族在各方面优于野蛮人,它们在被发现后不久就被消灭了。其余的都不过是野蛮人。


但是,中国、印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虽然没有比较丰富的金银矿山,但在其他各方面却比墨西哥或秘鲁更为富裕,土地耕种得更好,所有工艺和制造业更为先进;即使我们相信西班牙各作家关于那些帝国往昔情况的夸大记载,也仍得承认这一点,其实这些作家的话显然是不足置信的。


文明富国间交易的价值,总会比文明富国与野蛮民族交易的价值大得多。但欧洲从美洲贸易所得的利益,却一向比它从东印度通商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百年之久,其他欧洲国家要把任何货物运到东印度去或从东印度购入任何货物,都须间接经过葡萄牙人之手。


上世纪初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业交由一家公司独家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他们的先例,所以,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


这种贸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贸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贸易,即欧洲几乎每一国家对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是其一切臣民可以自由经营的。那些东印度公司的专营的特权,雄厚的财富,以及这些财富为它们从本国政府获得的惠益和保护,已经引起不少嫉妒。这种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们的贸易看作是完全有害的,因为经营这种贸易的国家每年都输出大量的白银。


有关方面回应说,由于这种不断地输出白银,他们的贸易一般来说可能使欧洲陷于贫困,但对于从事贸易的具体国家来说,却并非如此。因为,通过输出一部分回程货到欧洲其他国家,这种贸易每年给本国带回的白银数量远远超过输出的白银数量。


反对者和答辩者都以我刚才一直在考证的流行的说法为根据。所以,无需就两者再做过多的论述。由于每年有白银输往东印度,欧洲的银器也许会比以前贵一些,银币所能购买的劳动和商品大概也多一些。


在这两个结果中,前者所受的损失很小,后者所得的利益很小,两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公众注意。


东印度的贸易由于为欧洲商品开辟了一个市场,或者用近似的说法,为那些商品所购买的金银开辟了一个市场,就一定会增加欧洲商品的年产量,因而也增加欧洲的实际财富和收入。它们至今增加得很少,也许是因为那种贸易处处受到限制的缘故。



10


虽然不免让人感到冗长乏味,但我认为仍有必要对财富是由货币和金银构成的这一流行的说法作详尽的考察。


我已经说过,按照普通的说法,货币往往表示财富;这种词义的含糊使这一流行的见解在我们听来非常熟悉,甚至那些确信这种说法是谬论的人也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原则,在推理的过程中把它当作确定不移的不可否认的真理。


英国有几个研究商业的优秀作家在开头就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在于金银,而且在于它的土地、房屋和各种各样可消费的物品。


但在他们推理的过程中,他们却似乎把土地、房屋和可消费的物品统统忘记了;他们的论证往往认为:一切财富在于金银,增加金银就是国家工商业的巨大目标。


但是,这样两个原则已然确立:财富由金银构成,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出口价值大于进口价值,才能输入金银。那么,政治经济学的巨大目的就必然变成尽量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输入,尽量增加国内产业产品的输出了。因此,使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就是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



11


输入的限制有两种。


第一,凡能由本国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无论从什么国家输入,都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凡是从贸易差额不利于本国的那些国家进口的几乎一切货物,一律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有时采用高关税的方法,有时采用绝对禁止的方法。


奖励输出的方法,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发给奖励金,有时是同外国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面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允许退税。已纳关税或国产税的国内制造品,在输出时往往将所收税额的全部或部分发还;输入时已经交税的外国商品,如再输出,则有时将所交税的全部或部分发还。


奖励金的颁发,用以奖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用以奖励被认为应受特殊照顾的其他一些工业。 通过有利的通商条约,本国的货物或商人在外国获得了其他国家的货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 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不仅使殖民地建立国的货物和商人享有某些特权,而且往往享有垄断权。


上述两种限制输入的方法和四种奖励输出的方法,乃是使贸易差额有利,以增加国内金银量的六种主要的手段,为重商主义所倡导。我将在以下各章分别加以讨论。


对于这些手段有没有所说的把货币输入到国内来的倾向,我将不再多加注意,而主要考察这些手段的每一种对于国家产业的年产物可能有什么影响。这些手段既然会增加或减少国家年产物的价值,显然也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实际财富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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